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淺談:真如到底是一個「理」還是一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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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張志成師兄的《我的菩提路》(五之四十五)發表之後,有幾位師兄都來找我,他們提出的問題匯歸同一個問題:

「真如」到底是一個理」還是一個「心」?

留言區也有師兄問禪宗所證的如來藏是什麽?指向的也是上面這個問題。

《般若經》中 佛一再强調「一切法無自性、畢竟空」,但是到了如來藏經論與禪宗,又說有一個妙明真心。六祖說「本來無一物」,但是又說「自性生萬法」。

「理」與「心」、「本來無一物」與「自性生萬法」——這兩種描述,感覺一邊說什麽都沒有,一邊說有一個真心,這兩種對大乘智慧境界的表達方式好像有矛盾。

 

02. 

在阿含佛法中,二乘佛法所證是「五蘊無我」,又名「人無我」,也就是看清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獨立主宰的「我」在五蘊中、五蘊外、或是與五蘊非一非異。

大乘菩薩看清的不止是「五蘊無我」,而是進一步看清五蘊,也就是一切現象之中,都沒有恆常不變、獨立主宰的本質,一切法(不管分類爲五蘊、十八界、還是百法),都是因緣所生,不斷變動,這是證「法無我」。

  • 證「人無我」得到的智慧是「我空智」,「人無我」又名「我空真如」、「生空真如」。
  • 證「法無我」得到的智慧是「法空智」,「法無我」又名「法空真如」。

所以,唯識經論説大乘初地見道,是在一切法上看到「二空所顯真如理」

《佛地經論》卷6:「論曰:為顯示得大乘無生法忍菩薩,或住功用有加行道菩薩,未有受用和合一味事智,故復問言:「何等菩薩受用和合一味事智?」證得無生法忍菩薩,謂從初地已上菩薩,證得二空所顯真如,觀一切法遍計所執本性無生亦無有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受用和合一味事智。非如二乘見道現觀,但證生空所顯真如,未證法空所顯真理,未能現觀諸法平等受用和合一味事智。地前菩薩亦未能證,未見真如,和合一味平等性智未現行故。」(CBETA 2021.Q2, T26, no. 1530, p. 321b15-24)

《成唯識論》卷9:「然此見道略說有二: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CBETA 2021.Q2, T31, no. 1585, p. 50a5-8)

《佛地經論》卷6:「如是地前菩薩、二乘,未證二空所顯真如無生法忍,有見道斷差別執故,未離自他差別二想,未得無漏平等性智相應之心平等受捨,或復行捨,故不能住受用和合一味事智。」(CBETA 2021.Q2, T26, no. 1530, p. 322a8-12)

《成唯識論》卷8:「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然今頌中說初非後。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性。」(CBETA 2021.Q2, T31, no. 1585, p. 46b10-14)

《攝大乘論釋》卷6:「知所取非有者,謂了所取義無所有。次能取亦無者,由所取義既是非有,故能取心能取之性亦不得成。後觸無所得者,謂從此後觸證真如,由此真如無所得故,名無所得。」(CBETA 2021.Q2, T31, no. 1597, p. 353c5-9)

《瑜伽師地論》卷58:「爾時即於先世俗智所觀諦中一切想相。皆得解脫。絕戲論智。但於其義緣真如理離相而轉。其於爾時智行如是。建立見道由二道理。一廣布聖教道理。有戲論建立。二內證勝義道理。離戲論建立。」(CBETA 2021.Q2, T30, no. 1579, p. 625a4-8)

《成唯識論》卷10:「涅槃義別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CBETA 2021.Q2, T31, no. 1585, p. 55b7-12)

般若經也有「真如理」、「證真如」的表述: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48〈53 不退轉品〉:「佛告善現:「若菩薩摩訶薩能如實知諸異生地、諸聲聞地、諸獨覺地、諸菩薩地、諸如來地,如是諸地雖說有異,而於諸法真如理中,無變異、無分別,皆無二無二分。是菩薩摩訶薩雖實悟入諸法真如,而於真如無所分別,以無所得為方便故。是菩薩摩訶薩既實悟入諸法真如,雖聞真如與一切法無二無別而無滯礙。」(CBETA 2021.Q2, T07, no. 220, p. 260b19-27)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20:「「諸天子!若菩薩為攝取色故行,為棄捨色故行,為攝取受、想、行、識故行,為棄捨受、想、行、識故行,是菩薩不能修般若波羅蜜多,亦不能修靜慮、精進、安忍、淨戒、布施波羅蜜多;是菩薩不能證內空,亦不能證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是菩薩不能證真如,亦不能證法界、法性。」(CBETA 2021.Q2, T06, no. 220, p. 632a18-26)

