《戒律篇》(8):《葷腥經》——佛陀是素食者?佛教徒必須吃素?
01.佛教 = 素食?
很多人世俗人和學佛人都認爲只要是佛弟子必須吃素,如果是持守菩薩戒的人,更應該吃「全素」,也就是連五辛都不食用。又因爲《梵網戒》、《楞伽經》、《楞嚴經》裏面有食肉斷慈悲心、吃五辛招鬼神這些説法,我身邊大部分學人都堅信佛弟子不食葷腥是理所當然之事。
所有「理所當然」的事情都未必理所當然。
02. 歷史上的佛陀是素食者吗?佛陀有倡导素食吗?
根據阿含經和印度佛教史的記載,佛世的時候,六師外道之一的耆那教是唯一提倡素食的教派,不是歷史上的佛陀。佛陀僧團裏面第一个提倡素食的是提婆達多,「终生不食鱼、肉」就是提婆達多提出的「提婆五法」之一,被佛陀禁止,多本經論和律典都有記載此事:
《善見律毘婆沙》卷13:「佛聞調達乞五法欲破和合僧,佛念言:『此人為利養故,必墮地獄。』佛念言:『我若許[15]調達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若受持此法,則於道有難。』是故律本中說,止止調達,勿建此法。若善男子,或在阿蘭若處或在聚落,隨心所樂各不障道。」(CBETA 2020.Q1, T24, no. 1462, p. 768c6-11)[15]:Devadatta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10:「「於是提婆達多謗毀聖說,決生耶見定斷善根,但有此生更無後世。」作是知已,於其徒眾別立五法,便告之曰:「爾等應知!沙門喬答摩及諸徒眾,咸食乳酪,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令彼犢兒鎮嬰飢苦。又沙門喬答摩聽食魚肉,我等從今更不應食。何緣由此?於諸眾生為斷命事。」」(CBETA 2020.Q1, T24, no. 1450, p. 149b8-20)
「調達」就是提婆達多(Devadatta)的另一個譯名。佛陀在世時允許比丘食用三净肉,這是佛教歷史中明文記載之事,因此南傳佛教並沒有素食的戒律。佛陀不但否定當時很多比丘覺得更清净的「提婆五法」,而且明確說建立「提婆五法」的提婆達多犯下的是破和合罪,而受持「提婆五法」的人「於道有難」。不食魚肉表面上看似更慈悲清净,但是實際上對解脫道破除我執煩惱的修行沒有助益,反而因爲要求布施飯食者要刻意準備素食,增加了布施者的不便,也會令比丘托鉢乞食更困難。
03. 《經集》中迦葉佛關於「何謂葷腥」的教導
《經集》中有一部「臭穢經」,又被稱爲「葷腥經」,其中迦葉佛教導一位苦行婆羅門「葷腥」的真正定義不在於肉食,而是種種邪見惡行;要净化消除這種種「惡」,不是靠苦行也不是靠戒掉葷腥,而是依循佛所教導的正見正道,斷除一切執著煩惱。
《經集》是南傳佛教巴利文三藏的重要經典,屬於「五部」(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小部) 中的「小部」,是最接近原始佛教的經文彚編。它的主要內容為佛陀與牧人、農夫、婆羅門、國王、夜叉、仙人、比丘的對話,思想簡單樸素而易懂,闡述佛教的倫理道德觀,充分反映了原始佛教的風貌,為研究原始佛教者提供了珍貴的參考資料。此外,其譬喻說理的詩歌形式,在佛教文學上亦具有重要價值。在南傳佛教國家中,與《法句經》一樣廣為傳誦。
以下偈頌則是參考「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經集》一書。
