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菩提路》(五之十三):張志成——蕭平實的「第八識如來藏」理論是《成唯識論》所破斥的「我見」與「法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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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蕭平實的「第八識如來藏」是一種「我見」

【琅琊閣】:前面的幾篇文章討論了唯識經論與蕭平實「第八識如來藏」的幾個巨大差異:

  1. 第八識必須「念念生滅」才可以成就「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同時因果,作爲讓現象現起的緣起機制的樞紐(賴耶緣起)。
  2. 第八識、第七識、前六識都是「能變識」,其自證分都能變出見分與相分。
  3. 第七識與前六識所分別的是自己變現的「相分」,不需要第八識變出「内相分」給它們分別。
  4. 每一個人所感知的世界(器世間)是自己的第八識所變,不是每個共業有情的第八識貢獻一部分,組合成爲一個共業世間。
  5. 第八識與七轉識是平等的法,都是種子出生的生滅、有爲法(依他起性),都需要「四緣」——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所緣緣——才能生起。第七識是第八識生起的「俱有所依、增上緣」,無餘涅槃前七識滅,第八識無法生起。

【張志成】關於般若中觀經論與唯識經論對於「自體、自性」這個名詞的界定,這裏要再强調一次。「自性」的梵文svabhāva,是一個多義詞,在不同體系的經論裏面意涵不同。

  • 般若中觀:自性 = 恆常不變、實有、獨立存在的本質 【一切法無自性,因爲一切現象都是遷流變動,沒有任何現象是穩定不變的;空性(真如)不可言説,不可思議,在世俗諦層次,方便說為「無爲法」。】
  • 唯識經論:自性 = 特質、屬性; 有自性 = 有自體

唯識經論裏面,說八識都有自體 (有自性),在這個系列的<五之十>裏面,我們説過蕭平實根據《成唯識論》裏面第八識「有體」這句話,發明「第八識有不生不滅的本體」,所以是「真我、實有」這個説法。這一篇我們看看在《成唯識論》裏面,第八識是不是不生不滅的「真我」?

唯識經論中,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都是「有自體」的法,只有遍計所執性(凡夫錯以爲真實的「真實我」和「真實法)才是「無體法」,第八識有體,第七識、第六識、前五識也都有體!

《成唯識論》卷3:「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聖教正理為定量故。」(CBETA 2020.Q4, T31, no. 1585, p. 14a10-11)

《成唯識論》卷5:「云何應知此第七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餘六名識,於六別境麁動間斷了別轉故。」  

《成唯識論》卷三論述阿賴耶識,卷五論述第七識。上面這兩段文字,點出第八識、第七識,以及前六識(眼等識)都「有體」,也就是有可以與其他法區分的獨立特質,正覺用「有體」證明第八識是本體的説法根本不成立,是錯解經論,誤導學人的説法。

上面兩段文字説明:(1)第八識與第七識的存在也是根據佛所説的聖教量和正確的推論而知道;(2)八識都有「心、意、識」的功能,但是根據它們各自最主要的功能(隨勝顯),第八識是「心」,第七識是「意」,前六識是「識」。三者其實都屬於識蘊,既然屬於識蘊,當然都是生滅變動的有爲法。

【琅琊閣】:蕭平實以「《成唯識論》說第八識有自體」,證明「第八識」有不生不滅本體,所以不可以歸屬識蘊,是嚴重違背唯識經論的説法。無著菩薩在《顯揚聖教論》中説:

《顯揚聖教論》卷11 攝事品〉:「論曰: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問:何等為識?答: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意及意識。(CBETA 2020.Q4, T31, no. 1602, p. 480b29-c2)

《顯揚聖教論》卷52 攝淨義品〉:「識蘊建立有三種:一種類差別、二依差別、三雜染清淨差別。種類差別者,有二種:一阿賴耶識、二轉識。依差別者,謂六識身。問:阿賴耶識於六識中何識所攝?答:通六識所攝,藏彼種故。(CBETA 2020.Q4, T31, no. 1602, p. 505b18-26)

五蘊都可以稱爲「有體」的法,不是只有第八識才是「有體」——有不生不滅本體:

《顯揚聖教論》卷143 成善巧品〉:「論曰:身者愚者由不了知色蘊體故,計有一我,依止五根於境界轉。由不了知受蘊體故,計有受者,受用一切愛非愛事。由不了知想蘊體故,別計有我言說依住,不知想是言說依故。如薄伽梵說:如其所想起於言說。由不了知行蘊體故,計有作者。由不了知識蘊體故,計有覺者非唯有識,以諸世間於識蘊體起覺想故。如是愚夫,於諸差別蘊自相中,總起一種身者愚癡,即計身者以之為我。復次等起愚者。」(CBETA 2020.Q4, T31, no. 1602, p. 545b12-21)

換句話說,唯識經論建立的第八種子識以及第七末那識,都歸屬識蘊。當《心經》說「照見五蘊皆空」,「五蘊」包含所有八識,即使真的能夠觀察到第七、八識,也應該要照見這兩個生滅的識如同其他五蘊都是「空」,才能「度一切苦厄」。

【張志成】蕭導師一直反復强調第八識是「有自體」,是真我、是實有,他的論證本身是錯誤的。其實,從他所强調的第八識特質來看,他的「第八識如來藏」明顯就是一種「我見」,具備多種「我見」的特質:

  1. 能生萬法,而且能獨立於其所生之法存在:
  2. 本體是不變異的常:將第八識切割為「不生不滅的心體」和「生滅種子」
  3. 主宰緣起和因果

前幾篇文章舉出了「我」的一些特質,比如常恆、獨立、自在、主宰等等。第八識念念生滅,不是佛陀破斥的「我」,它在唯識經論裏面的正確定義是:

  1. 相續常「常」有很多種。作爲一個「識」,第八識必須是「念念生滅」,不斷變異的,才能有功能,它的「常」,是一種相續但是變動的常,凡夫的末那識也有這種「相續常」性質。按《瑜伽師地論》所説,阿賴耶識於定性聲聞的無餘涅槃位斷滅,染污末那在無餘涅槃和滅盡定斷滅。
  2. 不獨立因緣所生,需要「四緣」具足才能生起,必須與七轉識互爲因緣才能生起,無法獨立存在。
  3. 有爲法:百法明門裏面,第八識與七轉識、心所法、色法等九十四法,都是有爲法。
  4. 無法主宰:第八識是因緣所生法,按照緣起法則和因果律運作,是被動顯現有情的身心世界。

蕭導師所描述的第八識,猶如一個可以主宰、判斷、計算因果的「神我」

【琅琊閣】:《成唯識論》說,在五蘊內或五蘊外計執有一個「常、一、自在、主宰」的實體,就是「即蘊計我」、「離蘊計我」;如果想像那個「我」與五蘊不一不異,就是計執有「非即蘊非離蘊我」。我用「正覺佛法」閲讀《成唯識論》時,每次都卡在破外道邪見的那一章讀不下去,因爲怎麽讀都覺得我們的「阿賴耶識密意」就是玄奘菩薩描述的外道我見。

蕭平實説的「第八識如來藏與五蘊非一非異」,但是又可以「獨立存在於無餘涅槃」,這種界定怎麽看都與《成唯識論》中所破斥的犢子部「非離蘊非及蘊我」非常相似。

《成唯識論》卷1:又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初即蘊我,理且不然,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恒相續待眾緣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虛空等非覺性故。中離蘊我,理亦不然,應如虛空無作、受故。後俱非我,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我不成。[1]

玄奘菩薩說:如果「我」的主體就是五蘊——「即蘊計我」,那「我」就應該像五蘊一樣是生滅的(不是常),而是由五個蘊所聚合(不是單一);心法和心所法因為是生滅而且依眾緣生起的法,也不是真實我。【阿賴耶識是心,當然也不是真實我。】如果我存在於五蘊外面——「離蘊計我」,這個「我」應該像虛空一樣,無法作業、受報。

如果「我」與五蘊「非一非異」——「計我非即蘊非離蘊」,道理也説不通,就像「瓶」是依四大假立而無真實自體,這種「我」是依蘊而假立為「非即蘊、非離蘊」,所以不會有真實自體。這種「我」不是與五蘊一樣的有爲法,又不是與五蘊不一樣的無爲法,這種法根本不能説是「我」還是「非我」,這種法根本不可能成立。[2]

【張志成】《成唯識論》於法的安立上,是「有為法」與「無為法」涇渭分明的系統,有為法是「生滅、無常、變異」的法,無為法是「不生不滅、常恆、不變異」的法。一個有體法若是有為法,就不會是無為法,反之亦然,不會有模稜兩可的情形,不會有蕭平實的「雙具有爲無爲」的畸形界定。

