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覺法義辨正:爲什麽真如和第八識都不是「第一因」?
01. 綱要
佛法裡面沒有「第一因」,佛所破斥的「梵」就是第一因的一種。
先界定「第一因」,同時簡單解釋爲什麽唯識學裏面的第八識(阿賴耶識)不是「第一因」:
- 「第一因」可以一因生多果
佛法裏面,現象是從阿賴耶識的種子所生,自種生自種,同類生同類,比如色法種子出生色法,不生心法,有漏種子出生有漏有爲法的現行,不生無漏有爲法。所以不是一因生多果。「梵我論」就是以一因「梵」出生所有現象,所以是一因生多果。
- 「第一因」是無需條件本然存在的東西
「梵我論」的第一因「梵」,可以無需條件,獨立於所有現象而永恆存在。佛法裏面,一切法都相待而有:有爲法需要因緣條件才能生起,阿賴耶識是有爲法,當然也需要條件生起,因此不是「第一因」。
無為法(真如)是有爲法的真實相狀,稱爲「法性」、「諸法實相」、「圓成實性」,不能離開有爲法而存在,與有為法不一不異、不即不離。
- 「第一因」是因果不平等的存在
「第一因」所生的法可以滅,但是第一因可以獨存不滅,獨立因果鏈之外,這種説法是「因果不平等」。佛法裏面,有爲法生有爲法,比如有爲法阿賴耶識可以出生有爲現象。至於無爲法(真如)是不變動的法性,當然不能出生他法。
阿賴耶識只是因果鏈的一環,被動地按緣起法則和因果律運行。阿賴耶識不是正覺同修會所形容,好像一個高踞因果鏈上面的「主宰」(所以正覺文章堅持用神我的「祂」做阿賴耶識的代名詞),可以了知七轉識的心行,配合做出「反應」。
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的「所依」,裏面含藏的種子遇緣能出生一切法,但是不能説「阿賴耶識能夠出生一切法」,把它說成是一個「第一因」,是一個違反佛法義理的説法。
正確的説法是:緣起法則令阿賴耶識的種子轉變成一切現象。
02. 唯識學裡面的阿賴耶識不是第一因?
1. 阿賴耶識能否一因生多果?
不能。阿賴耶識是種子識。一切法是其中的種子所生,意識有意識的種子,色法有色法的種子,同類生同類,所以不是一因生多果。阿賴耶識本身也是其名言種子所生。
世親菩薩造玄奘翻譯的《攝大乘論釋》卷2:「唯能引自果者,謂自種子但引自果,如阿賴耶識種子唯能引生阿賴耶識,如稻穀等唯能引生稻穀等果。」(CBETA 2019.Q4, T31, no. 1597, p. 329c10-12)
2. 阿賴耶識是不是因緣所生法?
阿賴耶識是因緣所生法,因緣不存在的情況下無法生起或獨立存在。它必須與七轉識互為因果才能存在,不是獨立的第一因。
《成唯識論》卷1:「然諸有情各有本識,一類相續任持種子,與一切法更互為因,熏習力故,得有如是憶識等事。 」(CBETA 2019.Q2, T31, no. 1585, p. 2b5-7)
《成唯識論》卷2:【諸論亦說染淨種子由染淨法熏習故生,此即名為習所成種,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為因緣性。如契經說:「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此頌意言,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切時,展轉相生互為因果。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與雜染法互為因緣,如炷與焰展轉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CBETA, T31, no. 1585, p. 8, c1-10)
換句話說,阿賴耶識與七轉識互有「因緣」的關係,都是平等性的因緣所生法,都是緣起的一環。沒有七轉識的現行作爲阿賴耶識生起的因緣——四緣裏面的因緣——阿賴耶識無法生起。
因此,阿賴耶識不是獨立於緣起法則外的一種主宰體或獨存體,也不能獨立存在。
所以在唯識學裏面,阿賴耶識屬於三性裏面的「依他起性」:必須依賴其他條件才能存在。
所有唯識經論,包括世親菩薩的《百法明門論》界定阿賴耶識是與其他七識一樣,同樣屬於有爲法,沒有正覺所說的「第八識心體不滅不變,所含藏的種子變動可滅」的這種「有爲無爲」結合一體的界定。
3. 阿賴耶識可以在無餘涅槃獨存?
