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篇》(9):邪精進與無所得
1. 蘇格拉底學習法
最初打算寫關於戒律文章的時候有同修一直勸我不要寫,因爲戒律是一個複雜、敏感、而且具爭議性的問題,動輒被人拿來大做文章、攻擊詬病。書面的討論本來就很容易產生誤會,討論敏感議題牽動情緒,將自己的主觀情緒投射在文字上,誤會自然更多。
有些同修看到戒律文章底下的評論,擔心我被誤會、指責,首先,真的非常感激大家的關心和信任。其實,每次看到各位同修踴躍針對一個話題去發言討論我心裏都很高興,當然,我希望所有交流都是心平氣和,而不是爲了宣泄情緒或是藉題發揮。
佛法裏面每一個議題都需要大量閲讀才能獲得一個比較完整清晰的理解,不是幾篇短文就可以説清楚講透徹的。《戒律篇》是「沒有密意的佛法」系列的文章,在這個系列的序言裏面我强調過,寫文章不是要提供正確答案,而是希望促進交流、刺激思考、拓展知識邊界。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說:「人類最高形式的優異之處,即質疑自己和他人。」我相信一位廣學一切的「菩薩」一定有自學的動力和能力,修行本身就是一種長劫的、持續不懈的學習過程,學習的重要一環,就是質疑我們固有的認知。
2. 討論是爲了學習尊重與包容
正覺的「僞戒律」——「說四眾過」、「謗法、謗佛」、「法毗奈耶」、「破和合僧」等等——屬於被動性質的思想鉗制,説清楚這些「僞戒律」錯在哪裏不難,困難的是重新檢視我們過去對戒律的認知和持戒的精神。
有人説:嚴謹持戒就夠了,持戒嚴謹一定沒錯,還要討論什麽?
如果所有人一致同意毫無異議的事情,自己看書學習然後照做就足矣。佛法裏面本來就有許多灰色地帶,戒律只是其中一個而已。戒律的爭議性在於南傳北傳的認知有差異,不同經論的説法並不統一,所以古往今來不同人必然有不同的解讀。既然我們是修學大乘的菩薩,心量寬廣開敞,就沒有什麽不能討論的。聽多幾種觀點、參考不同面向的資料,是爲了理解和尊重其他人的想法和選擇。
我們一直自稱「菩薩」,認爲自己在修習智慧慈悲,難道尊重與理解不是智慧和慈悲的基礎和必備條件?如果我們現在面對的每一個衆生思想絕對一致、看法絕對統一,沒有絲毫歧義矛盾,那何需尊重和理解?難道不正因爲我們身處這個充滿複雜和兩難的世間,智慧和慈悲才特別有價值和意義,我們才更需要智慧和慈悲解決自己和他人的問題?
3. 正覺持戒的具體問題
持戒是很多同修都跟我討論過的問題,在這裏總結一些過去一年多我們曾經私下探討過的戒律問題。
問題1.:受戒目的不純正
當日我們被鼓勵受菩薩戒的時候,蕭導師和親教師將持戒説得很輕鬆——犯了就懺悔,菩薩持戒在於發心——但是到了後來,持戒變成許多人的心理負擔。許多同修連吃個「鍋邊素」都要去對眾懺,一點小事擔驚受怕,疑神疑鬼,以爲自己沒上禪三、生活不順、生病意外都是持戒不净所致(所謂持戒不净一般都是很瑣碎的事情)。爲什麽我們的持戒造成這麽多困擾?
許多學員,尤其是大陸地區學員在非常倉促的情況下學戒,對戒律的精神誤解多於理解。如前面幾篇文章所説,菩薩發心成佛是爲了利益衆生,不是爲了自己消業障、自己有福德、有護法神保護、上禪三開悟、或是爲了拉人去受戒自己有大福德。正覺同修會鼓勵大家受戒、將受戒變成錄取禪三的必要條件,過度强調受戒對個人的利益,這些做法,必然導致大家受戒動機不純正,出發點偏差,帶有强烈的功利性,背離菩薩受戒持戒的原則和精神,持戒難免煩惱一堆。歸根究底是我們對戒律的理解不完整、不清晰、不正確。
問題 2.:戒律是戒自己不是戒他人
菩薩持戒目的是為度衆生、培養慈悲、清净自己的内心,在團體和社會層面增進和樂共融,令世間人對佛法生起意樂和信受心。換句話説,菩薩去受戒不是爲了可以拿著「上位菩薩」或是「開悟聖人」的身份去當道德督導,或是自恃持戒清净就去説教他人、規範他人、約束他人、甚至威脅他人、舉發他人、恐嚇他人、懲罰他人,這種持戒不但沒有利益衆生,沒有增長悲心,反而增加控制欲、權力欲、我執、慢心等種種染汙心行,有違菩薩持戒的精神與目的。
問題 3.:不參考其他菩薩戒本
《梵網戒》只是大乘菩薩戒本之一,其中許多戒條明顯是為出家眾所寫,内容有多處不符歷史之處,也沒有梵文原本為基礎。比較《梵網戒》與《瑜伽戒本》,後者不但是未來佛彌勒菩薩的教導,是玄奘大師所翻譯,有梵原典為依歸,其内容明顯更能體現「三聚净戒」的精神,不拘泥于戒條的表相,注重菩薩道慈悲為他的宗旨,整體來説更正統也更適合現代人受持。
問題 4.: 《梵網戒》戒條與現代人生活不銜接
《梵網戒》很多内容是為出家眾建立,所以很多戒條與我們生活不接軌,比如不能下棋游戲、欣賞音樂這一條,另一方面,《梵網戒》的戒條著眼具體的行爲,比如「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伎樂之聲」,缺乏彈性和靈活度,到底正覺同修會有幾位菩薩遵循這種戒條,如果嚴格遵守,我們如何在世間生活?《維摩詰經》裏面的維摩詰大菩薩,是一名在家居士,他如果遵循這樣的戒律,要如何度眾?
問題 5.: 爲什麽玄奘再世的蕭導師不採用《瑜伽戒本》?