從《成唯識論》與《成唯識論述記》就可知道,第八識是生滅而且依眾緣生起的有為法,不可能是真實我。蕭導師說的「與五蘊非一非異的第八識真我」,其實質完全等同於犢子部的「非即蘊非離蘊我」。

 

二、從《成唯識論》等「純粹唯識經論」看,蕭平實的「第八識如來藏」理論是一種「法執」

【琅琊閣】:正覺很喜歡用《成唯識論》的「真如是識之實性」來證明「第八識是實有」。 這個問題我在文章裏面已經解釋過,這裏再簡單討論一次。[3]

【張志成】要理解「真如是識之實性」首先要理解「一切法唯識」的正理。什麽叫「一切法唯識」?蕭導師借用世親菩薩的《百法明門論》自己編了一個「正覺總持咒」,可是根本不懂百法裏面那幾句話在説什麽。

爲什麽說一切法唯識,不離識,所以沒有獨立於識存在的外境?窺基大師在《大乘百法明門論解》指出:

無為者,是前四位真實之性,故云「識實性」也。 以六位心所則「識之相應」;十一色法乃「識之所緣」;不相應行即「識之分位」,識是其體;是故總云「識實性」也,而有六種。 謂之無為者,為,作也。 以前九十四種乃生滅之法,皆有造作,故屬有為。 今此六法,寂寞沖虛,湛然常住,無所造作,故曰無為[4]

窺基說:「以前九十四種乃生滅之法,皆有造作,故屬有為。」第八識是前四類法,當然也是有爲法!在《成唯識論》等唯識經論中,任何有功能的、「念念生滅」的一定是有造作的有爲法。所以蕭平實的「能變的、能持身的、有見分、相分的第八識如來藏」,不是無為法真如這是學習唯識的人都知道的法的基本分類。

【琅琊閣】:蕭平實在書中常說:「第八識是不生不滅的,如果有人說第八識是生滅的,就是謗菩薩藏、是一闡提」。首先,他自詡自己前世是玄奘大師,玄奘大師説第八識「念念生滅」,他的「前世」玄奘大師如果是誹謗第八識的「一闡提」,肯定不會是現在的蕭平實!

彌勒菩薩造《瑜伽師地論》卷51:「復次,阿賴耶識緣境,無廢時無變易,從初執受剎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而轉故。復次,阿賴耶識於所緣境,念念生滅,當知剎那相續流轉,非一、非常。」(CBETA 2020.Q4, T30, no. 1579, p. 580a15-18)

無著菩薩造《顯揚聖教論》卷1711 攝勝決擇品〉:「是阿賴耶識,內緣執受境,外緣器世界境,生起道理應知亦爾。又即此識緣境微細,世聰慧者難了知故。又即此識緣境無廢時無變易,從初執受剎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而流轉故。又即此識於所緣境,念念生滅,當知剎那相續流轉,非常、非一。(CBETA 2020.Q4, T31, no. 1602, p. 566a9-14)

阿賴耶識是生滅變異之法,不是不變異的「常」,這是唯識經論的通論。彌勒菩薩和無著菩薩同樣説阿賴耶識「念念生滅」,「非常」,他們是不是「一闡提」?

按照唯識體系的立論,我們可以這樣質疑蕭平實:

  1. 第八識到底是有為法還是無為法?如果是有為法,就不是「不生不滅」,無餘涅槃中不應存在。如果是無為法,就不會有了別、執受、能變等作用。
  2. 如果是「亦有為亦無為」或「非有為非無為」,這是一種邏輯矛盾的說法,沒有一種法是「亦有為亦無為」或「非有為非無為」的。

張老師,正覺學員可能會想:爲什麽第八識不可以雙具無為、有為性質,有何不可?

