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伽他:正覺同修會所授的菩薩戒是否嚴重不如法、不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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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正覺會蕭平實居士的「傳戒」是否不如法?主要問題:

1. 正覺同修會的「通訊三皈依」是否不如法?

2. 正覺同修會禁止學員向蕭平實以外的出家法師「三皈依」是否不如法、不尊重僧寳的行爲;

3. 在家居士傳授三皈依是否不如律?

4. 在家居士給出家法師傳授菩薩戒是否不如律?

5.  蕭平實傳授菩薩戒時,居士與法師出混雜一起傳戒,是否不如法?一般應分兩壇授戒;

6.  出家法師由在家居士授戒,是否不如法?

7.  已得菩薩戒的居士可以授在家菩薩戒,但在家居士是不可以為初學佛者授三皈依的,只有出家法師才可以。

以上問題,請讀者斟酌參考向佛教戒本中求證,確定是否如法如理。

 

02. 對正覺菩薩戒儀軌是否如律如法的質疑

末學手中拿到了正覺同修會的授菩薩戒儀軌的掃描件,仔細閱讀鑒別之後,發現其中錯謬甚多,很多不如法不如律的內容,由於菩薩戒乃是千佛大戒,非同小可,授戒儀軌若有錯失,恐怕就不得正受,無有得戒,無有戒體。 故特此辨析! 希望正覺同修會能夠如法如律進行修正!

一、正覺同修會之授菩薩戒儀軌,在家菩薩出家菩薩混雜一處,錯亂不堪,交叉搭接,不合儀軌。

雖然無論在家菩薩還是出家菩薩,受持菩薩戒的主旨與最終目標都是一樣的,但畢竟在家菩薩與出家菩薩還是在戒相行處上有所差別,主要的差別還是在於律儀凈戒的部分,在家和出家是有所差別的。

以出家菩薩受出家菩薩戒的條件來看,《菩薩善戒經一卷優波離問菩薩受戒法》宋罽賓沙門求那跋摩譯,其中要求:

菩薩摩訶薩成就戒。 成就善戒。 成就利益眾生戒。 先當具足學優婆塞戒沙彌戒比丘戒。 若言不具優婆塞戒得沙彌戒者。 無有是處。 不具沙彌戒得比丘戒者。 亦無是處。 不具如是三種戒者得菩薩戒。 亦無是處。

————這樣的條件要求顯然跟授在家菩薩戒不一樣,所以內地出家人受戒的規矩通常都是受三壇大戒,這樣才能圓滿滿足上述條件。

並且,授戒的過程中,無論是講戒說戒,以及受戒菩薩必須對相應戒條進行誦讀確認表白,如果在場受戒菩薩既包含在家又包含出家,就會造成錯亂。

仔細看正覺同修會這個儀軌,其講述正受攝律儀戒的部分,就說:...... 在家菩薩攝律儀戒者:一、不殺有情,二、不竊盜,三、不邪淫(出家者為不淫),......

這樣就很錯亂,因為前面宣說是「在家菩薩攝律儀戒者。。」,後面的部分又單獨在括弧中標註「出家者為不淫」,但現場受戒菩薩又不乏出家菩薩之受戒者,那麼這樣當然就很亂了。 比如,現場誦讀確認戒條的時候,在家者讀「不邪淫」,出家者讀「不淫」,如此錯亂,就影響菩薩戒形式莊嚴!

 

二、正覺同修會授菩薩戒的儀軌,以在家居士之蕭平實居士為「傳戒師」,而同為在家出家菩薩傳授菩薩戒,這是否如律、如法?

蕭平實居士既然是在家身,不得出家菩薩戒,只能得在家菩薩戒。既然不得出家菩薩戒,又如何能夠為出家菩薩授出家菩薩戒呢?

其次,菩薩戒區分為在家菩薩戒和出家菩薩戒,這是常識!出家菩薩顯然要受出家菩薩戒,而不能去受在家菩薩戒(在家菩薩戒戒條比出家菩薩戒戒條要少一些,有所不同); 反過來,在家菩薩去受出家菩薩戒,也不合律儀,不適合!