《瑜伽戒本》的殊勝之處,聖嚴法師在其論文裏面解釋得非常清楚,如果蕭導師是玄奘再世,是《瑜伽師地論》的譯者,怎麽會棄《瑜伽戒本》不用竟然選擇《梵網戒》?根據我個人的觀察和見聞,有兩個可能:1.蕭導師雖然在農禪寺學過法,所學有限,當初可能根本不知道《瑜伽戒本》的存在,也不知各個菩薩戒本的差異;2. 正覺教團的「體制」與《瑜伽戒本》不相應。如果依循《瑜伽戒本》的標準,正覺教團標榜自己為全球唯一正法,公然造神,言語之間炫耀神通異能,以此吸引信徒,賣書謀利(販賣100塊人民幣的「導師斷句」的《成唯識論》),加上法主與親教師説法上課寫書,言語間經常惡言毀謗貶損解脫道聖人、以及古今學界教界大德,説出「全世界唯有我讀得懂《成唯識論》」這種狂言妄語,正覺教團本質上是長期在身、口、意三行方面,都數數毀犯《瑜伽戒本》四重戒之一的「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戒。
不但教團如此,這種「唯我獨尊」、「自讚毀他」,所有學員不多不少都有所沾染熏習,嚴重的人更是打著正法旗幟肆意惡言評論他人,引起兩岸佛教界人士的强烈不滿。這樣的操守,如何以身作則,發揚彌勒菩薩所傳授教導的《瑜伽戒》?
問題 6.:菩薩戒不是正覺教團的「執法法規」
持戒的重點是管好自己的同時利益他人,佛教團體秉持的是六和敬,一切成員地位平等,沒有特權階級可以拿著菩薩戒作爲密探小組和警衛隊的執法法規。
最近這一兩年正覺變本加厲,懺悔大小犯戒事相之前,都要去請親教師判斷有沒有犯戒,從古至今,不論出家在家團體,都沒見過如此教條不便的戒律監督制度。個人犯戒要與親教師小參,如果被舉發到戒律院,要接受審訊,他人無憑無據的一句話就可以讓你被盤問多時,盤問過程還要被錄音存檔。
即使是出家僧團,其成員也是為了解脫自願學法持戒,僧團中沒有個別人有高人一等的特殊身份和權利,對於犯戒者的處分,也不是强迫性質。出家共住的僧團尚且如此,在家居士學法的團體,爲何有「密探組織」和「執法機關」以菩薩僧團「羯磨僧」的身份,隨意盤問調查學員的隱私,對學員判決處分?這些執法者和裁判者本身的裁判權由何人賦予,他們的私德又由何人監督?正覺教團鼓勵學員受菩薩戒,是否就是爲了用菩薩戒和戒律院的權威控制學員,恐嚇大家言聽計從,為正覺服務?如果教團本身的體制就違背衆生平等的原則,建立「上位菩薩」階級、視學員為隨意差遣、必須絕對服從的「私有財產」,可以被教團監控調查,侵犯隱私和人權,這種教團德行有虧,有何資格以戒律之名懲處學員?
問題 7.:關於素食 (回應之前幾篇文章的一些評論)
- 持戒掌握精神而不是戒相
持戒的精神是修正自、己利益他人,這是大原則。素食是對愛護衆生的一種方式,但是如果你堅持素食而造成家人、朋友、同事的困擾,或許應該考慮采取折衷平衡的方式;再者,佛法裏面也强調飲食適當,否則身體不適、四大不調,只會障礙修行。所以,隨順親友、吃鍋邊素、不慎吃到含有動物成分的食品,爲了身體健康食用非純素的藥食,出發點不是你因爲貪圖美味故意殺生害命,無需因此恐懼不安。
- 慈悲是一個整體性考量,不是單看素食與否
素食很好,但是不要將素食的功德無限擴大,變成佛弟子慈悲護生的唯一表現和準則,忽略其他傷害衆生的行爲。《瑜伽戒本》的四重戒以及許多輕戒都是針對忿恨、嗔恨、傲慢、不感激、不恭敬這些行爲,可見其重點是要求菩薩對衆生慈憫愛護尊敬。很多人嚴守素食戒條,但是往往忽略《瑜伽戒本》中這些教導,以爲貪圖肉食斷善根,忘記嗔心慢心同樣斷善根。
所以,切勿拿著一部經,以素食與否作爲衡量慈悲的唯一標準,他人同樣可以拿著另一部戒本的另一套準則來衡量我們。舉一個常見的例子,比如有些人持菩薩戒,每日爲避開葷腥傷神耗時,甚至與親友爭執,雖然素食做到滿分,但是平日待人傲慢無禮,言語刻薄,五毒俱全、我見俱在。這樣持戒的人,是由衷地以慈悲心善待衆生,還是貪圖素食的功德?這樣學佛是否本末倒置?
- 「持齋」不是素食嗎?
佛陀教導的「持齋」,「持」就是「受持、遵守、保持、堅持」的意思,不是「吃齋」或「吃素」,而是在每天特定的一段時間裡面除了飲水喝水和治病服藥之外,就不再吃任何食物了。因為在過去的印度佛教和早期佛教裡面,以及在今天的南傳佛教界裡面,所謂的「齋」就是「過午不食」的意思,就是只要時間已經過了每天中午,佛教界的出家僧眾和在家弟子們就不再吃任何食物了。
- 吃三净肉有沒有業報?
吃三净肉不妨礙解脫道的修行,這一點從《阿含經》的教導可知,對於解脫道的修行人,即使貪圖素食的美味也是貪,至於吃三净肉具體有什麽因果,唯佛能知。關於有業無業的問題,食肉確實殺生造業,但是我們在欲界生活,各種事業都免不了直接間接傷害有情,即便是素食也不可避免殺生害命。從某些環保團體的角度看,我們大量散發傳單和結緣書、大量印書買書而不選擇網絡弘法,難道不是傷害生態環境的行爲?菩薩在人間修行,無法避免有業(不管是共業還是個人的業),個人認爲重點在於權衡輕重,從整體考量,看自己的清動機發心。
4. 五度為盲、般若為導——持戒必須依止正見
上面正覺同修會的持戒問題,反應的是正覺佛法嚴重背離般若正見,在法義上和制度上都是加深執著,培養「有所得」。
持戒的問題和之前在《正覺的反思(8):福德可以換開悟?》一文裏面討論過的内容非常類似。佛法裏面的五度都是以正見和智慧為依止——二乘所證的智慧是「人無我」,大乘所證的智慧是「法無我」。如果持戒不是以這兩種智慧為依止,不論如何嚴謹,也不是在學佛法,而是學外道法。
《長阿含第二一梵動經》有這樣一段經文:
「比丘們! 一般凡夫,都只從一些細瑣、微小、世俗的戒行,例如五戒、十善、儉樸嚴謹的正命生活、乞食、不蓄積財物等來讚歎如來而已,不能從如來所證得的深奧、微妙、大光明之法這一方面來讚歎佛陀。只有從如來所證得的深奧、微妙、大光明之法來讚歎,才是真正如實的讚歎如來。 」
有位師兄在《長阿含經》卷14找到兩段類似的經文:
「比丘若稱譽佛及法、眾僧者,汝等於中亦不足以為歡喜慶幸,所以者何?若汝等生歡喜心,即為陷溺,是故汝等不應生喜。所以者何?此是小緣威儀戒行,凡夫寡聞,不達深義,直以所見如實讚嘆。」(CBETA 2020.Q1, T01, no. 1, p. 88c13-18)
「此是持戒小小因緣,彼寡聞凡夫以此歎佛。」(CBETA 2020.Q1, T01, no. 1, p. 89a14-15)
爲什麽佛陀將我們經常引以爲傲的「持戒」稱爲「細瑣、微小、世俗的戒行」、「小緣威儀戒行」?