唯識經論說「真如」是「理」,是「無分別智所證」,也就是智慧的所對境。

如來藏經論的表達方式明顯與上述唯識經論的表達方式不一樣,以《起信論》爲例,其中所說的智慧境界是「一心」:

《大乘起信論》:「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CBETA 2021.Q2, T32, no. 1666, p. 576a4-18)

唯識經論與如來藏經論爲什麽在表達上有這樣的差異?

因爲兩個體系對有爲、無爲的界定不一樣。

 

03. 

03. 

有爲、無爲的界定差異,影響立論的方式和表述的方式。

唯識經論的真如是「理」,是「無分別智所證」,這與唯識百法對「有爲、無爲」的界定有直接關聯。

有爲、無為這個分類在阿含經中就已經建立:

《雜阿含經》卷12:「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是名比丘諸行苦寂滅涅槃。」(CBETA 2021.Q2, T02, no. 99, p. 83c13-17)

注意上文:

  1. 有爲、無爲是「二法」
  2. 有為 = 有生滅的法,也就是因緣所生的法
  3. 無爲 = 無生滅的法,非因緣所生法

初地真見道是「無分別智證真如」,也就是本來「有漏的識」轉爲「無分別智」,智的所對境是真如。

這裏面有兩個法:1. 無分別智(有為法)、2. 真如(無爲法)。

雖然有兩個法,聽起來有能證、所證,實際上在這個智慧境界,是「智如冥合」的無二、無相、沒有「能證、所證」的境界。

那爲什麽要這樣表達?

唯識經論對有爲、無爲的界定法承襲阿含經的定義,是有變易、有生滅,因緣所生;有變易、有生滅才能有功能;無爲法不變易、不生滅、所以沒有功能。

在初地真見道的「智如合一」的智慧境界裏面,雖然「無二、無相、沒有能證、所證」,有爲、無爲依然是兩個法,不會表達為初地見道時顯現了一個「雙具有爲(智)無為(真如)的法」。

同理,唯識經論的「佛身」──稱為「如來法身」也是五法的組合體:無爲的一真法界 (一法)+ 有為的菩提四智(四法)。

爲什麽不用「雙具有爲(智)無為(真如)的法」的方式表述?

印度佛教的般若中觀與唯識兩大宗,非常講究邏輯的嚴密度。根據印度佛教歷史的記載,古印度的文化非常重視思辨和邏輯,邏輯有漏洞的論述會遭到外道甚至二乘人的猛烈攻擊。

古時二乘論師般若鞠多質疑所緣緣的合理性:「無分別智緣真如時。不帶起真如相分。其真如望能緣智見分。應無所緣緣義。必若言本智緣如。亦有相分者。即違汝自宗一切經論。如何通會。」

大乘論師被此詰問難到,12年中無人回應,要等到玄奘大師用「無分別智挾帶真如」反駁。【《成唯識論》中說,真見道的根本無分別智「有見分,無相分」,根本無分別智的見分直接「挾帶」真如體而緣,不需要「變帶」真如相分而緣,所以真如體仍然可以是根本無分別智的所緣緣。

「根本無分別智的見分直接挾帶真如體而緣」雖然維持著「有為(智)、無為(真如)分離」的表述方式,但內涵其實與「智如合一」是一致的。】

這個真實發生的爭論顯示邏輯嚴密的重要性,《成唯識論》的邏輯完美,就是因爲清楚劃分有爲、無爲,不建立任何「有爲+無為」混合體。後世學人對「無分別智(有為)證真如(無為)」這個表達可能產生的誤解確實提出過意見;個人認爲,這類文字表述的問題,應該從理解會通的角度而不是從批判的角度看待。

 

04. 