【張志成】蕭導師定義的「不生不滅的第八識心體」是「第八識見分」,有「不可知之了別」的功能──了別根身、器界、種子(以及他自己想像的「了別七轉識心行」)。一個「法」若要有功能、作用,必須是生滅變動的,一個不變動的識,怎麽可能有了別的功能呢?就好像一張停格的電影膠片,畫面就停在那張膠片,無法顯示出動態。

而且從唯識正理來看,每一剎那的第八識自體變現出見分與相分,此剎那的見分了別此剎那的相分,下一剎那的見分與相分都是新生的,相分的生滅無常性質很明顯,見分則「似一、似常」所以被第七識計執為「自內我」——請注意第八識見分是「似」常,不是真正的不生不滅、不變異常,所以同自證分、相分一樣是有為法。

所以蕭導師定義的「不生不滅的第八識心體」完全是一個違背唯識正義的想像產物,第八識也不可能是一個「亦有為亦無為」或雙具無為、有為性質、雙跨「本體界(實相界)、現象界」的法。

【琅琊閣】:回到窺基上文的意思,他說:將一切法簡略分為一百個法,再歸納為五類,前四類(九十四種法)是有為法。

  • 第一類是心法——「識」,包括所有八識和其心所;
  • 第二類六位心所法,是「識之相應」
  • 第三類十一色法,是「識之所緣」
  • 第四類心不相應行,是「識之分位」

也就是説,這四類九十四種有為法,它們的本質都可以歸屬於「識」,不可以離開「識」存在,所以說「唯識」——這才是「一切法唯識」的原理。

至於第五類「真如無為法」,是前九十四種有為法的「真實本性」,是由有為法顯示出來的一種恒常不變、湛然常住的「二無我法性」。說真如是「真實」,是在强調這個本性不是不存在。

將一切的有為法的本質歸屬為「識」之後,真如可以說是「識」(代表一切有為法)所顯示的真實性。但是,這個真實性不能離開生滅的現象有為法存在,如果離開「識」是無法現證它的——所以説「不離識」,以此成立「唯識」,以此說「真如(無為)是(有爲)的識之(真)實性」。

【張志成】「真如是識之實性」裏面的「識」,指所有八識,不是蕭導師解讀的「這個識只是阿賴耶識」。

「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因爲八個識和其心所,才有色法的「現影」和心不想應行法的「分位差別」。

無爲法真如,是在一切有為法上所「顯示」的「人法二無我」的真實法性。「真」指它不是不存在,不是虛妄,「如」指它不會變易;不是蕭導師所說的:「真如是第八識的真實性,與面對境界的如如不動性」

《成唯識論》卷9:「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CBETA 2020.Q4, T31, no. 1585, p. 48a23-26)

《成唯識論》說,外道和二乘人將「法」執為實有。八識心王和它們的心所都是「依他起性」,不是真實有,爲了破除凡夫對外境的虛妄執著,說一切法都是八識所變現,沒有真實外境。但是,如果你不執著外境真實,但是執著八識是真實,這與執著外境實有的人一樣,也是落入法執之中。

《成唯識論》卷2:外道餘乘所執諸法,異心、心所非實有性,是所取故,如心、心所。能取彼覺亦不緣彼,是能取故,如緣此覺。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5]

【琅琊閣】: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卷2中,對上面這一段文字,有詳細的論述,下面的「論」指《成唯識論》,「述」指《成唯識論述記》,【】是我的解説:

 論: 「諸心、心所」至「非真實有」。【注意,是「諸心心所」——所有八識以及其心所法】

述曰: 謂立量云:「諸心、心所,非實有性,依他起故,如幻事等。諸部皆許幻事非實。」問:若爾心、境都無差別,何故乃說唯有識耶?

【「諸心、心所」——所有八識以及其心所法——都是依他起性,如夢如幻,非實有。既然如此,爲什麽說「唯識」?】

 論:「為遣妄執」至「說唯有識」。【說唯有識只是爲了讓衆生破除執著】

述曰:為外道等心、心所外執實有境故,假說唯有識,非「唯識」言,便有實識。

【因爲外道認爲「外境可以獨立於八識外存在,是真實有」,爲了破除他們的「法執」,所以要方便說「唯有識」,但是「唯有識」不是說有「真實的八識」。】

 論:「若執唯識」至「亦是法執」。【如果執著識是真實,也是法執】

述曰:由是理故,但應遣彼心外之境,同兔角無,能緣彼心如幻事有,故別不同;非謂即心亦名實有。量云:「(宗:)執心所取真實唯識體非實有,(因:)執所取故,(喻:)如所執色等。」執實唯識心等,亦是法執,執實有法故,如執色心等。[6]

【窺基在這裏再次强調:八識之外的境其實不存在。但是,如果「執實唯識心等」——執著八識是實有法,同樣是「法執」。】

【張志成】《成唯識論.述記》說「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意思是《成唯識論》分三部分詮釋世親菩薩的《唯識三十頌》,建立「唯識」的理趣:

  • 第一部分,前二十四頌,說明「唯識相」,即依他有為的八識心、心所法——三能變識變現所變境之種種相狀;
  • 第二部分,即第二十五頌,說明「唯識性」,即圓成實性、真如無為法;
  • 第三部分,最後五頌,說明悟入唯識之階位。

從這三個部分,就可見八識都屬於「唯識相」,也就是現象界變動生滅的有爲法,不是真見道要證的不變易的「唯識性」——真如。

凡夫的我執、法執就是在依他起性的「唯識相」上生起遍計所執錯覺,真見道就是經由觀察「唯識相」,破除在「唯識相」上的遍計所執錯覺,證得「唯識(真實)性」──真如、圓成實性,生起根本無分別智;其後生起的「後得智」才是證「唯識相」,所謂證「唯識相」是對依他起性的現象不再執為實有,認清「八識」的本質都是如夢如幻。

《成唯識論》卷9:「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中初勝,故頌偏說,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CBETA, T31, no. 1585, p. 50, b14-17)

正覺的「明心開悟」有兩個嚴重錯誤:

  1. 即使你真的「找到第八識、現觀第八識」還是屬於觀察「唯識相」的範疇,還未觸及唯識性(真如)。
  2. 正覺將第八識特殊化,與七轉識切割,强烈執著第八識是真實有、真心、有不變本體,這種見解本身就是「法執」。

上面所説都是學唯識的人都知道的基礎知識,但是蕭導師連經文的語義都錯解,讀經論從來不讀文獻資料,很自豪地說他自己講經都是「講到哪裏讀到哪裏」,以爲可以憑著所謂的「開悟」理解經論,其實是拿著自己的預設立場,粗暴解讀經論。

如他在《維摩詰經講記》的自序說:「經論是禪門的照妖鏡」,《成唯識論》就是正覺同修會的照妖鏡,正覺所謂的「見道」就是自己想像的東西,而且是一種「法執」!

【琅琊閣】:大家在讀這幾篇文章時,請留意蕭導師和正覺教團爲了掩飾自己的錯誤,經常採用三種話術

  1. 六經注我正覺的佛法教學,表面上好像拿著經論在講解,實際上,蕭平實是用自己發明的「第八識如來藏」理論粗暴解讀一切經論。正覺的所謂「説法」、「辯法」,也是在經論裏面東抓一句、西抓一句,抓出可以佐證蕭平實理論的句子,拼凑「證據」。蕭平實講經上課,也是按照這個套路,先入爲主、主觀解讀經論,所以才會不斷出現各種矛盾和錯解。正覺學員被教導不要自己讀經,相信蕭平實的詮釋,所以不會發現這些法義上的問題,一直以爲自己聽到的這些一般學佛人沒聽過的名詞和唯識教理非常厲害,一定是「正法」。
  2. 跳過不符正覺説法的經文:從來不提經論裏面與正覺説法矛盾衝突的句子。以《成唯識論》爲例子,二十年來,講經上課,蕭平實和親教師絕少提到「第八識念念生滅」、「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論述初地見道時都是說「證真如」,只有在卷三論述阿賴耶識時才説了一次「證解阿賴耶識」。
  3. 錯誤引證、偷換概念每部經論本身都自成一體,有自己的理論架構和名詞定義,同一體系的經論説法大致相同。我們在這一篇用《成唯識論》駁斥正覺的説法,正覺無法用《成唯識論》自圓其説,比如無法證明《成唯識論》沒有「本體不生不滅、種子生滅」這種立論,他們就會「向外尋求佐證」,找不屬於純粹唯識系的《起信論》、《楞伽經》、《密嚴經》等經論中的句子,爲自己辯護佐證。其實這些經論與《成唯識論》在名詞界定上有極大差異,就好像中醫和西醫裏面的名詞,有些用字相同但是意涵相異,不可以隨便互相引證。

【張志成】: 我記得以前寫文章的時候曾經碰到「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這個句子,負責學術的孫老師都是避開不談,其他老師會找各種詭辯術解釋爲什麽蕭導師的阿賴耶識不是「法執」。這些自圓其説根本不成立。