佛世的時候,素食苦行的外道比比皆是,他們持戒非常嚴謹,但是因爲沒有「無我」正見,無法斷煩惱、破我執,脫離輪迴,只能在人天乘裏面流轉,所以「通達佛陀深奧微妙的法教,才是對佛陀真正的讚嘆」。
在討論素食問題時,提到提婆達多的「提婆五法」被佛陀直接否定一事。提婆達多持戒精嚴、禪定神通高强、博聞佛法,廣受尊敬。爲何「提婆五法」被否定?
- 不切實際,障礙大多數人出家修行
- 與佛陀同時代的六師外道之一尼犍子所建立的耆那教,特重苦行,嚴守素食戒條,佛陀自身也曾苦行,但是苦行不導致解脫,所以不符合佛陀的教導
- 「提婆五法」著眼的是壓制欲望,而不是通過智慧淨化内心,得到「心解脫」,所以舍利弗批評提婆達多說︰「何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癡心。」
上面舍利弗對提婆達多的批評,與迦葉佛在《臭穢經》(葷腥經)裏面關於什麽才是真正的葷腥的教導一般無二,修行不是看表面的食肉食素,是通過智慧遠離貪嗔癡,若無智慧,單靠戒律(和禪定)壓制欲望,煩惱只是暫時潛伏,無法斷除,遇到因緣的時候必然湧現。
提婆達多提倡盡形壽持守「提婆五法」,表面精進,究其心念動機,不是爲衆生得解脫智慧,是爲了標榜自己特別清净,以此獲得明聞利養,這種心態我見具足,持戒再好也是「細瑣、微小、世俗的戒行」,所得也只是人天乘的善果。
從《阿含經》裏面佛陀對正見的重視,以及《經集》中迦葉佛重心念多於素食的表相,就可見佛法裏面持戒從來都不是在於表相。
在大乘經論裏面也一樣,不論布施還是持戒,必須「以般若為導」,如果修習前五度沒有「般若智慧」作爲最高原則為其他五度「導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就會「群盲無導」,偏離佛法修行。
《大智度論》卷29:「複次,諸餘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不得波羅蜜名字,亦不牢固。 如後品中說:「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無波羅蜜名字。」又如轉輪聖王無輪寶者,不名轉輪聖王,不以余寶為名。 亦如群盲無導,不能有所至;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導五波羅蜜,令至薩婆若【一切智慧】。 譬如大軍無健將,不能成辦其事;又如人身余根雖具,若無眼者,不能有所至。又如人無命根,則余根皆滅;有命根故,余根有用。 般若波羅蜜亦如是,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則不得增長;得般若波羅蜜故,餘波羅蜜得增益具足。 」(CBETA 2019.Q3, T25, no. 1509, pp. 272c26-273a8)
般若波羅蜜,《大般若經》以「無所得」總持——一再强調以「無所得」的心境學習一切善法: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諸菩薩摩訶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圓滿四攝事、四勝住、三明、五眼、六神通、六波羅蜜多,如是六種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圓滿七聖財、八大士覺、九有情居智、陀羅尼門、三摩地門,如是五種不可得故。諸菩薩摩訶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圓滿十地、十行、十忍、二十增上意樂,如是四種不可得故。」
「復次,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修行淨戒波羅蜜多時,以應一切智智心,而修淨戒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淨戒法住如幻、如夢、如像、如響、如光影、如空花、如尋香城、如變化事想,於清淨戒不恃不著,於破戒惡不厭不取,由持與犯本性空故。舍利子!如是名為諸菩薩摩訶薩修行淨戒波羅蜜多時,擐般若波羅蜜多大功德鎧。」
菩薩以「般若為導」,修六度救度衆生,般若智慧的精髓在於「無所得」,所以修一切善法都「以無所得而為方便」,無所得是布施、持戒等五度的大前提。有所得必然有煩惱,有挂礙。
「舍利子!是菩薩摩訶薩修行淨戒波羅蜜多時,具擐六種波羅蜜多大功德鎧。舍利子!若菩薩摩訶薩以應一切智智心,修行淨戒波羅蜜多時,於六波羅蜜多相不取不著,當知是菩薩摩訶薩擐大功德鎧。舍利子!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為欲利樂一切有情擐大功德鎧。」(CBETA 2020.Q3, T05, no. 220, p. 269b13-28)
「復次,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以一切智智相應作意,而修般若波羅蜜多。持此善根,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一切智智,修般若時,雖護淨戒,而都不見持犯差別。舍利子!是為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所被淨戒波羅蜜多大功德鎧。」(CBETA 2020.Q3, T07, no. 220, p. 65b7-13)
如經中所説,沒有般若智慧,其餘五度無法成就,即使持戒也必然心生厭取、執著、驕慢、有分別、有所得,無論如何持戒修福,所修都是有漏的世間福德,與菩薩道無法相應。
5.邪精進與無所得