所以,菩薩戒的授受,依照法義道理而言,是應該出家菩薩戒與在家菩薩戒分開來授受的。 再者,如上所言,以蕭平實居士之在家居士身份,也不能給出家菩薩傳授菩薩戒,那是不合律儀的!

 

三、正覺同修會之授菩薩戒儀軌中,順序紊亂、內容參差。

儀軌錯亂之第一點

正覺同修會之菩薩戒儀軌本,順序為:

1、請師入壇; 2、頂禮十方一切三寶;3、問菩薩戒遮難;4、懺悔業障;5、請聖降壇;6、請師傳戒;7、受四不壞信戒;8、受四弘願;9、受三聚凈戒;(1)正 受攝律儀戒;(2)正受攝善法戒;(3)正受饒益有情戒;10、受繘衣;11、讚歎受戒功德、恭請傳戒和尚開示;12、功德回向;13、供養傳戒和尚(恭誦禮贊文);14、 恭送諸聖及傳戒和尚;15、禮成。 後附:讚禮菩薩戒傳戒和尚頌文。

正覺同修會的這個授菩薩戒儀軌的順序是有問題的。

來看看律宗寶華山的菩薩戒儀軌順序

三壇傳戒正范卷四 金陵寶華山司律沙門 讀體 撰

第一明敷座結壇法、第二明請師入壇法、第三明禮敬三寶法、第四明正請師法、第五明開導戒法、第六明請聖法、第七受四不壞信、第八懺悔過法、第九明發願法、第十明發戒體法、次正授戒體法、第十一明宣戒相法(出家菩薩戒:十重四十八輕戒)、第十二結讚回向。若授在家菩薩優婆塞。 六重二十八輕戒者。 科儀同此。 唯異戒相。 故附之。

問題:正覺同修會的儀軌中,他們不是【第四明正請師法】,而是在「6、請師傳戒」,是在遮難、懺悔、請聖之後才請師傳戒,這顯然是次序顛倒,不如律不如法!

瑜伽師地論之菩薩戒本明確說明瞭正式請師的環節! 如下:

菩薩戒羯磨文(出瑜伽論本地分中菩薩地) 彌勒菩薩說 沙門玄奘奉 诏譯

受戒羯磨第一

若諸菩薩欲學菩薩三聚淨戒。 或是在家或是出家。 先於無上正等菩提發弘願已。 當審訪求同法菩薩。 已發大願有智有力。 於語表義能授能開。 於如是等功德具足。 勝菩薩所先禮雙足。 偏袒右肩膝輪據地。 合掌恭敬如是請言。

大德憶念我如是名。 於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 唯願須臾不辭勞倦。 哀慜聽授(第二第三亦如是說)既作如是無倒請已。 偏袒右肩恭敬禮拜。 供養十方三世諸佛世尊。 已入大地得大智慧得大神通。 諸菩薩眾。 現前專念彼諸功德生殷凈心。

上文中所引的 律宗寶華山菩薩戒儀軌中說:

羯磨經云。 其受戒菩薩。 復於有智有力菩薩所。 謙下恭敬。 膝輪據地。 對佛像合掌請言(即下請詞是也)。 是故禮三寶竟。 諸求戒者。 仍各長跪合掌。 眾引禮起具複位。 唯一引禮立於佛前教云。

諸佛子等。 今對佛像前。 隨我語言。 至誠正請菩薩戒法師。

惟願大德哀愍。 授我(某甲)等菩薩淨戒。

作是一說已。 眾齊一叩首。 引禮復還本位。 菩薩羯磨經云。 如是請已。 專念一境。 長養淨心。 我今不久當得無盡無量無上大功德藏。 即隨思惟如是事義。 默然而住。 爾時菩薩戒法師。 應撫尺問云。

諸佛子聽。 汝是菩薩否。 (眾齊答云)是菩薩。  (師複云)既是菩薩。 汝發菩提心未。  (答云)已發菩提心。

——————

也就是說,受戒菩薩必須正式恭敬地禮請菩薩戒法師來為自己授戒!【要先正請菩薩戒法師傳戒,然後才有菩薩戒法師受請而開始詢問遮難、引導懺悔、開導戒法等事】,而正覺同修會的這個菩薩戒儀軌裡面,他們把請師傳戒這個過程放到後面去了,那麼請問,前面的詢問遮難、懺悔等事,難道不是應該傳戒法師來主持引導嗎?