如來藏經如何表達智慧境界?

《如來藏經》:去除客塵煩惱,如來藏出纏,如來法身(佛身)顯現。

《大乘起信論》:「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

《大乘起信論》卷1:「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CBETA, T32, no. 1666, p. 579, a12-20)

如來藏體系的經論,雖然强調有一個如來藏、真如(心)(禪師常稱之為「真心」、「真性」、「真如自性」),但是真心是離開妄念煩惱方能顯現,不是要在一切法裏面找一個東西。

如來藏體系的經論不會用「無分別智」證「真如」這種「一個有為法證另一個無為法」的表述方式,而是以真如、真心、法身境界顯現來表示。

《大乘起信論》卷1:「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CBETA, T32, no. 1666, p. 576, c7-9)

《大乘起信論》卷1:「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CBETA, T32, no. 1666, p. 581, a26-29)

爲什麽說如來藏經論對「有爲、無為」的界定與唯識經論有差異?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2〈2 佛寶品〉:「此偈明何義。遠離有為。名為無為。應知又有為者。生住滅法。無彼有為。是故佛體。非初中後。故得名為無為法身。」(CBETA, T31, no. 1611, p. 822, c14-16)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3〈5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品〉:「云何遠離煩惱習氣。以證一切法故。有二種法。依此二法如來法身有常波羅蜜應知。何等為二。一者不滅一切諸有為行。以離斷見邊故。二者不取無為涅槃。以離常見邊故。」(CBETA, T31, no. 1611, p. 830, c23-27)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3〈5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品〉:「自性清淨心虛空常住不壞。如是於不淨時中器世間相似相對法。諸煩惱染業染生染有集有滅。諸佛如來無為之性。猶如虛空不生不滅。常不變易示現法體。此自性清淨法門虛空譬喻。如陀羅尼自在王菩薩修多羅中廣說。」(CBETA, T31, no. 1611, p. 833, a10-15)

《大乘起信論》:「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CBETA 2021.Q2, T32, no. 1666, p. 576a24-26)

如來藏經論不常用有爲、無爲這兩個名詞,在字面上多用無爲、無漏形容「真如、如來藏、如來法身」,但是如來藏經論不是沒有無爲有爲的定義,《究竟一乘寶性論》的有爲、無爲界定與阿含經、唯識經論在字面上是一樣的:

有爲 = 不生滅

無爲 = 生滅

但是從上面引文可見,如來藏經論裏面的真如(如來藏)具有「無漏功德」,這些「無漏功德」在唯識經論裏面屬於生滅法、也就是「無漏有為法」。

所以《起信論》的有如實空與如實不空二義的真如,從唯識經論來看,就是一個「雙具有爲、無爲」的法,等於唯識的「正智真如合一」。

如來藏經界定的「無為」是可以包含唯識經論的有爲概念在裏面,只是所包含的有爲法必須是無漏的,也就是清净的——如來藏與如來法身都是被界定為清净,雖然如來藏被客塵煩惱覆蓋,但是本身沒有雜染法。

事實上,如來藏經論很少出現「有爲法」這個名詞,經常用「生滅VS不生不滅」來區分清净的如來藏(法身)與染汙的阿賴耶識(藏識)。但是有漏(有染汙)的「生滅法」其實就是阿含經與唯識經論的「有漏有爲法」,真如的「無漏功德」等於唯識經論的「無漏無爲法」。

所以《起信論》的「真如」不等同唯識的無為法真如來理解,而是唯識經論中「智如合一」的「法身」。「證真如、證如來藏」意思就是真心、如來藏、法身顯現。

《起信論》說「一切法就是不可思議形容的一心」,「一心」有兩個狀態:

1. 整體是不可思議的一心狀態,可稱為「真心」、「真如(心)」、如來藏

2. 整體是被無明轉成的生滅阿賴耶識──妄心狀態。

對比唯識VS如來藏經論在表述「真如」上的差異。 

唯識經論

如來藏經論

《成唯識論》等唯識經論的「無為」是絕對沒有有為法變動生滅、因緣所生的性質。

如來藏經的「無爲」定義不是阿含與唯識的不生滅、不變動,其定義是無漏、清净、但是可以有變動生滅性質(有為)。

真如是無分別智的所對境,儘管實際上是「智如合一」狀態,但是語言層次的表達是「智」證「如」。

屬於無爲法的真如(如來藏)本身就包含了唯識經論無漏有爲和無爲的概念,所以,真如(如來藏)相當於是唯識經論「智如合一」的狀態。

真如是無分別智的對境,是一切法上人空、法空所顯示的法同一味、無相的「理」、真相、實相。

因爲對有爲、無爲法的區隔界定與唯識、阿含有差異,真如(如來藏)不是智慧所對境,如來藏經論不會出現「無分別智證真如」這種表述方式。

法身 :《成唯識論》的「法身」就是智如合一」的境界:

「智」被拆開為四種(菩提四智)

「如」= 一真法界

見道的「無分別智」是一個智慧整體,到了佛地的如來法身,這個「智」根據八識的性質分爲四種——大圓鏡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平等性智。

《起信論》等如來藏體系的經論沒有五法為性的如來法身。

爲了區隔這個體系之中,真如、如來藏的有功能(有爲)與無功能(無爲)兩個層面,《勝鬘經》用「空如來藏」代表真如無爲、不變動的部分,「不空如來藏」作爲真如有爲、有變動的部分。

總結:

在唯識經論裏面,真如是智的所對境,是一個純粹的無爲法。

在如來藏經論裏面,真如(如來藏)代表的是唯識的「智如合一」狀態,包含無漏有爲和無爲法,真如(如來藏)可以説是「一心」、「真心」,因爲它具備有爲功德,不是一個不變動、不生滅的狀態,只能説無法形容、不可思議。

禪宗祖師一般采用如來藏經論裏面的真如,但是也經常混用。比如,六祖的「本來無一物」表達的是唯識、般若的空性、真如,六祖的「自性生萬法」或是其他祖師説的「生源處處」,表達的是如來藏經論的真如。

閲讀經論文獻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兩者的差異,理解語境用的是哪個體系的真如。比如當我們說證如來藏,表達的是1. 唯識的「智如合一境界」,2. 如來藏經的真如(如來藏),3.《勝鬘經》的【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

 

04.

4.1 爲什麽我們很容易錯解「證真心」這個表達方式?

禪宗祖師說「明心見性、識自本心、見自本性」,這個表述很容易被理解為「找到一個真心」。

這種理解反應凡夫的我、我所見,「證真心、明心」聽起來好像是有一個能證的我(意識),有一個被證的境界、心、東西(我所)。上面舉出的經論,有時候會隨順這種表述,說「菩薩證真如」,但是在經論會强調所證是「無有境界」──沒有「能證、所證」。

《大乘起信論》卷1:「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CBETA, T32, no. 1666, p. 581, a26-29)

「真心、一心」雖然聽起來像一個東西,它既不是「所證、我所」,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智慧境界,其中沒有二元對立的概念,比如真、妄」,「有、無」。

那爲什麽文獻裏面有「真妄和合」的説法?真妄和合這個表述,一般指《起信論》的妄心阿賴耶識以真心為體: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9:「言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者,即《起信論》文,具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既二和合名為阿賴耶,則知賴耶非獨生滅,謂唯真不生,純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成藏識。廣如問明品辯。」(CBETA 2021.Q2, T36, no. 1736, p. 65a24-28)

4.2 唯識的「證真如」是什麽意思?

實體化的東西比較容易理解,理、法則是相對比較抽象的概念。比如,凡夫的共性是我見,我見不是長在一個人身上有實體形象的東西,但是會反應在行爲上,「凡夫都有我見」是根據觀察得出的人的「共性」。又比如「緣起」這個「理」説的是一切有爲現象因緣所生,沒有真實不變自性的法則,也就是三法印的「諸法無我」——無我、法無我」、「我空真如、法空真如」。

「真如理」本來不難理解,因爲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從一開始就對弟子學員强調佛法是找一個「真實第八識」,又將第八識等於真如,所以正覺學員看到「真如」只會直覺是指一個真實常住的法,不知道真如在唯識經論的表述方式裏面,是指「一切法上」的「理」,這個「理」由「人我空、法我空」所顯,是一切法的真實性。

 

05. 到底佛法所證的智慧境界是什麽?