在正覺遇到過一些同修,對學法和開悟非常努力,勢在必得,一定要見性或是得禪定,或是非常在意自己能否修集大福德。他們非常精進,知見和功夫進步比其他人快,這種精進很少被否定,只會被讚許、被認可,但是進一步深交共事,發現很多非常精進的背後隱藏强烈的執著。沒有被觸發的時候,這些執著潛深藏不露,不易察覺。執著是系統性的,對一件事有執,對其他事情必然同樣有執,所謂執著,其實就是强烈的操控欲和主宰欲——心心念念一定要「得到」,心心念念一定要達到某種結果。很多人的精進沒有帶來解脫,反而伴隨著非常深沉的煩惱。
人性高度自欺,往往只看到自己的所得,往往不承認自己有所得,要看清精進背後的執著,需要對自己非常誠實,看看到底自己的修行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自己和他人的煩惱;是讓自己活得更輕鬆還是更疲累;是學會了智慧還是加深了愚昧;是變得更謙虛還是更自以爲是。
修行從來都不是要通過刻意造作得到果證、禪定、和福德,所有的修行都是除去煩惱,讓你本有的功德、禪定、福德顯現,這才是如來藏經論要强調傳達的要旨。我們一直說自己學如來藏法,其實如來藏經論説的就是「衆生本是佛」,本來具足成佛的潛能,蕭導師以前不是沒有提過這個道理,可惜法義和體制沒有與此看齊,所説與實際背反,修行無法緊扣「無所得」正理,自以爲做減法的時候其實不斷在做加法,增加執取。
五波羅蜜不得般若波羅蜜,則不得增長——往錯誤的方向精進,精進的結果是增加對善法的執取,在佛法裏面稱爲「邪精進」。
關於「有所得」和「無所得」,最近讀到班迪達尊者在其著作《就在今生——佛陀的解脫之道》裏面的一段話:
第56頁:《經集》(Sutta Nipāta)中有一段佛陀對魔羅(天魔)說的話:「愛欲是汝第一軍,不樂第二軍,飢渴第三軍,渴愛第四軍,惛眠第五軍,怖畏第六軍,疑惑第七軍,偽善驕慢第八軍,恭敬、利、名譽,邪行得名聲(第九軍);稱讚自己,貶損輕蔑他人(第十軍)。魔羅!此是汝魔軍,黑魔之軍陣,無勇者不勝彼,獲勝得快樂。」
第87-88頁:第十魔軍:自讚譭他(Self-Exaltation and Disparaging Others) 我們對痛苦多少有些覺知,它出現在出生、活著與死亡時,生命中痛苦的經驗常常讓我們想克服痛苦,過得自由平靜。或許就是這個願望,或是對此堅定的信念,讓你翻閱這本書。在我們修行的過程中,這個根本目標,會受到修行副產品的暗中破壞。我們曾討論名聞利養如何成為解脫的障礙,同樣的,魔羅的第十支軍隊:自讚譭他,也是解脫的障礙,這是一場禪修大師要面對的戰役。自我讚揚常在修行有成就時發生,這也許是一種持戒精嚴完善的感覺。我們可能會太自負,會不可一世的說:「看那些人,他們並未好好持戒,不像我一樣聖潔、清淨。」若發生這種事,我們就成為魔羅第十支軍隊的受害者了。這最後一支軍隊,或許是所有軍隊中最致命的一支。在佛陀時代,提婆達多就在它的影響下試圖殺害佛陀。他對自己的神通與在禪定上的成就感到自豪,然而當毀滅性的想法生起時,他失去正念,也無力防禦它們。
修行是一個净化内心、看清真相的過程,但是很多人修行一旦有某種成就的時候——比如修得禪定、持戒清净——自我膨脹,沾沾自喜、同時輕蔑他人,傲慢自恃,這就是爲什麽大乘二乘的經論和戒本裏面一再苛責「自讚毀他」,也是爲什麽「自讚毀他」在菩薩戒裏面是十重戒或是四重戒之一。
「自讚毀他」就是用我執和「有所得」心精進修行所產生的常見過患。有所得是修行過程中的致命傷,當你忘記無所得這個大前提,越是用有所得的心精進,越快速墮落魔道,加入魔軍行列,欲求聖智反而下墮。
要做到真正的「無所得」,必須通過經論裏面教導的止觀方法實證「人無我」與「法無我」,菩薩實證「二無我」之前,在因地修六度時,也應該時刻隨順「無所得」,誠實地反省檢驗自己的修行有沒有被「有所得」的煩惱障礙染汙。
提婆達多的故事不止是一個破轉法輪僧、出佛身血的故事,提婆達多是一個用邪精進和「有所得」心精進持戒、精進修定的極緻例子,所有修行人都應該引以爲鑒。
關於戒律的推薦閲讀資料:
法鼓全集——菩薩戒指要 http://ddc.shengyen.org/mobile/toc/01/01-06/index.php
法鼓全集——戒律學綱要 http://ddc.shengyen.org/mobile/toc/01/01-03/index.php
聖嚴法師著 《律制生活》
內容簡介:
二千五百年前,佛陀在印度所制定的戒律,
是否能適用於現代的時空環境?
本書深入探討教制,從出家投師到日常飲食,
提供現代人具體可行的生活依止。
聖嚴法師自言:「我是注重佛陀制定戒律的精神,不主張死守其全部的戒律條文。」古人弘揚戒律,以講說與註解為主;聖嚴法師則消化了大、小乘戒律的龐大文獻,提出問題、理清問題,使其簡易、通俗及實用。
書中二十八篇戒律議題,皆是佛教界經常提出的疑惑,例如:「出家與剃度的條件」、「做師授戒的條件」、「捨戒與還俗」、「比丘尼與八敬法」等。除了有嚴謹的戒律原典資料,更詳細說明古今律制演變的來龍去脈,並還原佛陀制戒的精神,讓戒律在現代時空找到適應之道。

感謝瑯琊閣!
恭敬於佛,天天唸佛,恭敬於三寶十方,不敢覆藏偷盜十方財,所以天天貼,直到懺悔為止。以示遵佛戒。
是僧團嗎?有實質嗎?有佛教慈悲精神嗎?分裂僧團? 1.台北市佛教正覺同修會創於1997年,登記於社會局,是屬社團法人。從一開始設立就是非佛教團體。 2.營利社團法人:如滿街可見之佛教文物店,他們雖賣佛教文物,以營利為目的,但非佛教團體。台灣第三大宗教觀光景點,「正覺寺玄奘宗教文化園區」:規劃要賣T恤、紀念品…等,這部分也會是由營利社團法人來經營。 3.佛教正覺同修會既然是非佛教團體,不具有僧團的資格。當然也不具有違犯破和合僧、別立僧團等重罪,這些都是蕭xx為了恐赫、控制離開學員而惡意捏造施設的,明顯嚴重違反佛說。 4.蕭××皈依於法鼓山聖嚴法師,於其座下受五戒修學佛法,但未經聖嚴法師的允許,即自立對外說法,對外自稱正覺大乘僧團,全球唯一正法團體,若依其自定義,具足分裂僧團之罪,明顯嚴重違反佛制。 5.蕭××未出家,是白衣說法,並未說從何人受菩薩戒或自誓受戒,於禪三為了封鎖大衆在外傳法,咐囑中明寫:「未經本會委派,不得於一切場所傳授明心見性之法等」。