既然阿賴耶識需要七轉識為條件才能生起,無餘涅槃位,一切有為法滅盡,阿賴耶識生起的條件——七轉識——不存在,阿賴耶識當然會滅,沒有阿賴耶識獨存涅槃這種説法。
《成唯識論》卷3:「然阿羅漢斷此識中煩惱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捨」,非捨一切第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CBETA, T31, no. 1585, p. 13, c3-7)
這段的意思是,阿羅漢在世證有餘涅槃時,由於徹底斷了俱生我執(煩惱障),阿賴耶識不再被意根「執藏」為「自我」,所以「阿賴耶」這個「名」不再適用,應該改名爲「異熟識」。 但是阿羅漢壽命未盡,第八識的「自體」還存在,所以說「非捨一切第八識體」。
這裡的「體」指的是「識」的整體,捨棄的只是「阿賴耶」這個名稱,但是第八識仍然做為種子識存在。
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然後,《成論》說:不然,阿羅漢沒有識去持種,當下便入無餘涅槃。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第八識體,則會入無餘涅槃,因此根本沒有第八識獨立存在于無餘涅槃。
4. 阿賴耶識的不生不滅的心體可以在無餘涅槃裏面獨立存在,所以它是「第一因」?
正覺同修會蕭導師將第八識切割為「不生滅的心體」和「生滅的種子」兩部分,其實是錯解「心體」一詞的意涵。
《成唯識論》說的「心體」指整個識體,常稱爲「自體」或「自證分」。整個心體都是生滅變動的有爲法。《成論》在討論阿羅漢的有餘、無餘涅槃時,只將阿賴耶識區分為「名」和「體」,而不是正覺同修會蕭導師的不生不滅的「心體」和生滅的「種子」。不但《成論》,任何佛法經論都沒有這種說法。
唯識學的「心體」指什麽?指心的「自體」,「自體」又稱爲「自性」,有「自性」就會有其「自相」。不同的「法」可以根據他們不同的「自相」來區別。
唯識學將一切法區分為「有體法」與「無體法」兩類。
「有體法」指的是依他起性之有為法 (心、心所、色法) 和圓成實性之無為法 (真如)。
由阿賴耶識種子所生的有為法,都是「有體」。 有為法是種子所生的有體法。 阿賴耶識本身是自種所生,也是有體的,前七識也一樣是「有體」。
《成唯識論》卷3:「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聖教正理為定量故。」(CBETA 2019.Q4, T31, no. 1585, p. 14a10-11)
上文是說:爲什麽應該知道第八識離開六識等有自己的「自體」?從聖言量——佛陀的教導——可知。也就是說,六識都有自體,難道六識都可以分爲「心體」和「種子」?
《成唯識論》卷4:「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識雖通諸識自體,而第八識食義偏勝,一類相續執持勝故。」(CBETA 2019.Q4, T31, no. 1585, p. 17b21-24)
上面這一段説得更清楚,諸識都有「自體」,不是只有第八識有「自體」。
真如是本來即有、不須種子生的有體法,在唯識學,真如在勝義世俗、安立諦的層面是有體,所以在唯識學常被形容為「真如理體」。
「無體法」指的是遍計執性,譬如凡夫錯誤地認爲變動的五蘊身心裏面有一個真實不變的「實我」,譬如意識想像的「龜毛、兔角」這些現實中不存在的東西。
區分阿賴耶識為「無為的心體」和「有為的種子」,認為捨棄斷除的都是「阿賴耶性」是不成立的,因爲《成論》卷三卻說聲聞獨覺入無餘涅槃時捨棄的是異熟識體。
「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 」(CBETA, T31, no. 1585, p. 13, c25-27)
《瑜伽師地論》卷十三<本地分中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這一節論述「有心地」和「無心地」的界定區別,明確指出無餘涅槃阿賴耶識永滅:
分位建立者。謂除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地。何等為六。謂無心睡眠位。 無心悶絕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無心地。第一義建立者。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是無心地。何以故。 於此界中。阿賴耶識亦永滅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賴耶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04.《阿含經》中的本際指的是阿賴耶識(本識)?
《阿含經》的「本際」指生死輪回的起始點,不是「第一因」,而且佛經說「本際」是不存在的:
相應部22相應100經/被皮帶束縛的經第二(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比丘們!輪迴是無始的,無明所蓋、渴愛所繫之眾生的流轉、輪迴,起始點是不被了知的。」
【「本際」:南傳作「起始點」(Pubbakoṭi,逐字譯為「前+點」,另譯為「前際;本際」),或「最初點」(Purimkoṭi,逐字譯為「最初+點」,另譯為「前際」)。】
《相應部》15相應13經/三十位經(無始相應/因緣篇/如來記說):
「比丘們! 輪迴是無始的,無明所蓋、渴愛所繫之眾生的流轉、輪迴,起始點【本際】是不被了知的。 比丘們! 你們怎麼想:你們經這長途流轉、輪迴,頭被切斷流出的血流與四大海中的水,哪個較多? 」
龍樹菩薩在《中論》卷2〈11 觀本際品〉說:
「問曰:《無本際經》說:眾生往來生死,本際不可得。是中說有眾生、有生死。 以何因緣故而作是說? 答曰:「大聖之所說, [4]本際不可得,生死無有始, 亦復無有終。」
聖人有三種: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羅漢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薩。佛於三種中最上,故言大聖。佛所言說,無不是實說。生死無始。何以故? 生死初後不可得,是故言無始。汝謂若無初後,應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無有始終,中當云何有? 是故於此中, 先後共亦無。」(CBETA 2019.Q2, T30, no. 1564, p. 16a5-18)[4]:本際 Pūrva-koṭi.