《大乘起信論》說「而此證者無有境界」

最簡單的定義:

  • 勝義諦:無法用語言文字形容、無法思議的聖者智慧境界
  • 世俗諦:語言文字層面的表述,只能無限貼近勝義諦,導向勝義諦,但是不是勝義諦本身;所有有爲無爲的分類,經論的文字論述,都屬於世俗諦

 

勝義諦

世俗諦

定義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9675 勝義瑜伽品〉:「勝義諦中無分別、無戲論,一切音聲名字路絕。」

《大乘起信論》:「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CBETA 2021.Q2, T32, no. 1666, p. 580b8-14)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10〈之餘〉:「世俗諦者,謂一切世間語言文字、見聞覺知。」

正覺同修會法主蕭平實將

  • 【勝義諦 = 第八識如來藏】
  • 【世俗諦 = 七轉識】

八識是一種語言概念層次的安立、分類,屬於世俗諦。

即使是《起信論》的「一心」,《成唯識論》的「真如」、《大方等如來藏經》的「如來藏」,依然是語言層次的表述,都是勉强形容聖者所證的、無法形容的智慧境界——勝義諦。

「無二」的勝義諦「無說無示、無因果差別、無生無滅、無染無淨」: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201卷-第400卷)》卷383:「佛言:「善現!依世俗諦,安立如是因果差別,不依勝義,勝義諦中不可說有因果差別。所以者何?善現!勝義諦中一切法性不可分別、無說無示,云何當有因果差別?「善現!勝義諦中色無生無滅、無染無淨,受、想、行、識亦無生無滅、無染無淨,以畢竟空、無際空故。」(CBETA 2021.Q2, T06, no. 220, p. 980a2-12)

爲什麽應該知道勝義諦的定義?

  1. 大乘佛法的「勝義諦」是「無可形容、不可思議、無二、無說無示。。。」的無有境界,這個知見非常重要,是辨識正確和錯誤智慧境界的一個重要指標。
  2. 當你知道勝義諦不可思議,唯證乃知,就能夠理解不同經論體系都是引導實證勝義諦的工具——所有立論、分類、名詞、邏輯都是引導的工具。因爲只是引導的工具,這些經論雖然内在邏輯自洽,但是未必與其他經論的立論邏輯完全一樣,有時甚至無可避免出現上面對「真如」的兩種不同方式的表述。
  3. 因爲衆生執著與根器不同,所以實證勝義諦的工具必然多樣,作爲「工具」,經論的内在邏輯未必完美無瑕,重點它是否適合某一類衆生。
  4. 「工具」的另一個形容就是「渡江之筏」,「彼岸」是勝義諦。渡江的這個筏子,它的行駛方向首先不要錯,比如從勝義諦的定義來説,可以勝義諦不是指百法裏面的其中一個法,不是一個能了別、持身功能的第八識,不是有「真心、妄心」同時存在的二元對立境界、不是一個「是A不是B」的境界。。。等等。
  5.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法」就是「渡江之筏」,語言文字的論述是渡江的工具,不應該執著為實有、絕對,不能説只有某一套論述,某一套方法是絕對正確的,其他説法都是錯的,都不可行。「渡江之筏」是否如法,可以用三法印檢驗。如法的「渡江之筏」尚且要捨棄,不通往彼岸的「渡江之筏」屬於「非法」,「非法」更加要丟掉。
  6. 既然勝義諦超越凡夫的思維,不可描述,厘清定義之後,不要臆想勝義諦是什麽,比如幻想它是一個真實個體,是一個心,是某種境界,是看到什麽東西。。。就像一個小學生只會加減乘除,也沒學過物理學,不可能理解物理學的「相對論」。如果自以爲是,看到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就用自己有限的所知去幻想相對論在説什麽,甚至一知半解就胡亂解讀一番,一定會鬧出笑話。
  7. 一個人懂不懂「相對論」很容易檢驗,相比世間知識,佛法的智慧境界是無法拿出來給人看的,很難檢驗,很容易變成自欺、欺人的工具。

最後,開悟、見道都是門檻非常高的事情,要實證勝義諦,必須老老實實聞思修,累積正見和功夫,才能一步步看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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