蕭××一向不喜出家眾,不是因為出家眾是聲聞種性不具菩薩種性,而是因出家眾披僧衣,即具有說法之義務與資格,隨時可以為眾生廣傳弘法,不受蕭××約束。如今,蕭××將 世尊的法曲解,歸為自己私有,我的,我的,不准出家眾自行在外說法,違背佛所付囑出家眾應該弘法利眾,搞個人崇拜,依人不依法,明顯嚴重違反佛教精神。 6.蕭××錯說佛法,与佛說背道而馳。如今,內容如:見道在初地、意根、五別境、法處所攝色、轉依成功(滿)在七住等於一悟至佛地,阿賴耶識出生五陰器世間的梵我外道見…等等,經無數人勸誡而堅不公開懺悔改正,邪教導影響學子法身慧命無量世。 7.蕭××動用正覺講堂資源、人員等等,設正智出版社私人公司利其眷屬,扼正覺講堂咽喉於死後50年,嚴重違反六合敬,更不信因果,偷盜三寶十方財、三寶物,經大衆舉其罪勸誡而堅不公開懺悔,無法為佛弟子榜樣。 8.佛菩薩都不會洩佛密因,自稱自己是 佛菩薩的轉世化身。惟當臨命終時,尚有末了因緣,暗有遺囑的例外,不會有人暴露是誰轉世而來。但當今,蕭××卻高調大肆渲染自己過去世是:摩訶迦旃延、提婆、大慧宗杲、玄奘…等,可以掰得上的都掰,藉以惑亂眾生,分明是欺世盜名的大妄語。
聖嚴法師是蕭導師學佛法歸依師。法鼓山聖嚴法師在其著作《律制生活》指出,非出家人無法觸犯「破和合僧」罪。蕭導師對此知之甚詳,所以放膽以在家人身份自立山頭在外弘法。而如今,卻恐嚇會裡在家同修禁止在外弘法。這只許自己弘法,禁止會裡在家人弘法,難怪偷盜十方財,設七住轉依成功,(也是恐嚇的計倆)犯極重罪,根本不自乎,(也許自己根本沒受菩薩戒,否則為何至今不指出來,何人何處受戒,只是兩句話都不敢說)根本心態及所行,應受十方檢點。
他也許沒跟法師受菩薩戒,也沒自誓受下品戒,因為針對自受戒要見好相,不容易。有可能因為偷盜十方財被舉罪,可能也沒受戒,後,現在才補自誓受戒,因為自始沒戒體,所以只有性罪,沒戒罪,同理可證,講堂所有人都沒戒體,所以有陰狠錦衣衛,遂行惡事,完全不信佛,不信因果,依人不依法大搞造神上師崇拜,開口閉口我的我的。
正覺網軍只談法律,不談一檔歸一檔的佛戒,現在都誦「六法全書」,不再誦「菩薩戒本」。現在都講世間法律,不遵佛戒。故網軍今後布薩不再誦「菩薩戒本」改誦「六法全書」。
正覺的「戒律院」「祕密警察」! 在正覺若不知「戒律院」「祕密警察」 1. 就像不知謝x晴,孫x德,游x光,蔡x禮,李x仁,余x偉,徐x璋,王x伶,張x思…等一樣(太多人了,無法一一舉出),完全不知道正覺在搞什麼?做出多少惡劣的事?「戒律院」是佛教界最惡心的機構,其本質是控制學員,只有正覺獨特的產物。 2. 「戒律院」是一大票以鬥爭為業志願相投的人組成,況且是直屬蕭xx在總管,完全由蕭xx他來判刑,可想而知,被逼離開講堂的善良學員有多少人?就像正覺大溪講堂帶髮出家的師姐遭遇一樣,這判刑結果一點都不意外。 3. 您若說:我沒遇過、聽過。代表您是外圈的邊緣人,您沒有甚麼優勢可以威脅到其他人的利益,沒有人會在意您,太不起眼了。講堂只要您乖乖聽話、認真捐錢、努力做義工,就可以保您平安,因為您真的夠「天真、平凡、 聽話、好騙」,您也絕不會是講堂要用的人,但也因此不會被「戒律院」迫害,那您也值得慶幸! 4. 但當您有一天被「祕密警察」檢舉了,就是惡夢折磨開始,惡意栽贓、違反人權、違反戒律,所有祖宗八代無相關的事也會被扯進來,眷屬會被牽連,無法上禪三,威脅認罪,設計恐嚇… 等等,樣樣離譜事都有,您在明,他們在暗,最終不是被迫離開,就是默默接受,只能隨他說了算,連最基本的人格都沒有,更不用說菩薩的慈悲了。 5. 若不知「戒律院」「祕密警察」的惡劣行為,代表您是傻白甜,哪天如何出事都不知道?被誰告也不知?就莫名被定罪,公開懺悔了,「祕密警察」可能是安插在您最親密的家人(枕邊人)、老師、朋友、一起做義工的夥伴…長期一直在收集資料,就像見性的王x伶跟張xx就是安插在張志成老師身邊的「祕密警察」。 6. 不管是告密者、被告者、相關人….所有調查皆錄音,完全是「戒律院」說了算,完全沒有對質,全程錄音,所有的偵訊過程、口氣惡劣的狀況…… 真的堪比恐怖分子更惡劣,全程錄音這些都是以後作為恐嚇大家的證據,不服者就會離開,暫時無離開者,就會乖乖聽話。 7.「戒律院」「祕密警察」只會針對善心的學員、與正覺講堂有利益衝突的學員,權貴、大金主有免責權,蕭xx有終身豁免權,「戒律院」也是蕭xx開的私人企業營利公司,只要與他利益有衝突者,皆辦、皆恐嚇,完全是聽從蕭xx一人,「戒律院」的所有老師,全都助紂為虐,蕭xx長期盜用十方財,證據屬實,舉證歷歷,「戒律院」辦了嗎?完全盲目跟從蕭xx,依人不依法,教義完全與 佛背道而馳。 說白了,「戒律院」「祕密警察」就是控制學員,令其不敢反對、異心的恐怖機構,請問這是佛所教導的嗎?是自稱正覺大乘僧團,全球唯一正法團體,該有的體制嗎?
我覺得未成佛前,法尚未通達,互相切磋是善法,所以對蕭導師也稱導師也應當
什麼是法未通達,蕭不實是壞法,是邪教,是禪宗祖師和唯識祖師破斥的梵我外道,自性見外道。 他通達的是邪魔外道法,正覺網軍對於蕭不實的錯說裝不知道,也是魔子魔孫,妄語成性。
8F: 看到您說該稱他為導師,我們就該感謝您,提醒我們隨時要記住,萧xx盜用十方財,違佛戒,持續po文不能忘,並宣揚正覺現在改誦六法全書,已捨棄菩薩戒, 依人不依法,不遵佛戒,已非真佛子。
請問8樓,什麼是導師?定義為何?盜用十方財,錯說佛法,個人神化崇拜,所行皆違佛戒,請問他有導師之人格嗎?瞋心極重,更没菩薩格。
我個人倒是沒差,希望我叫導師我就叫,只是他管得了我的口,管不了我的心! 就算他叫導師,他領導的錦衣衛私下幹的骯髒事,害師姐嚇到一病不起,結果一命嗚呼,這些惡業也不會因此變善業。 就算他叫導師,他賣官鬻爵放任財大氣粗的「聖人」們飛揚跋扈的欺壓基層,逼別人長年忍辱的惡業,也不會因此變善業。 就算他叫導師,不該利用十方財資源賺蕭家的私房錢,所犯的十重戒也不會因此不算。 就算他叫導師,大家被他一、二十年來使用的甲乙丙話術騙到飽,騙到滿,終於有天賊星敗了,水落石出,觀眾們恍然大悟,只剩下等著看導師如何收拾善後,贏得大家真正的尊敬!有勇氣懺悔才是大丈夫,不枉被叫導師這麼久!