儀軌錯亂第二點:

正覺同修會之菩薩戒儀軌,傳戒法師尚未開導戒法,就請聖降壇,其次序乃是顛倒。

所謂開導戒法,就是傳戒法師要講述菩薩戒三聚凈戒的主旨和綱要內容,讓受戒菩薩能夠先整體瞭解。

上述律宗寶華山菩薩戒儀軌中說:

菩薩戒師撫尺云。

諸佛子聽。 汝等今者。 欲於我所受諸菩薩一切學處。 受諸菩薩一切凈戒。 謂攝律儀戒(十波羅夷即止惡也)。 攝善戒法(八萬四千法門即行善也)。 饒益有情戒(慈悲喜舍即度生也)。 如是學處。 如是凈戒。 過去一切菩薩已具。 未來一切菩薩當具。 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 如是學處。 如是凈戒。 過去一切菩薩已學。 未來一切菩薩當學。 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 汝能受否。  (眾答云)能受。

如是三問三答。 此文出羯磨經中。

——————

這就是說,傳戒法師應先為受戒菩薩講述菩薩淨戒總綱要之後,詢問受戒大眾能受,則進入真正的正式的授戒環節————從請聖降壇開始! 否則,受戒菩薩對於菩薩戒的整體總綱都還沒有瞭解,就先請聖,然後再由傳戒法師來講述菩薩戒總綱,顯然是順序顛倒的。

而正覺同修會的儀軌是什麼呢? 他們是先請聖降壇之後,再來禮請傳戒法師來傳戒,然後傳戒法師再來講上中下品三種受,然後呢,他們又是先授四不壞信、四弘願。這個順序當然有問題了。

第三點,正覺同修會的儀軌中,懺悔業障與受四不壞信戒 之過程顛倒! 與請聖降壇的次第相顛倒!

上述律宗寶華山菩薩戒儀軌中說:瓔珞經云。 禮三寶已。 複教受四不壞信。 依止四依。 ............ 今準瓔珞經云。 受四不壞信已。 次當教悔三世罪

以此來說,應當先受四不壞信,然後才是懺悔三世罪。 若是未受四不壞信而先懺悔,雖然也有功用,但其實算不上是真正懺悔,因為還沒有對佛法僧戒受持依止之故。

另外,請聖降壇之後懺悔業障,於情理上來說,有諸佛菩薩諸聖現前作證,則懺悔功德更為殊勝!

但正覺同修會的這個儀軌,卻有點顛倒錯亂。 他們是先懺悔業障,然後請聖,然後又請師,請師之後卻是先授四不壞信,然後授四弘願戒,然後是三聚凈戒,等等。

 

第四點,正覺同修會的儀軌中,部分文字前後差異不一致。

主要出現在: 正受攝律儀戒的部分,傳戒和尚講戒說內容與後文維那引說的部分不完全一致,顯得不嚴謹、不規範!

例如,前面和尚說的是:五、不【販】酒,而後面維那引領所說的是:不【飲】酒,這顯然是不一樣的!

而且,甚至可以說是錯誤的!因為菩薩十重戒中所說的其實是 不【酤】酒,而不是不【飲】酒!

