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慧法師論宗教性侵害案——正覺同修會不告訴你的宗教性侵問題!

 

作者: 法程

http://hongshi.org.tw/writings.aspx?code=D5A10EA269AE4F043635671BB8932241

 

    

九十年十二月十一日,晚上九十至十時,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主持人胡婉玲小姐邀請昭慧法師來節目中,參與討論宗教性侵害案

 

        由於攝理教主韓國人鄭明析性侵害案愈演愈烈,韓國亦有受害女子來台,指控歷歷,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主持人胡婉玲小姐邀請昭慧法師來節目中,參與討論宗教性侵害案。該節目來賓還有世新大學羅燦英教授、統一教在台最高代表張全峰先生、中華民國宗教清流促進會理事長尚潔梅先生、脫離攝理教的王武魁牧師。昭慧法師於節目中指出幾個要點:

 

一、神聖的場域依然可能發生邪惡之事:

        恭敬信仰之心,容易讓人處在一種順服的狀態,而神聖的氛圍又讓人易受催眠,理性繳械,而把領導人的言行合理化。邪惡之人善於利用這種令人信賴的場合遂行其私,以利於其惡行得逞。而這時許多宗教女性,常常不但是性侵害的受害人,而且可以進一步成為領導人的幫凶,讓其他無辜女性捲入,一齊受害。

 

二、父權支配易產生性侵害事件:

        古老的宗教出現於父權社會,所以無論其教主再怎麼強調「平等」,再怎麼仁慈對待女性,但由於教典的編撰、解釋權都掌握於男性之手,他們總是透過教典散佈對女性鄙視、貶抑的訊息,以宗教權威語言來對女信徒洗腦。這種權力不對等的關係,最容易使得宗教中的女性自尊心減低,自甘為男性的奴僕、臣妾,所以一旦男性領導人對她起非份之想,往往不是讓她倉皇失措,失去抵抗意志,就是迷惘於「受到恩寵」的感覺,自願成為共犯結構。再加上男性在生理上對性的抗拒力本來就比較脆弱,又容易產生攻擊性,所以宗教中性侵害案會層出不窮。對治之道是回歸到宗教的「平等」精神,解構男性沙文主義。

 

三、苦行、神跡、神通都不足為憑:

        攝理教主自稱曾於苦行之中蒙獲神蹟。許多宗教領袖即因其神秘經驗而產生charisma(神魅)。其實吾人應體會宗教之本質。就佛法來看:

 

        1‧ 凡宗教都必然有其超越常識的神秘經驗或冥契經驗。此中「看得到的不一定存在,看不到的不一定不存在」。由於不理解此一宗教特質,以為要「眼見為憑」,故許多科學研究者或理工科教授學生,比人文學科的人更容易上當。因為他們確實親眼看見了某人的「神蹟」。

 

       2有的「神蹟」可能是當事人造假;就算是真實的,在佛法來看,也不過是種種「幻境」。就佛教徒的經驗而言:縱使在睡夢中、靜坐中、念佛中或禮佛中,見到佛菩薩現前,乃至放光、說法、答問,都必須體會「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的本質,不能「執幻為真」。

 

       3‧ 至於「神通」之類,也最易使人心理繳械。其實神通不過是另一種經過專注而反覆的訓練,所獲得的「神乎其技」本事而已。專注而反覆的訓練,可以讓馬戲團雜耍人學會走鋼索,也可以讓人成為傑出的工匠、數學家與音樂家,同樣的,專注而反覆的訓練,可以讓人習得神通。此中有人是天賦異稟,但這仍與過去生的熏修有關。由於神通易使品行不端之人炫異惑眾,引來社會的不安,所以佛陀乾脆規定僧尼:即使有了神通,也不得向人訴說或展示自己的神通境界。

 

       4‧ 要注意的是:一、神通或神蹟並不等於品德。所以有神通或神蹟經驗的人並不保證品行高潔。二、苦行中領受到的一些宗教經驗也不是永遠不退的。一旦因苦行而受到世人的尊崇,名利權力薰心,酒色財氣都來,往往原有的宗教經驗都退光了,但信徒還繼續合理化其行為,往往受到性侵害後,還對其言行不敢置疑。所以過去有苦行經驗的人會鬧出宗教醜聞,這點並不希奇。

 

四、「安全距離」的觀念應予推廣:

       性侵害案往往發生在熟悉或信賴的人身上,而監督系統是不一定存在的。是故父母師長最好讓孩子自小受到「身體自主權」意識的訓練,與人保持「安全距離」,不論對方是父親、老師、教授、神長、法師。這不但是對對方的一種禮貌,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尊重。

 

 

昭慧法師:「宗教性侵害案」與「政教關係」——法界衛視訪談錄

法界衛視賴伊容採訪‧昭慧法師講述‧釋果定記

http://www.hongshi.org.tw/writings.aspx?code=664FC0CDCDA210C3B1D508D5845D488D】

100年12月17日,法界衛視當家主播賴伊容居士偕鄭東豪攝影師來院,向昭慧法師作系列問題之採訪錄影。其中有關「宗教性侵害案」與「政教關係」的訪談內容,不但切近時事,而且對吾人的宗教生活,以及即將舉行的總統大選,深具觀念提示作用,因此側記如下:

一、如何預防宗教性侵害案的發生?