蕭導近來講經挺不帶勁!因為看到空位不僅增多,最誇張的是他一講完「遠道而來的人請先離席」,講堂內大概有三到四成的人,馬上站起來離開。這是以前沒有發生過的事情,越來越多人不想留下來迴向。蕭導心裡應該很難過吧! 以前是大家提早來排隊坐9樓,現在是義工菩薩從10樓開始請人去9樓坐,如果再不滿,就去5樓請,現在已經請到2樓了。坐電梯時,電梯義工也會說「九樓還有位子喔!」。曾幾何時,「坐9樓現場聽蕭導講經」已沒吸引力?衍然成了票房毒藥?
#13樓您好,您說的這些是沒有的事。不知道您是哪隻眼睛看到的?
會員大會導師開示 https://bit.ly/35BRwbW
#14:大家都看到了,是您沒去聽經嗎?還是您在玩國王的新衣?
既然認為正覺的法不是正法,又要死皮賴臉賴著不走,每天沒事就來貼誹謗文,真的是台語說的「了然啊!」
7/26會員大會的訊息,瑯琊閣7/28就完整寫出來了,寫得夠詳細了,請參閱以下 《琅琊隨筆》(58):越描越黑的正智出版社醜聞! 正覺做事永遠都是抄襲,總是跟在別人屁股後面批判,除了說謊還是騙,有甚麼好看? 老人家騙了大家20幾年,猶如過街的老鼠(他曾經犯毀謗罪下墮當老鼠),沒人理,下輩子不知要去哪兒?真可憐!不過,還好大家都有菩薩格,還是會持續勸誡,使其懺悔滅罪
14樓: 只因你沒看見,就認定別人的所見所聞都是假的。實在太偏執了! 請你週二講經,每一層樓去走走看看,再來質疑別人吧!
17樓:您出現我們就該感謝您,提醒我們隨時要記住,萧xx盜用十方財,違佛戒,持續po文不能忘,並宣揚正覺現在改誦六法全書,已捨棄菩薩戒, 依人不依法,不遵佛戒,已非真佛子。
資深親教師上課公開講肖××沒讀什麼書,語帶不屑。又說他以後不知道要怎麼分給親教師,可以把持各區講堂。
17樓正覺土匪權貴第五趟走秀,完美示範導師甲乙丙話術:先抹黑「既然認為正覺的法不是正法,又要死皮賴臉賴著不走」(大家是慈悲不捨還被蒙在鼓裡的同修,不捨眾生被騙,而且會員有繳錢,本來就有權出席),再誣賴「每天沒事就來貼誹謗文」(大家在這兒依 佛陀正法討論,畢竟師徒一場,不捨導師下墮,苦口婆心殷殷勸誡。是土匪權貴自己不該不聽導師的話,跑來偷聽)最後再對著自己幻想的內容口出惡言...
#17 "既然認為正覺的法不是正法,又要死皮賴臉賴著不走," 死皮賴臉賴著不走的人 應該是你吧!應該是蕭導師,是蕭x師帶領的正覺權貴吧! 我們是正覺同修會的會員,是所有權人,你們只是受我們所託管理,結果你們集體舞弊,端出來的法也是邪法,錢也偷偷運走,選舉流程也偷偷動手腳霸佔大家的正覺同修會,賴皮的才是你和蕭x師權貴們。 我們是正覺同修會所有權人,你們是要向我們報的人,怎麼會無知到主客異位,厚臉皮賴著霸佔管理權不放,不讓我們正常選舉換管理人。 你們正覺權貴們才不要死皮賴臉著不走。
是的! 正覺同修會的會員大會選舉流程都被偷改成黑箱作業流程了。
自古以來大乘佛法從來沒有分裂,大乘佛法沒有限制說法者資格,大家都可以互相討論、互相辯論,誰都可以去弘法,可以自立山頭,不同於二乘法,所以大乘佛法沒有僧團分裂的問題。 肖××為了要控制大眾,遂己之意,不准任何人離開正覺去弘法,其實最終目的,他不準任何人弘法,必須由其指派,因為我幻想代理佛,全球學佛各大道場都要由我指派,否則所有道場都犯分裂僧團,這是我最終目的,你們看不出來嗎!什麼法都是我的,我的,我的,為所欲為,戒是用來約束你們,鬥爭你們的,希望都成為阿修羅種性,刑不上大夫,這是一定的,我們可以常泡溫泉,吃好,我有廣大福報。你們吃蘿蔔乾配飯,省錢上禪三,五次以上吧,棺材本也裸捐,錢是最實質的(親教師會議公開承認,錢多最實際),不遵佛戒,盜用十方財,不懺悔覆藏、妄語、講沒違反世間法律,請問何必學佛,蹲在那位置,回去吧。
2017的諾貝爾生理學及醫學獎公布。 獎項被授予3名美國科學家Jeffrey C. Hall、Michael W. Young和Michael Rosbash,以表彰他們在研究生物鐘運行機制方面的成就。 生物鐘調節身體重要功能,例如:行為、激素水平、睡眠、體溫和新陳代謝等。 生物鐘和你的健康息息相關。你什麼時候困、什麼時候醒、一天內的體溫變化、什麼時候荷爾蒙高漲想幹壞事,統統是由生物鐘在管理的。 並不是如正覺消說的意根處處作主決定的。
既然認為正覺的法不是正法,又要死皮賴臉賴著不走,每天沒事就來貼誹謗文,真的是台語說的「了然啊!」
27樓正覺土匪權貴第五趟走秀,完美示範導師甲乙丙話術:先抹黑「既然認為正覺的法不是正法,又要死皮賴臉賴著不走」(大家是慈悲不捨還被蒙在鼓裡的同修,不捨眾生被騙,而且會員有繳錢,本來就有權出席),再誣賴「每天沒事就來貼誹謗文」(大家在這兒依 佛陀正法討論,畢竟師徒一場,不捨導師下墮,苦口婆心殷殷勸誡。是土匪權貴自己不該不聽導師的話,跑來偷聽)最後再對著自己幻想的內容出言不遜...
