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醫師:正覺同修會嚴重混淆 (1)「根」與「塵」、 (2)「識」與「境」這兩對概念,杜撰「佛法名相」—— 獨頭「意根」與六俱「意根」

 

看完了剛出爐的照世明燈痞客邦【正覺同修會】驚蟄記~3上、中:【破斥琅琊閣張志成「意根理論」的邪見】兩集,

⇒⇒大概都是以往評破的老問題,不再贅述。

約略點評以下幾點:

[第一]. 從作者說:

①“但意識思心所的決定最後仍須末那接受方能實行,故真正的決定仍是末那的思心所。”

②“現實生活中的,都是來自於第七識的思心所決定,意識依意根的思心所而現行及運行故。”

③“這個第七識從無始劫來就一直在審度一切法,不曾有絲毫改變,恆常存在地審度一切法,所以說祂「審」;這個末那識,在意識存在時,不斷地藉著意識對於六塵的了別,而對一切法作思量決定,思量是否繼續、或是否改變?”

④“第七識雖無「我瞋」,然以我見、我慢、我愛、我癡常共俱起的緣故,常會作主同意意識生起與瞋相應之心行。”

⑤……云云

⇒⇒以這些論述為線索,就可知《平實教正覺宗》蕭平實對於「意根理論」的基本錯解。

 

[第二]. 一再斷章取意地抹黑張志成先生說“終將此一心切割為二,而取根捨識,視意根同於五色根,並忽略此識恆審思量的識性”、“「意根不是『識』」!”….云云,

⇒⇒這種“製造稻草人,然後加以抹黑”的情況,曾被我批評過

⇒⇒“公然造假、說謊!無恥!!!”

⇒⇒今天對此不再分辨,請大家先移步查閱並理解《正覺法義辨正:張志成——正覺明心密意所依的「意根理論」是另類的「愚者難分根與識」》全文之後,自行判斷。

 

[第三]. 赫然發現:該作者又杜撰出兩個新的佛法名相: ①『獨頭「意根」』與②『六俱「意根」』!?????

⇒⇒這是在他企圖說明“(染位)「意根」能夠遍緣「一切法」”之際,所提出來的名相。

⇒⇒作者說: “至於意根在同一時間,只能觸一種法塵嗎?我們可以隨便問一個小、中或大學生:曾否在讀書的同一時間點,既眼看書同時又耳聽音樂,那時雖然專心唸書,忽然一聲巨響又立馬決定轉頭望去……。這表示『六俱意根』可以一心數用,是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常可體驗到的。若非「意根(第七末那識)能(同時)遍緣一切境」,試問張志成,是誰同時遍緣這些境界?應知意根既能同時遍緣一切境,又能處處作主故。”

⇒⇒我的回應是:

⇒⇒在他的論述與觀念中,嚴重嚴重混淆了 ①『「根」與「塵」』與 ②『「識」與「境」』這兩對概念!!!

⇒⇒為什麼我這麼說呢? 說明如下:

[一]. 首先, 必須嚴格的界定:

[1].「根」與「塵」相對⇒⇒「根」與「塵」“觸”( “緣”)而生「識」

⇒⇒特別注意:這個時候的“觸”是“『接觸、觸對』的 觸”,而不是“『觸心所』的 觸”;

這個時候的“緣”是“『緣會』的 緣”,而不是“『緣慮、緣取、了別』的 緣”.

[2].「識」與「境」相對

⇒⇒「識」“取” ( “緣”) 「境」.

⇒⇒這個時候的“緣”,才是“『緣慮、緣取、了別』的 緣”.

[二].

[1].一「根」,在同一時間, 只能『接觸』一「塵」,而不能【「一時」“一「根」觸多「塵」”】。

[2].一「識」,在同一時間, 卻能『緣慮』多「塵」,而可以【「一時」“一「識」取多「境」”】。

 

[三]. 以第七末那識為例:

[1]. 第七末那,一「體」兩「用」、身兼二職.

① 做為「根」用: 6th 意識以之為「根」,為6th 意識生起現行的「增上緣、俱有依」。

② 做為「識」用:永遠與8th識「互為俱有依」,恆審思量“以「8th 識見分」為我”。

[2]. 因此:

①當, 第七末那做為『6th 意識的「根」用』的時候,當然就不是在指『7th 識「識」用』功能;

②當, 第七末那做為『恆審思量的「識」用』的時候,說的當然也不是『7th 識「根」用』功能.

 

[四].一旦, 在觀念上、或在論述過程當中,

[1]. 把第七末那兼具的『①「根」用與②「識」用這兩種「功能」』彼此混淆,and/or

[2]. 把【①『「根」“緣”「塵」』的“緣”】與【②『「識」“緣”「境」』的“緣”】這兩種“緣”義混淆濫用,

⇒⇒當然也可稱之為「愚者難分根與識」。

⇒⇒本文作者,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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