本文共有十四個偈頌,前三個偈頌是苦行者低舍(Tissa)諷刺、辱罵、反問迦葉佛;中間九個偈頌是迦葉佛對低舍的回答;最後二頌則為結集經典的長老撰述而成。
《漢譯南傳大藏經•經集•小品•二•臭穢經》
【苦行婆羅門向迦葉佛問曰】
稷與穀物支那豆 葉果根果蔓果物 諸善人如法得食 不語虛偽不貪欲
善能炊煮善調理 他人淨施喫美味 有者且食諸米飯 彼謂迦葉食臭穢
梵天親類婆羅門 善能炊煮善調理 且食米飯與鳥肉 食臭穢者我不許
問汝迦葉說斯義 汝之臭穢為何者
【白話:『那些食用正當取得的娑摩迦(芝麻、粟栗類)、金古羅迦(瓜子類)、支那迦(山上的豆類)和葉果、根果、藤果的人,他們不會為了感官欲望而說謊。』
『吃別人施捨的、精心製作的精美食物,吃稻米製作的食品,迦葉啊!這樣的人吃葷腥。』
『迦葉你說:「葷腥對我不適宜。」梵天的親屬啊!但是你又吃精心製作的魚肉米飯。迦葉啊!我倒要問問看:你說的葷腥是什麼?』】
【迦葉佛回答的偈頌】
殺生宰割並繩縛 盜取妄語與詐欺 習誦邪曲婬人婦 如此之行為臭穢
【白話:毀滅生命,殺、砍、捆、偷盜、說謊、行騙、欺詐、虛偽、與他人之妻同居。葷腥是這些,而不是食肉。】
此世諸欲不自制 貪求諸味業不淨 邪空邪見難化導 肉食不是實臭穢
【白話:放縱愛欲,貪食美味,沾染污垢,信奉邪見。葷腥是這些,而不是食肉。】
粗暴冷酷習暗害 害友過慢無悲愍 吝嗇從不行施捨 肉食不是實臭穢
【白話:粗暴,魯莽,背後罵人,背叛朋友,冷酷,驕傲,吝嗇,不肯向任何人施捨。葷腥是這些,而不是食肉。】
忿憍剛愎反抗心 諂曲嫉妒自矜揚 親諸不善有過慢 肉食不是實臭穢
【白話:忿怒,迷醉,固執,偏頗,欺誑,忌妒,吹牛,驕傲自大,與惡人交往。葷腥是這些,而不是肉食。】
賴債行惡與讒謗 奸商行詐飾言說 於世為惡最下人 肉食不是實臭穢
【白話:卑鄙的人在世上作惡,他們品行惡劣,拖欠債務,造謠毀謗,弄虛造假。葷腥是這些,而不是魚肉。】
對諸眾生無禁制 取他物品施加害 無戒殘忍行不仁 肉食不是實臭穢
【白話:有些人在世上對眾生肆無忌憚,取人之物傷人之身,邪惡,殘忍,粗暴,無禮。葷腥是這些,而不是食肉。】
貪求諸欲多侵害 常行惡事死至闇 彼等有情入地獄 肉食不是實臭穢
【白話:有些人貪得無厭,傷害他人,經常作惡,他們死後走向黑暗,墬入地獄。葷腥是這些,而不是魚肉。】
不食肉斷食裸體 結髮塗塵服獸皮 侍火供養於世間 為得不死多苦行 真言祭祀及犧牲 不分季節激烈行 不度疑惑非淨人
【白話:不吃魚肉,斷食,裸體,束髮,身上塗灰,穿粗皮衣,侍奉祭火,世上有許多不朽的苦行、頌詩、供奉、祭祀、順應節氣,所有這些都不能淨化一個沒有擺脫疑惑的人。】
守護通路勝根行 質真柔軟樂諦法 斷一切苦去執著 賢者見聞無執著
【智者守護感官,控制感官,立足於正法,喜歡正直和溫和。他擺脫束縛,拋卻一切痛苦,不執著所見所聞。】
斯義世尊反復說 通曉吠陀之彼等 牟尼宣說種種偈 知義無著無臭穢
【白話:世尊就這樣反覆地講述這個道理,這位擺脫葷腥、無所執著、難以效仿的牟 尼用各種偈頌闡明這個道理,這位通曉頌詩者明白了這個道理。】
佛示善說為除苦 開涅槃句無臭穢 帝須謙虛禮如來 當場乞求作沙門
【白話:聽了佛陀講述的這些擺脫葷腥、排除痛苦的妙語,他謙恭地向如來致敬,當場選擇出家。】
(CBETA 2020.Q1, N27, no. 12, pp. 65a03-69a8)[1]
04.大乘經典是否禁止食用葷腥?佛弟子看待葷腥的態度?