27樓: 看到您出現我們就該感謝您,提醒我們隨時要記住,萧xx盜用十方財,違佛戒,持續po文不能忘,並宣揚正覺現在改誦六法全書,已捨棄菩薩戒, 依人不依法,不遵佛戒,已非真佛子。
該走的是誰,該被淘汰的是誰? 消××應該主動請辭親教師職務下座。 1.所犯,私人正智出版社偷盜十方財,所犯極重偷盜十方財戒罪、覆藏、妄語等重罪,不懺悔應離開同修會。 2.所說法義嚴重錯誤根識分不清,創說外相分內相分違背唯識正義等,事實俱在誤人法身慧命,依親教師宣誓文,已經不適任親教師,應即日起自請辭職下座,不應說法。 3.違背親教師規矩,學員小参事項不得洩漏,而其上座公開說張志成老師不給成年孩子回家吃飯等等,已經違背自設規矩,說我自己若犯,我也會處罰自己下座,如今事實俱在,應離職。 4.2019年總統大選,公然恐嚇學員要選魚,否則不能證阿羅漢,魚沒選上正覺必須關門,誰都可以來查帳等等,造成同修會介入政治重大危機,領導無方,應自請離開同修會,才符合正義,洗刷宗教介入政治清白,還給同修會清白空間。
「正智出版社」vs「盜用十方財」 議題 如果講堂所有親教師(含導師)所寫的書,完全都沒有拿錢,盈餘全部都歸到「正智出版社」,而私人公司「正智出版社」的所有盈餘也都拿來護持正覺同修會的所有法務運作(含購講堂、正覺寺等),不曾有人私下或公開從「正智出版社」拿走任何數量的錢放入私人口袋內成為私人錢財用途使用,經查證屬實時,「盜用十方財」一罪即不成立? 如果私人公司「正智出版社」的所有股東,不曾有人私下或公開從「正智出版社」拿走任何數量的錢放入私人口袋內成為私人錢財用途使用,經查證屬實時,「盜用十方財」一罪即不成立?
著作權分為兩種: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第21條),誰寫的論文就是誰寫的,誰拍的照片就是誰拍的,永遠不會改變。 著作財產權則有一定的期限,過了這個期限,就成為全民共享的財產,沒有侵權的問題。基本上是作者的生存期再加50年,實際的情況有點複雜;不過,著作的財產權屬於全民共享的大方向是不變的,不論怎麼保護,或商場的手段,最後還是以全民共享為終點。 相關的條款有10條。 第 30 條 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第 31 條 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第 32 條 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但 可證明其著作人死亡已逾五十年者,其著作財產權消滅。 前項規定,於著作人之別名為眾所周知者,不適用之。 第 33 條 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其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但 著作在創作完成時起算五十年內未公開發表者,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創作完成時起五十年。 第 34 條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前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第 35 條 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所定存續期間,以該期間屆滿當年之末日為期間之終止。 繼續或逐次公開發表之著作,依公開發表日計算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時,如各次公開發表能獨立成一著作者,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自各別公開發表日起算。如各次公開發表不能獨立成一著作者,以能獨立成一著作時之公開發表日起算。 前項情形,如繼續部分未於前次公開發表日後三年內公開發表者,其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自前次公開發表日起算。 第 36 條 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 第 37 條 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 第 42 條 著作財產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於存續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 一、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國庫者。 二、著作財產權人為法人,於其消滅後,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於地方自治團體者。 第 43 條 著作財產權消滅之著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17樓,請您看看30樓詳細的分析,請您說明該走的是誰?
噗哧~ 正覺創辦人又不是你們這幾個 繳會費也不光是你們這幾隻小貓 導師加親教師近兩百本著作,請問你們裡面的人寫了幾本?會 你們憑哪一點自稱正覺主人? 拿會費收據與護持收據出來,證明你們人數比留在正覺的人數還多再來爭 沒人阻止你們自己去開瑯琊講堂.... 也沒人阻止你們自己去出版三四百本著作和正覺比高低 如果你們真有自己所說的那麼厲害,就去做吧!
34樓毫無法律觀念。創辦人是所有人嗎?那你就不要立社團法人。社團法人所有人就是全體會員。同理,上市公司的創辦人也不是所有人,全體股東才是所有人,CEO是全體股東選出來管理股東資產的。如果正覺創辦人是所有人,那麼根本不需要每年會員大會投票,也不需要綁票黑箱作業。黑箱作業成功,只是正覺權貴一時得逞,不代表作弊沒有因果。社團法人的創辦人不是土皇帝,34樓高呼皇上萬歲萬萬歲要在正覺家裡關起門來做,不要上網公開來秀奴才性。
34樓: 完全是權貴的耍賴,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一點都不好笑,而是覺得可悲,被教導成這樣,語無倫次,可憐喔! 該走的是誰,該被淘汰的是誰? 消××應該主動請辭親教師職務下座。 1.所犯,私人正智出版社偷盜十方財,所犯極重偷盜十方財戒罪、覆藏、妄語等重罪,不懺悔應離開同修會。 2.所說法義嚴重錯誤根識分不清,創說外相分內相分違背唯識正義等,事實俱在誤人法身慧命,依親教師宣誓文,已經不適任親教師,應即日起自請辭職下座,不應說法。 3.違背親教師規矩,學員小参事項不得洩漏,而其上座公開說張志成老師不給成年孩子回家吃飯等等,已經違背自設規矩,說我自己若犯,我也會處罰自己下座,如今事實俱在,應離職。 4.2019年總統大選,公然恐嚇學員要選魚,否則不能證阿羅漢,魚沒選上正覺必須關門,誰都可以來查帳等等,造成同修會介入政治重大危機,領導無方,應自請離開同修會,才符合正義,洗刷宗教介入政治清白,還給同修會清白空間。 5.會裡諸親教師應該一致請他下來,不應再說法,才符合正義。