查證了一些關於菩薩戒的解說,不【酤】酒的確是不販賣酒的意思,但這個是作為菩薩戒十重戒來說的。另外,在菩薩戒的輕戒中則說的是不飲酒。相關戒律原文是不【酤】酒,在論及戒律事相的時候則包括了跟制酒有關的相關內容,因此從慎重的角度來說,還是以不改動為善。

如:若佛子。 自酤酒。 教人酤酒。 酤酒因。 酤酒緣。 酤酒法。 酤酒業。 一切酒不得酤。 是酒起罪因緣。 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 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 是菩薩波羅夷罪。

正覺的這個儀軌中,前面和尚說戒和後面受戒菩薩唱戒的內容是前後不一致的,前面說「不販酒」,後面唱戒的時候說「不飲酒」。

 

第五點,正覺同修會的這個菩薩戒儀軌中講述戒相不全!

具體來說,就是此儀軌中只有十重戒(十無盡戒),而對於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則很概略。實際上,出家菩薩戒十重四十八輕,在家菩薩六重二十八輕,是應該有詳細的逐條說明的。

 

四、正覺同修會的儀軌中,請聖降壇之環節,傳戒和尚把自己列為諸聖,這是不如法!!!

正覺同修會之儀軌其文如下:

和尚云:汝等既已懺悔先世惡業,求授菩薩淨戒。 然依菩薩戒法,當請 釋迦牟尼如來為得戒和尚,文殊師利菩薩為羯磨阿閯梨,彌勒菩薩為教授阿閯梨,十方一切諸佛為尊證,十方一切菩薩為同學,【余為傳戒和尚】,汝等當以一心,至誠祈請。 請隨我誦!

——————

諸位注意了! 正覺同修會的這個儀軌中,【傳戒和尚】教導大家要禮請諸聖,然後【把他自己列入諸聖當中】,即這一句:【余為傳戒和尚】,然後要求大眾「汝等當以一心,至誠祈請」。哪裡有自己把自己列入聖人然後要求大眾里至誠祈請的?

來看看律宗寶華山的菩薩戒儀軌中,請聖法是怎麼說的?

第六明請聖法

菩薩戒法師撫尺云。

汝諸佛子。 既能受菩薩淨戒。 能學菩薩學處者。 各各起立合掌。 端秉一心。 五體投地。 【隨我伸請諸佛菩薩】。 為菩薩戒和尚諸師。 各稱自己法名(稱已)。

師起座拈香。 入觀作梵。 二阿閯黎同音請云。

香花迎。 香花請。 比丘(某甲)等。 一心奉請(有餘眾隨加名)。

大德。 釋迦如來。 一心念我比丘(某甲)等。 今請如來為我作得戒和尚。 惟願如來為我作得戒和尚。 我依如來故。 得受菩薩三聚十無盡清淨戒。 慈愍故 當三啟請。 三頂禮。 下皆同。

————正規的請聖儀軌是:傳戒和尚【帶領大眾一起伸請諸佛菩薩】! 哪裡有傳戒和尚把自己列入請聖之範圍的?

————所以這就是正覺同修會蕭平實的大問題,他在在處處都要夾帶私貨,要在潛移默化中把他自己列入到與諸佛菩薩平起平坐的諸聖之列啊!!!

 

五、 正覺同修會的這個菩薩戒儀軌中還存在開示之法義錯誤

例如,正覺同修會其儀軌四、懺悔業障中有如下文字:「願弟子以此聞戒、受戒、懺悔功德故,先前所作一切罪障,一時皆滅」。

———此說法略有不妥! 因此時尚未正式受戒,所以還不存在受戒功德。

又如,正覺同修會的這個菩薩戒儀軌裡面的開示解釋,【自誇】是上品戒,其儀軌文字中說:「...... 今日即是吉旦,大眾至心奉請禮拜世尊及諸聖眾,化現在前,復有已得戒之有智菩薩摩訶薩為阿閯梨傳授菩薩戒,皆可具足得上品戒,因緣殊勝,未來必當成為諸同修快速成佛之勝因」。 此語如此自誇,不僅違背菩薩戒不可自讚之精神,也違背《瓔珞本業經》!