正覺的理論和弘法立場,是佛教歷史上將阿賴耶識執著為真實有的最佳例證。正覺著書立論將第八識與識蘊切割,一定要將阿賴耶識界定為「不生不滅」,强調第八識是真心、實有,這些説法都證明正覺對第八識的理解不但完全錯誤、違背經論,而且還將一個生滅有爲的、有各種功能的法,執著為真實存在,這是佛教歷史上從未出現的情況。

【琅琊閣】:這裏可從蕭平實建立這套法義的歷史來分析,蕭導師最初沒有弘揚唯識,他最初以爲禪宗文獻的「真心」就是他「證悟」的「第八識如來藏」,所以將第八識等同真心、真如。但是他後來發現(或是被外界指正),經論對真如的形容都是「不生不滅」、「無爲」,而第八識在唯識經論裏面是「念念生滅」的有爲法。爲了「糾正」這個錯誤,正覺教團絕口不提「念念生滅」、「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這類句子,再竄改《起信論》、《楞伽經》裏面「不生不滅和生滅和合」的説法為自己佐證,發明一個「有爲無爲混合」的畸形「第八識如來藏」。

簡單説,蕭平實借用佛教經論名詞,攀附玄奘大師的《成唯識論》,發明了一套前所未有的「如來藏梵我論」!

 

 

 

唯識經論

蕭平實

第八識屬於有爲、無爲?

有爲法,不切割為本體和種子

種子有爲、本體無爲

第八識常住還是生滅?

相續常:非斷非常(不會剎那間斷,但不是恆常不變異)、念念生滅、一類相續

不生不滅的常住法

第八識屬於識蘊?

識蘊所攝

不屬於

第八識與真如的關係?

第八識是有為法,真如是無爲法;真如在一切法上顯現,是一切法之真實性

真如只是第八識所顯現的「真實與如如性」

第八識的功能?

了別根身、器界、種子;執受根身、種子;結生相續

除經論所説,蕭平實幻想出了知七轉識心行,主宰緣起、執持精子、排斥其他第八識所變現根身、執受前世的老骨頭等功能

第八識可以獨立存在?

不可以,七轉識是第八識生起的四緣之一

可以獨立存在於無餘涅槃

有沒有「如來藏」這個名詞和概念?

沒有

將《成唯識論》的第八識與《楞伽經》、《起信論》的「如來藏藏識」理論摻和混雜

真見道所證

真如:一切法上二空(我空、法空)所顯真理;無爲法,不變異,沒有有為法的功能

所證:阿賴耶識

真如附屬於阿賴耶識,是其「真實、如如」性

三性

依他起:八識

遍計執:能遍計的是第六、第七識,「實我、實法」是遍計所執

圓成實:真如

依他起:前六識

遍計執:第七識

圓成實:第八識

見道位

初地

七住

眼見佛性

沒有

十住

五十二階位?

沒有,只有十地

五十二階位

勝義諦、世俗諦

四真四俗;第八識屬於世俗諦(安立諦)中「百法」分類中的心法之一

第八識 = 勝義諦

蘊處界 = 世俗諦

 

 


[1] (CBETA 2020.Q4, T31, no. 1585, p. 1c9-19)

[2] 《成唯識論述記》卷1:「述曰:破犢子等也。彼宗計我與所依蘊,不即不離,然別有體,非常無常。」(CBETA, T43, no. 1830, p. 247, c8-10) 《成唯識論述記》卷1:「述曰:彼立五法藏,三世、無為及不可說。彼計此我非常、無常,不可說是有為、無為也。今者論主[1]直以我、非我而為例也,應立量云:汝所執我,應不可說是我;許不可說是有為、無為故;如龜毛等。以二比量破第三計。若破俱句,他宗亦說我非俱句,不可說是我、非我故,犯相符過,又無同喻。今破是我,兼說非我,應定說是蘊,不應說非蘊。又量云:汝所執我,於我、非我聚義,亦應不可說;許不可說故;如有為、無為義。今者文意不令隨入我、非我俱句,故無過失。」(CBETA, T43, no. 1830, p. 247, c19-p. 248, a1)

[3] 正覺法義辨正:「真如」只是阿賴耶識的真實性?

[4]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2 (CBETA, T44, no. 1836, p. 51, c28-p. 52, a6)

[5] (CBETA 2020.Q3, T31, no. 1585, p. 6c21-26)

[6] (CBETA 2020.Q4, T43, no. 1830, p. 292c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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