正覺網軍與權貴,請您們看看這篇詳細的分析,請您們說明該走的是誰?請寫一篇文章來反駁,不要只會哭夭,學員很無情,看完戲很快就會走人喔! 消××應該主動請辭親教師職務下座。 1.所犯,私人正智出版社偷盜十方財,所犯極重偷盜十方財戒罪、覆藏、妄語等重罪,不懺悔應離開同修會。 2.所說法義嚴重錯誤根識分不清,創說外相分內相分違背唯識正義等,事實俱在誤人法身慧命,依親教師宣誓文,已經不適任親教師,應即日起自請辭職下座,不應說法。 3.違背親教師規矩,學員小参事項不得洩漏,而其上座公開說張志成老師不給成年孩子回家吃飯等等,已經違背自設規矩,說我自己若犯,我也會處罰自己下座,如今事實俱在,應離職。 4.2019年總統大選,公然恐嚇學員要選魚,否則不能證阿羅漢,魚沒選上正覺必須關門,誰都可以來查帳等等,造成同修會介入政治重大危機,領導無方,應自請離開同修會,才符合正義,洗刷宗教介入政治清白,還給同修會清白空間。 5.會裡諸親教師應該一致請他下來,不應再說法,才符合正義。
獅蟲游正光,不知五蘊身, 不知四聖諦,故三結未斷。 初果由他頒,唯諾不思諦, 樂呆聞他語,盼更多秘密。 望波濤冷煙,自褒是久學, 暗喜福德厚,菩提耳聞求; 胡亂依斷見,說涅槃無餘, 誹謗阿羅漢,是正光強項。 二乘何所修,誦名詞忽悠, 諦觀中轉折,但語實不知; 又依斷滅見,說禪定解脫, 誤導令呆坐,殺識不轉智。 口說勿斷見,卻鼓吹斷見, 口說修智慧,卻鼓吹呆滯, 凡夫修三乘,無始未曾有, 應人天蘊諦,先把斷見破。
獅蟲游正光,不知五蘊身, 不知四聖諦,故三結未斷。 初果由他頒,唯諾不思諦, 樂呆聞他語,盼更多秘密。 望波濤冷煙,自褒是久學, 暗喜福德厚,菩提耳聞求; 胡亂依斷見,說涅槃無餘, 誹謗阿羅漢,是正光強項。 二乘何所修,誦名詞忽悠, 諦觀中轉折,但語實不知; 又依斷滅見,說禪定解脫, 誤導令呆坐,殺識不轉智。 口說勿斷見,卻鼓吹斷見, 口說修智慧,卻鼓吹呆滯, 凡夫修三乘,無始未曾有, 應人天蘊諦,先把斷見破。
樓上既然提到游x光,那也是一號奇葩親教師,他在會裡是有名的嗔重。以下實況給同修們參考正覺親教師的程度和正覺所教出來的修行效果。 禪一時他曾經要求在後面蒲團的同修往前坐,不知是因為大眾動作遲緩還是意興闌珊,久久沒有太多人往前,所以游就大聲開罵了:「你們慢心重!不聽話!」。我多年上禪一都沒有看過主一老師大聲罵人的。本來禪一不就是往內專一持念嗎?同修們對外境反應遲鈍不也是正常?我來禪一是求靜守其心,動作慢的同修沒干擾到我,倒是被游的大聲嚇了一跳,立刻“出定”觀察他:好急的個性、好易怒的嗔心、好高的被服從需求、好差勁的定力、好捨本逐末的判斷力、好低的方便善巧力、好欠缺的慈悲心。 禪一時曾經有人上台懺悔自己對游的易嗔性格起過煩惱,不小心引發了一群具有同樣經歷的人,接連上台做同樣的懺悔,整個本來應該是歌頌正覺的分享時間變成了對游的「明懺暗貶」批鬥會,搞到主一游x光尷尬莫名。最後有一位上台懺悔的,游似乎不認識,所以以為剛剛那一連串「懺悔對游起煩惱」結束了。沒想到,這一位也懺悔同一件事!結果游瞠目結舌地轉頭瞪著懺悔者看(一般主一老師是往前看),表情是不解:“你是誰?我哪裡得罪你?” 游自己的學生在見道報告都說“我看到連游老師近年來都慢慢轉變,居然也跟我們一起供佛了”——難道游以前都不一起供佛?而且似乎游的缺點不但學生都知道,還是以包容的心情在觀察他。另一個學生曾經上台說:大家都知道游老師很“霹靂”。這大概就是“容易暴怒”的委婉詞了。 這是正覺見性的親教師,而且還是管理其他“小”親教師的“大親教師”。世俗人中都很少有這樣嗔重、慢重的。正覺修行法「多為正覺付出」的成效,由讀者自行判斷。
游x光在眼見佛性一書裡,霸佔老師稱呼,寫說老師的稱呼只能給明心禪師用。 正常的真禪師是用平等心看待的,不會佔為己用,而是不論禪師與否,都可以用老師稱呼的。由此可見游x 光資深親教師的自私和自大。
不期待凡夫,能薄貪瞋痴, 不期待凡夫,能伏斷慢結, 不期待凡夫,能自斷無明, 只期待凡夫,能斷三縛結。 凡夫剪裁經,各自說覺醒, 又自認凡夫,卻樂議大乘, 依語來立論,諍論當利益, 佛說人天乘,齊心共貶抑。 正光弘斷見,凡聖易陷溺, 殺法求涅槃,佛世已興盛, 故佛屢叮嚀,不容芥子許, 惜後世未智,把斷見接力。 順隨佛三乘,安穩最可靠, 不用興創見,更立新教法。 自認未初果,先求斷三結, 專注諦轉智,勿攀緣聖乘。
小迷豆子,於留言後寫,謹供参考。表示他曲解佛法,法無定法,刻意擴大曲解釋,其明知違佛說,這部分是一字不易的,為了替蕭解套,又怕謗佛下地獄,所以留謹供参考,替自己解套,自以為輕。要騙自己如來藏,可能嗎?。
小迷豆子不像我們,講話負責任,所以不需要像小迷豆子剪貼經文賣弄半天,最後再說僅供參考,根本不是想求真理,辜負學人師兄們認真引經據典回答他。
蕭導師自己創見的外相分,那比量推之應該還有外見分、外自証分、外証自証分。請蕭導師再新創見說明一下,分享學人,以顯示三地證量。
《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3:「云何是外忍?謂若菩薩親聞他人所出惡言,或展轉聞,因其毀謗父母師長親友知識,或有惡言謗佛法僧。菩薩聞已不生瞋恨,是中安然悉能忍受,是為菩薩外忍。 云何是諦察法忍?謂若菩薩若聞如來所說最極甚深經中,有法能斷輪迴種子、脫諸結縛、壞相續者,謂一切法本來寂靜,及一切法自性涅槃。菩薩得聞如是法已,不生驚怖,作是思惟:『若不了知此法,及不得此法者,豈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邪?由此因緣故,應於如是甚深法中,受持思惟修習伺察及生勝解。』是為菩薩諦察法忍。」(CBETA, T14, no. 489, p. 710, b5-16)
《成唯識論》卷10:「涅槃義別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CBETA, T31, no. 1585, p. 55, b7-12)
正覺親教師:嚴重虧損法事、虧損如來、依人不依法。 因悲心故。對親教師們的呼籲:琅琊閣平台法義辨正,張志成老師及諸增上班作者清楚指出正覺法義的錯繆,想必諸親教師閱後,一定震撼蕭導師法義如此錯繆,違背佛說,錯到無法更改地步,唯有全面廢除教材書本,重選教材從頭來;但如今已誤無數學子法身慧命,該如何處理,諸親教師說法越久所誤學子越多,依佛所說,謗佛、欺佛、大妄語,罪必報地獄,請諸親教師應該全體請辭,懺悔滅罪後,自行離開,日日懺悔,直見好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