對於「宗教性侵害案」,可從幾個面向來作分析:

首先在個人層面,在西方文化的影響下,人與人之間的安全距離比較模糊。握手、擁抱與親吻成為一種社交禮儀。但在中國古代,甚至「嫂溺而援之以手」,都被當作倫理判斷的議題。可以說中西方文化各執一端,鮮能把握中道。在穆斯林信仰的中東地區,婦女更是要蒙上面紗,只露出兩顆眼睛,除了與家人、丈夫之外,與他人的互動幾乎是隔絕的,這對女性的心性其實是很大的殘害。

無論如何,太過開放的社交禮儀,會減弱人與人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的戒心。肢體接觸可能會被當作禮儀或表達親切,這讓人往往疏於防範。因此我們要強化「安全距離」的觀念。無論是多親密的人,即使對父親、老師或宗教師,我們都要有安全距離的觀念。如果對方突破安全距離,包括在肢體上施以親密的接觸、語言上讓人感受到不舒服、被冒犯,這都構成了「性騷擾」,因為他們突破了人我之間肢體與心理上的安全距離。

其次,進入某一個宗教團體時,如果發現領導人或成員所談,總是脫離不了財與色的內容,就要心生警惕。曾有一位佛教界知名的持律法師,在為比丘尼講戒律時,竟然聲稱:「妳們如果被強暴,要咬緊牙齒、不可以有樂受。」這等言論讓人十分髮指,而且感到噁心!這位比丘在不當的場合,用不當的言詞,作意淫式的發洩,不但戒行不清淨,法律上也已經構成了性騷擾的要件!他應該要提醒比丘尼的是,如何防護自己免於受到侵犯,怎麼還在口頭爽快,讓人感受到言語的冒犯?這是非常不恰當的惡言惡行!可是那些比丘尼居然安之若素、乖順聽講,因為她們竟已不知道自己是在被言語冒犯。宗教場合裡,不只要有空間距離,言語更應審慎而有禮貌。由於宗教給人信賴感,讓人更疏於人與人間的安全防範,稍一不慎,心懷不軌的人就可趁勢為惡,因此信徒或教士,都不可不審慎面對罔顧安全距離的危險!

假使發生性侵的不幸事件,受害人不宜一味吞忍,周遭信眾也不應該幫助掩蓋,決不能為了想要顧全大局,怕宗教受到傷害而隱藏事實。因為「天下烏鴉一般黑」,不論哪個宗教,都會發生這類事情,知情者應該要勇於檢舉。像這次台中發生佛教比丘性侵案,受害人勇敢出面揭發、提出告訴,我認為這是正確的做法。旁人要檢舉揭發、當事人要提出告訴,不要讓他有機會再傷害其他無辜第三者。

特別提醒的是,不要太迷信所謂的「認證機制」,例如:有沒有三壇大戒的戒牒、從哪個佛學院出來的,當過佛教會的某某職銜,或是當過某教會的傳道師、牧師,經過某教會體系的認證而晉鐸……諸如此類的認證,因為人可以在表相上將性欲煩惱掩飾得很好,要得到認證並不困難。如果我們太過相信認證,而不認為有正規機構認證過的宗教師會發生問題,那就很有可能會陷入不知防備的危險處境。

所以重要的是,我們要拉好安全距離,對方如果有分寸,就也會拉好安全距離。例如比丘、比丘尼,本來就不該跟異性一起在密閉空間,若真的在密閉空間,守戒律的比丘、比丘尼,會立刻打開門窗,不讓自己與異性在密閉空間裡。更可惡的是像台中性侵案,旁邊還有一位比丘尼當共犯,降低了受害人的防衛心。這一定已是變本加厲縱情恣欲一段長時間了。那位比丘或比丘尼,何嘗沒有經過三壇大戒之類的身份認證?

人是多樣性的,一個人可能一方面是宗教天才、演說天才、學術天才、有嘹亮動人的歌聲,但是在情色方面,卻是一個無法自我把關的人。因此我們要從形式上的距離,先做到心裡的安全防備,而不要將專業或身份認證,等同於情欲方面的品質保證。不要讓自己陷入險境,例如跟某個宗教師獨處。不只對異性要警惕,同性也有可能會發生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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