《菩薩瓔珞本業經》中說:「一者諸佛菩薩現在前受。 得真實上品戒。 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 千里內有先受戒菩薩者。 請為法師教授我戒。 我先禮足應如是語。 請大尊者。 為師授與我戒。 其弟子得正法戒。是中品戒。」

按瓔珞經來說,必須是受戒者親於諸佛菩薩面前由諸佛菩薩授戒,才算是真實上品戒。

正覺同修會這個戒本說「化現在前」,有何憑據? 況且,怎麼能夠在儀軌本子中保證諸佛菩薩一定化現在前? 諸佛菩薩化現皆有因緣感應,怎麼可能你正覺同修會的菩薩戒儀軌每一次都化現? 

再者,即便諸佛菩薩化現,由於這個菩薩戒儀式並不是以諸佛菩薩為傳戒和尚,而是以正覺同修會的蕭平實居士為傳戒和尚,那麼怎麼能夠算是「諸佛菩薩現在前受」呢? 要在諸佛菩薩現前親受才算是真實上品戒的。

至於正覺同修會的人可能要辯解說蕭平實居士就是菩薩現前,請您想想看,這裡的「諸佛菩薩」說的是什麼樣的菩薩?難道不應該是文殊師利、彌勒菩薩這樣的菩薩嗎?否則怎麼能夠算真實上品菩薩戒呢?

再者,正覺同修會此菩薩戒儀軌中,多處說到「已悟同修應不取相為戒,不非戒取戒」云云,這完全是多餘的話!若是真正的見道者,若真是三乘見道者,自然明白戒的取捨問題,必定遠離了戒禁取見,於戒或非戒,能夠如法如理如律取捨,哪裡還需要多說什麼「應該不取邪戒」?

去正覺同修會受戒的菩薩包括了很多的凡夫菩薩,傳戒和尚反覆把所謂見道菩薩如何持戒的問題拿出來說,豈不是平白地增加凡夫菩薩的理解錯亂?

另外,正覺同修會此儀軌中又說:「當依止道共戒、三聚淨戒、十無盡戒」,這個說法也是有點淆訛的。 因為,三聚凈戒中的攝律儀戒,其實就包含了十無盡戒,所以這並不是並列的關係, 而道共戒與三聚凈戒也不是並列關係,而是說,見道之後的修行人所持戒,都是屬於道共戒,因為自然不違反故,那麼見道之人持三聚凈戒,不就是屬於道共戒了嗎?

還有,其文中編造所謂「後則進求唯識所起阿賴耶三昧」,不知道這裡的「阿賴耶三昧」胡謅的是什麼?

 

六、正覺會授菩薩戒儀軌之最後供養儀式不如律不如法

彌勒菩薩之菩薩戒羯磨文中開示說:

菩薩戒羯磨文(出瑜伽論本地分中菩薩地) 彌勒菩薩說  沙門玄奘奉 詔譯

如是已作受菩薩戒羯磨等事。 【授、受菩薩俱起供養。 普於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 頂禮雙足恭敬而退】。

——這裡所說的「供養」,是【授、受】菩薩俱起供養諸佛菩薩,授即授戒菩薩、受即受戒菩薩(新戒)菩薩,是 傳戒菩薩和受戒菩薩都要供養十方諸佛菩薩!!!

但是正覺同修會的授菩薩戒儀軌中第十三條:供養傳戒和尚(恭誦禮贊文):

維那言:「新戒菩薩代表請出班,上前供養傳戒和尚,具儀恭敬獻供。」(此稱頌准作財物供養)

————也就是說,正覺同修會的菩薩戒儀軌裏面,是讓受戒菩薩供養傳戒菩薩!此事不如法也不如律!

為什麼不如法不如律?

1、不符合彌勒菩薩開示之戒文。

2、具體來說,於理不合:

菩薩戒真正傳戒者應是釋尊、文殊、彌勒三師及十方菩薩,現前授戒菩薩雖然也屬於傳戒菩薩之列,但並非唯一和領銜者,而且主要是證明新戒菩薩受戒之作用。 (如下文所舉彌勒菩薩開示)。

退一萬步來說,雖然現場傳戒菩薩於受戒菩薩可以說是有恩,但這個菩薩戒的儀軌中,即便要感謝傳戒而供養,那也應該是供養諸佛菩薩,而不僅僅是供養傳戒和尚!

