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蘇醫師解構大風無言《空谷跫音》文章與正覺留言中的邏輯謬誤和妖魔化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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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以下兩則蘇醫師留言,指出正覺常用的歪曲事實、污衊栽贓「話術花式」,這類話術大量出現在正覺同修會書籍、文章、評論,甚至「開悟菩薩」、義工菩薩的日常生活對話裏面。我們在正覺同修會上課、聼經、讀書、發傳單、校對、聽寫。。。其實就是不斷被以上「話術」洗腦(禪净班是讓你免費接受密集洗腦),最後自然而然、不經大腦就可以「出口成章」,説出的句子都是蕭平實語言和蕭平實邏輯所構成,換位思考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直綫下降,最甚者可以爲了支持自己的「正覺絕對正確、導師絕對正確」預設立場,顛倒事實,無所不用其極。

我們當初沒有察覺蕭平實的「話術」,不知道自己被「話術」欺騙、愚弄、煽動,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知識面不夠寬廣,而且沒有學習過嚴謹的邏輯思維。

非常感謝蘇醫師分析結構「正覺語言」裏面的各種邏輯錯誤,這是正覺同修會不會教我們的知識!

蘇醫師留言第一則:

for 樓上正覺粉絲 (作者應該是 大風無言 吧) 轉貼文 【編按:蘇醫師所回復的留言出自《空谷跫音——護持賢劫千佛(連載十一),留言者引用部分請見文末,全文請關注「照世明燈」。】[1]

1. 本文作者的論述品質,及其何如何極盡所能地妖魔化(Demonizing the enemy、Demonization of the enemy 或 Dehumanization of the enemy) 印順法師並且藉由「訴諸沈默(appeal to silence )」以洋洋得意……這些,自有公評,不值一哂,姑且不論。

2. 個人要說的是:

這又跟張志成先生、瑯琊閣有什麼關聯呢?

這怎麼又老是那一句繞來繞去的、乍聽之下擲地有聲的老詞:「割裂佛法」呢?

人家對於佛法的整體,明明是「由下而上,而且彼此相關相涉的『歸納(Induction)』」,

怎麼到你們《平實教‧正覺宗》口中,竟然變成「由上而下,而且彼此截然不同的『割裂』」呢?莫非,你們不知道什麼是『歸納』法!? 不會吧!? 非愚則誣。

藉此,剛好讓大家複習 「Ad Hominem(訴諸人身)」當中的一項:

那就是:「罪惡關聯(guilt by association)」以下,引用《中文‧ 維基百科》

關聯謬誤指的是一種輕率概化方面的非形式歸納謬誤,及一種紅鯡魚,此類的謬誤藉由利用實質上不相關的關聯(且常常訴諸情感)的論述,主張說某事物持有的性質也存在於另一種事物之上。「罪惡關聯」(guilt by association)和「榮譽關聯」(honor by association)是這種謬誤的兩種形式。

[1] 例子 :

① 某甲是韓國人,某甲很賤,因此韓國人很賤。(另外「韓國人很賤」的說法也涉及種族歧視)

② 某乙是個支持威權的人,某乙支持髮禁,因此髮禁是威權思想的落伍產物。

③ 某丙支持死刑,某丙沒有法學知識,因此支持死刑的都是法盲。

[2]「罪惡關聯」作為人身攻擊的謬誤 (Guilt by association as an ad hominem fallacy)

如果論述攻擊說持有某主張的人和其他持有類似觀點的人之間有相似之處的話,罪惡關聯也可以用做人身攻擊的一種形式。

此種論述的形式如下:

①  團體甲持有某種觀點。

② 團體乙持有相同的觀點,且團體乙形象負面。

因此,③ 團體甲被論者視為和團體乙相關,且有著和團體乙一樣的負面形象。

[3] 化約希特勒法[(拉丁語:reductio ad Hitlerum),或發希特勒卡(Hitler card)、納粹黨論證法(Argumentum ad Nazium)]

當罪惡關聯中形象不好的團體或個人是希特勒或納粹時,這種作法又稱為「化約希特勒法」。

例子:

• 你支持死刑,希特勒那種人也贊同死刑,所以你是納粹餘孽,你的意見不值得採納。

大家有沒有覺得,這當中的「[3] 化約希特勒法」,很像大風無言的技倆呢?

乾脆稱為「化約印順法」就更貼切了。

說到這裡,再把「Ad Hominem(訴諸人身)」貼一次,看看大風無言」洋洋灑灑的論述當中, 「Ad Hominem」佔了幾成!