佛教傳到漢地,佛教從梁武帝開始大力提倡素食;提倡禁食葷腥的經典有《楞伽經》、《大般涅槃經》、《楞嚴經》與《梵網經》等。大乘菩薩道以大悲心為上首,不食衆生肉是慈悲護生的一種行爲,遵循奉行當然有其功德。但是,彌勒菩薩所説的《瑜伽師地論》中,明顯沒有禁食葷腥的戒條,《净土五經》也沒有說肉食有過失不能往生極樂,其他大部分經論也同樣沒有禁食葷腥的説法。
那修學大乘佛弟子應該如何看待禁食葷腥?這裏提供一些參考意見:
1、歷史上的 佛陀肯定沒有提倡素食,只是要求食用「三净肉」,[2]提婆達多提出不食魚、肉的戒律,不但沒有被 佛陀讚許他清净慈悲,反而被直接否定。
2、佛陀在經論明確指出素食不是解脫的必須條件,解脫與否在於能否斷除我執。
3、大乘佛法裏面,素食護生是長養慈悲心的行爲,當然是善法,但是彌勒菩薩宣講的「菩薩戒條」並不要求素食,所以素食是否菩薩所必須持守的戒律不是定論通論,而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假如不食葷腥是修學大乘菩薩道的必備條件,相信每一部大乘經論都應該明確强調。
4、爲了培養慈悲不殺生的心茹素是好事,但是無須給食用三净肉的佛弟子貼上「邪教」或是「持戒不净」的標簽,中國以外地區的佛教徒很多都不戒葷腥,即使是台灣的許多佛教道場也只是鼓勵但不要求菩薩戒的戒子戒葷腥,請理解學人對此戒律有不同觀點看法的原因。
5、茹素護生是善舉,但是如果因爲自己茹素產生「我持戒清净」的優越感,或是「我素食我有大功德」的念頭,這些優越感與貪圖功德的心態與我執煩惱相應,有持戒沒有「波羅蜜」。
6、茹素護生只是展示慈悲心的其中一種方式而已,其他佛教徒和非佛教徒有他們自己展現慈悲的方式,其中有些方式非常難能可貴、非常值得敬佩讚嘆,無需將我們自己的方式視爲最偉大的方式。
8、很多同修爲了得到持戒的功德,拼命做義工之餘用大量碳水化合物和加工食品填飽肚子,以爲只要持守素食戒條,以爲只要有護持正法的「大功德」,自己的身體必然健康無恙,結果長年累月下來身體出現嚴重貧血、營養不良、與各種疾病。每個人體質有別,如果素食後身體出現不良症狀,請咨詢醫生調整飲食結構。
修學大乘菩薩道的佛弟子,尤其是在家居士,在實際的生活層面可能因爲堅持素食而產生極不方便或影響健康的情況,或是障礙菩薩所應行的「四攝法」,無法攝受衆生甚至造成他人的困擾。所以,比較適當的心態是「秉持慈悲不害眾生」的心念,在許可的情況下盡量不食葷腥,但對此不需要執著,將之教條化形式化,應該從素食是否有利於菩薩道的整體修行來考量,在無法素食時,遵循佛所制的「三淨肉」戒規。
正如 迦葉佛在《經集》裏面對苦行婆羅門的教導:
真正的葷腥臭穢不是吃進肚子裏面的肉食,是我們自己的邪思惡行、煩惱執著。
一個人持戒非常嚴謹不吃半點葷腥,不等於就能夠糾正内在的邪思與外在的惡行。
要根除所有的惡,必須從根除無明下手。依循四聖諦、八正道、六波羅密蜜修除人我執和法我執,才能滅除由無明所滋長的「葷腥臭穢」,獲得徹底的解脫和圓滿的智慧。
[1] [1]:本經乃對於魚肉為臭穢而不食,信為成聖者之條件,世尊為苦行婆羅門說示,持來迦葉佛之臭穢說法。是即過去迦葉佛之時,迦葉佛為信以魚肉為臭穢之帝須婆羅門說真正臭穢為何物之說法,而成為本經。[A10]:婬【CB】,媱【南傳】[2]:不食魚肉獸肉乃至斷食、裸體(na maccha-maṁsaṁ nānāsakattaṁ)。依註釋,古人解釋為魚、肉、斷食,亦可解釋為魚與肉之不食(na maccha-maṁsānansakattaṁ)。但今則從古說。[3]:「季節激烈行」(utūpasevanā)。暑期太陽照射,雨期中不入屋簷之下而住於樹下,冬季入水中,此種習行以為苦行。[4]:「勝根」(vijitindriya),在異本及註釋書為(viditindriya)知根之義。註為「以智徧知六根,明察六根」。[1]:本經之五偈乃一婆羅門請問世尊:「何為不可親近之友,何為友人應可親近?修如何之加行?得如何之上味?」等四種意義。世尊察彼之心而為說此五偈法。在本生經三六三慚故事(Hiri-jātaka. J. III. P. 196)中有此五偈。除二五四偈前半不同之外,其他全部相同。然依本經註文,不謂釋尊之說法,而是釋尊前生為菩薩作婆羅奈長者時所說。又與本經五偈同源所出有漢譯雜阿含九七八經(大正藏二、二五三c)、別譯本雜阿含二一二經(大正藏二、四五三a以下)等。於此等經中,其說法乃釋尊之所說,雖非本生譚,而其說法因緣亦與本經大不相同。蓋此為忘卻說時、說處、說法因緣等之偈語,如此傳承下來,而為後人附以種種之因緣譚而成為如現在之種種經典。[2]:本偈亦出於 J. III; P. 192f。
[2] 三淨肉,具備三種條件,第一、眼不見殺,第二、耳不聞殺,第三、不為己所殺。
一、眼不見殺:我眼不見牠被殺時的情景;
二、耳不聞殺:我耳不聽見牠被殺時哀叫的聲音;
三、不為己所殺:牠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
《五分律》說明,「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疑者,疑為己殺。若不見、不聞、不疑,是為淨肉。」
《十誦律》三十七曰:「我聽噉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此中有屠兒,此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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