彌勒菩薩開示說:

【能授菩薩】對佛像前。 普於十方現住諸佛及諸菩薩。 恭敬供養頂禮雙足。 作是白言。 仰啟十方無邊無際。 諸世界中諸佛菩薩。 今於此中現有某名菩薩。 於我某菩薩所。 乃至三說受菩薩戒。 【我為作證】。 唯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 第一真聖於現不現一切時處。 一切有情皆現覺者。 於此某名受戒菩薩亦為作證。

3、於具體事相上也不如法:

為什麼? 因為正覺會的這個傳菩薩戒儀軌,都是以蕭平實居士為「傳戒和尚」,蕭居士是在家人,而正覺會的這些受戒者則包括了在家和出家眾。在家菩薩且不說。請問,出家菩薩供養身為在家人的蕭平實居士,是何道理? 顯然是非法、非律的!

所以,正覺會的這個儀軌里,讓新戒菩薩中選一名代表來供養傳戒和尚,還說什麼「以稱頌准作財物供養」,意思就是讓新戒菩薩以稱頌讚揚來相當於做財物供養,那不就更荒誕了嗎?

實際上,說起來,這都是正覺會蕭平實居士處處夾帶私貨啊! 因為正覺會蕭平實在在處處,都想要在其弟子信眾中,點點滴滴地【強化】對於蕭平實本人的信受、依賴,乃至崇拜,借以來精神控制信徒。

 

七、正覺同修會授菩薩戒儀軌最後之頌文乃是自讚毀他、現前違犯菩薩戒?傳戒之時就當即現場破戒?

正覺會這個儀軌後面搞了一個《讚禮菩薩戒傳戒和尚頌文》,這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此稱頌准作財物供養」,意思是用這個讚頌來代替對於傳戒和尚蕭平實居士的財物供養!

這個讚頌文放在這個菩薩戒儀軌中,大錯特錯!乃是自讚毀他、現前違犯菩薩戒!

此頌文中,稱讚蕭平實居士為「續佛血脈,師為砥柱」,又說:「惡世邪流布,大纛無人擎」,還有什麼「戒師世伶仃」,又說「萬劫難值遇,摩訶薩出興,舍師求菩提,海龜獨木孔」。

這意思無非就是說蕭平實居士乃是惡世中唯一能夠擎起佛法大旗的人(暗示其他人都不行,或者其他人都沒用,所以說"戒師世伶仃"),又說除了蕭平實居士,其他人都不可能帶你求證菩提(十方菩薩不在嗎?潛符默證的菩薩就沒有了?畢竟現在還不是法滅之時,憑什麼就說只有你蕭平實居士一人呢? ),這不就是標標準準的【自讚毀他】嗎?

明明正覺同修會這個菩薩戒儀軌裡面的第九、受三聚凈戒之(一)正受攝律儀戒,其中第七條就是:不自讚毀他!

而現在,這正覺同修會提前製作好【自讚之語,和貶損一切他方之語】,讓新受戒之菩薩來照此念誦,以此來作為稱頌傳戒和尚————蕭平實居士本人之語,如此明目張膽之【自讚毀他】之事,【現前違背菩薩戒之破戒行為】,就在正覺同修會的所謂授菩薩戒法會中如此大張旗鼓、一本正經而且精心安排地出現,豈非是天底下最荒謬絕倫之事?!!!

所以說,這同樣也是正覺同修會蕭平實的夾帶私貨!他的目的,其實就是在在處處都想著要在其信眾弟子心目中,灌輸樹立蕭平實居士全球第一、最高最大的印象,從而造成對於蕭平實居士的迷信與崇拜,從此言聽計從永不棄捨。說到底,這不就是邪教裡面實施精神控制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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