如下,

====================================================

[6] 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

[7] 借著貶抑他人以高揚自己(Damming the alternative )

尤其是:

[8] 稻草人謬誤(Strawman fallacy)

[9] 訴諸人身 (ad hominen):

  • 扣帽子(貼標籤、咒罵法、鬥臭法、毒井策略Poisoning the Well)、抹黑策略(smear tactics)、人身攻擊(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將各種不利的條件或觀點[甚至附帶「稻草人論證 (straw man)] 強加至對方身上.
  • 穢言謬誤(Abusive fallacy):以不雅的言詞攻擊對方
  • 訴諸動機(Appeal to motive,或稱誅心論、誅心之論):質疑對方有某種立場或地位,因此其提出之主張是基於不良的動機、企圖。
  •  你也一樣 [或你也是(拉丁語:Tu quoque);訴諸偽善(英語:Appeal to hypocrisy)]對方批評某件事不對時,批評「對方也同樣做了那件不對的事」。
  • 訴諸智能(appeal to psychology):批評對方智能不足或精神有問題,因而其主張不可採。
  • 罪惡關聯(guilt by association):指控支持某觀點的人必然歸屬於某個形象不好的團體。是association fallacy這種謬誤的兩種形式「罪惡關聯」(guilt by association)和「榮譽關聯」(honor by association)當中的一種.
  • 訴諸成就(Appeal to accomplishment):主張由於某人或某人的團隊沒有達成某項成就,因而其針對某事的主張不可信。
  • 訴諸富貴(argument to the purse):是一種起源謬誤(genetic fallacy),斷言富貴者是成功的,其觀點才正確,貧賤者的觀點則是錯的。相反地:訴諸貧困(appeal to poverty):也是一種起源謬誤,斷言貧賤者才誠實,觀點才正確,而富足者的觀點不正確。
  • 訴諸好人(拉丁語:pro hominem):宣稱某人有某些美德,而認定『該人所提出的』主張有效。
  • 訴諸權威(Appeal to authority):或稱偽托權威、援假權威。宣稱對方是權威因此言論可取,但忽略了對方可能不是相關權威,或者言論只屬一家之言,或因其他原因而有爭議。

 

蘇醫師留言第二則[2]

For 93樓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兄

感謝回應!

我的回應是:

[1] 您跟本答非所問,沒有回應我的問題啊?您要不要再回頭看看我的質疑呢?哈囉!

[2] 您說:

印順在《佛法概論》p.111 更清楚說︰「佛教後期,發展為七識說,八識說,九識說。佛的區別識類,本以六根為主要根據,唯有眼等六根,那裡會有七識、八識?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

我的回應是:您怎麼老是「斷章取義」呢? 我剛好看過這本書,手頭上剛好也有,查了一下,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嘛! 《印順‧佛法概論p.111》原文如下:請大家自行鑑別。

識,了別義,重在觸對境界的認識;能了識別,故稱為識。所依的根有六,所取的境也有六,識也因此分為六種。『中含』『嗏啼經』說:如火是同一的,草燒即名草火,木燒即名木火。識也如此,依六根,緣六境,依此即成為六識。關於「識的是一、是多」,古來大有爭辯。依「緣起觀的見地」說,識應為「相對的種種差別」,而非「絕對的多識」。但識為依根緣境而現起者,所以說明上不妨側重差別。

佛教後期,發展為七識說,八識說,九識說。佛的區別識類,本以六根為主要根據,唯有眼等六根,那裡會有七識、八識?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 ,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古代的“「一意識」師”(見攝大乘論),以「意識」為本而說明諸識,以為「意識」對外而了別五塵時,即為一般所說的前五識;「意識」又向內而執取根身。這向內而執取根身的,即等於一般所說的阿陀那識。此「意識」為本的意識,應為從意而生的意識,「不只是」六識中的意識。”

至於: ② 接著您就開始罵人「如是佛所破斥的假僧人假佛弟子還是有許多愚痴人向印順學習與跟隨造作一闡提業誹謗佛菩薩善知識,張志成、瑯琊閣、南伽他、普德海幢等邪見人即是。」

我的答覆是:這恰好就犯了「訴諸人身謬誤(Ad hominem)」當中的

② 穢言謬誤(Abusive fallacy):以不雅的言詞攻擊對方與⑥罪惡關聯(guilt by association):指控支持某觀點的人必然歸屬於某個形象不好的團體。

[3] 您又說: “古代近代談論乃至著作佛法唯識學的世間人非常的多,但識自本心見自本心又有誰?不論現在家出家相男女相,明心開悟後皆名菩薩無四相,可用《心經》《金剛經》勘驗。宗喀巴、達賴、陳建民、呂澂、印順、證嚴、召慧、聖嚴、唯覺、星雲、元音老人、陳沛然博士等等,有哪位是親證佛法中斷三縛結須陀洹果者?異生凡夫以盲導盲之法,皆名造作無明流轉生死業。”

我的答覆是:這恰好就犯了「訴諸人身謬誤(Ad hominem)」當中的 ⑦訴諸成就(Appeal to accomplishment):主張由於某人或某人的團隊沒有達成某項成就,因而其針對某事的主張不可信。

[3] 您更說:“從古至今世間人自恃有智慧有作為有能力把佛法修學次弟的親證實證無分別心無住心劃分成宗派別而不能相提並論者,即知此世間人是異生凡夫類,戲論佛法,唯在造作以盲導盲的無明業,張志成、瑯琊閣、南伽他、普德海幢等邪見人即是。”

我的答覆是:這恰好就犯了「訴諸人身謬誤(Ad hominem)」當中的 ①扣帽子(貼標籤、咒罵法、鬥臭法、毒井策略Poisoning the Well)、抹黑策略(smear tactics)、人身攻擊(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將各種不利的條件或觀點[甚至附帶「稻草人論證( straw man)」] 強加至對方身上。

以上 感謝您

 

 

蘇醫師回復的留言:

釋印順破壞大乘法之惡念與狡獪之作法【編者按:出自《空谷跫音——護持賢劫千佛(連載十一)》

釋印順破壞大乘法是有其策略的,並非隨興發文議論(琅琊閣實際上又是以事相的指控為其文章的主體,釋印順更不會作這類的事;釋印順要顯現的是他高高在上不同於凡夫眾生的姿態,他哪肯來流言蜚語!雖然釋印順很會中傷佛法,但他不會作編派善知識的事);例如他會去鋪陳為何要將大乘法分成三系(說明其分系之合理性),由於他知道這三系實際上相通性很高(實難切割,他自知作得過火),然他自以為聰明,又已先熟讀了大乘典籍─他是以破法的心思來努力閱讀,所以他會記得經論說過什麼:有的地方可用來模糊對方支持大乘的論點,有的地方則可以扭曲其真實義;有的難以回辯的地方則可先提出來,再順便夾雜扭曲的評論以減弱其影響力;釋印順可是個心思極遠的破法者比如釋印順並不直接排斥如來藏,他是用「含蓄」的方式來否定如來藏乃至一切大乘經,譬如他會在評議唯識宗。時先說「在唯識宗初期的無著與世親菩薩,解釋唯識道理時有談到如來藏」,然後再從 護法菩薩來作抨擊,說「唯識到了後期,就幾乎不再提起這如來藏了」。而且釋印順知道玄奘菩薩的《成唯識論》擁護《楞伽經》(所以將《入楞伽經》的偈頌放在《成唯識論》中),因此他不會強說《成唯識論》與《楞伽經》無關(極容易被人找到反證故),【編者按:如果玄奘在《成唯識論》引用了一句《楞伽經》經文,就是玄奘擁護《楞伽經》,那麽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因用了安慧的《雜集論》(又稱「對法」)幾百處,就是窺基擁護六識論邪見者安慧嗎?】更不可能像琅琊閣高舉《成唯識論》而又同時否定《楞伽經》(因為這明顯不是事實,其論述必定違背世間邏輯而無法成立)【編按:對大風無言來説,分析《成唯識論》與《楞伽經》的差異,就是否定《楞伽經》?】。然琅琊閣對大乘經論的閱讀都是不如理作意而僅以搜尋自己想要的字句方式,囫圇吞棗、浮光掠影,便不知上述所說。又釋印順也不會像琅琊閣直接否定「親證第八阿賴耶識心體為大乘真見道」【編按:舉不出一句「大乘見道是七住位證阿賴耶識」的正覺同修會,要不要將大家舉的「大乘見道是初地證真如」經證發給所有學員看看?】,因為這等於是宣告自己辨正失敗(即譬如有人不肯接受辨論的結果而在要離開時所撂下的氣憤結束語),他知道大乘真見道是證真如,他也知道大乘經中開示真如如來藏就是阿賴耶識,所以他本於一貫的狡獪作法,切割大乘為三系,然後說「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來自不同的思想系」,如是藉由誣謗大乘為「思想」來否定大乘法的實證。為什麼釋印順要這麼辛苦鋪陳?因為他要刻意讓人感覺大乘法是學說、思想,會依著各個時代人們的想法而不斷地演進(變異、調整),這目的無非也是同時要令大乘法的「實證」變得不確定,讓人墮入他這「大乘非佛說」的惡見中(就在一個又一個毒藥碎片漸漸滲入水中,最後讓喝水的人在不知不覺中完全中毒;即使中毒不深者,也會對大乘法永遠保持戒心)。編者按:我從來沒有說大乘非佛說,印順法師的「大乘非佛說」是什麽意思,大家自己讀書查證。正覺同修會所説的根本不是佛説,是梵我見,三乘哪一乘都不沾邊,只能用剽竊、顛倒、玷污佛法來形容。】(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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