05.《般若經》裏面的「真如」爲什麽不是第一因?
首先,世親菩薩在《百法明門論》裏面的界定非常清楚:「真如」是無爲法,阿賴耶識(與前七識)都是有爲法。
窥基于《大乘百法明门论解》中對百法第五位的「無爲法」這麽解说:
卷2:「謂之無為者,為,作也。以前九十四種乃生滅之法,皆有造作,故屬有為。今此六法,寂寞冲虛,湛然常住,無所造作,故曰無為。」(CBETA 2019.Q4, T44, no. 1836, p. 52a3-6)
意思是:一切法簡略分為五類、共一百種法,前四類九十四種法是有為生滅之法。阿賴耶識屬於「前四類九十四種法」,當然是有造作的有爲法。
《般若經》屬於印度佛教的中觀系,中觀經論裏面不討論阿賴耶識,當然沒有阿賴耶識為一切法「所依」的這種説法。但是與唯識經論一樣,中觀經論的「真如」是無爲法,也稱爲「法性」。
正覺同修會經常引述《大般若波羅蜜多經》這一段來證明真如是阿賴耶識或是真如可以出生他法:
「天王當知! 真如名為無異、無變、無生、無諍,自性真實,以無諍故說名真如;如實知見諸法不生,諸法雖生,真如不動,真如雖生諸法而真如不生,是名法身。」
這一段就是出自卷569〈6 法性品〉,一開卷,最勝菩薩問諸佛如來爲什麽有這麽大的功德和威神: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401卷-第600卷)》卷569〈6 法性品〉:「爾時,最勝復從座起,偏覆左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2]善說諸佛微妙功德及大威神,諸佛如來因何得此微妙功德及大威神?惟願世尊分別解說!」」(CBETA 2019.Q4, T07, no. 220, p. 936c7-10)
然後下面佛就開始講述「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證悟法性所得的功德:
「天王當知! 是名法性。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以能通達此法性故修行清淨,能於三千大千世界諸互相互相洲城邑聚落示現色身;所現身者非色非相而現色相,雖非六根所行境界,而化有情常無休息,為說此身無常、無我、是苦、非淨,知諸有情有寂靜性故,為示現無量種身,方便善巧令彼受化,知一切身都無作者亦無受者如木石等,而為有情說清淨行。菩薩如是行深般若波羅蜜多,通達法性即得自在,無有移動而起智業,遊戲神通種種示現,安住自在而能示現種種威儀,自在能趣一切相智,皆悉通達一切法性。 」(CBETA 2019.Q2, T07, no. 220, pp. 937c15-938a11)
《般若經》的「真如」指無為法、法性,不是有為法阿賴耶識,所以上文說「真如名為無異、無變、無生」。既然「無異、無變、無生」,爲什麽說「諸法雖生,真如不動,真如雖生諸法而真如不生」?
《般若經》此段上下文脈 , 「真如雖生諸法而真如不生」意思是「一切聖者如實悟入(真如)......,一切聖法由此成就,因是性故顯現聖者,諸佛如來無邊功德不共之法從此性生、由是性出,一切聖者戒、定、慧品從此性生,諸佛菩薩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從此性出。」
也就是說: 這是 佛在回答最勝菩薩的問題,所謂「真如雖生諸法」是指已經入地的「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通達真如(法性),因爲通達真如,證量不可思議,所以能造作一切清淨無漏善法, 在三千大千世界游戲神通,用各種方法廣度衆生。
並不是說真如這個無為法本身能出生諸法,更不是指真如可以像因地含藏染污種子的阿賴耶識,可以出生雜染法。
《般若經》裏面沒有末那識、阿賴耶識、如來藏這些名詞,「真如」指無為法、法性, 600卷中只出現一次「真如雖生諸法」,解讀此句必須依上下文脈解讀,不能隨意與自己設定的立場嫁接,斷章取義,將無為法真如等於有爲法阿賴耶識。
06. 總結
《成唯識論》開卷就破斥外道的理論,以下是窺基大師在《成唯識論述記》卷1對「梵我」的論述:
「論。餘執有一至虛空我等。述曰。梵即梵王。此事梵王者計。此下皆從所執所事以立其名。乃至事我者亦爾。有外計此是常是一。能生一切法。或計有一時是常是一。能生諸法。有計方亦爾。是一是常能生萬法。此破能生別有一計。上破實有勝論等計故不同也。本際者即過去之初首。此時一切有情。從此本際一法而生。此際是實是常。能生諸法。
古人云。諸部有計。時頭眾生。與此同也自然者。別有一法。是實是常。號曰自然。能生萬法。如此方外道。亦計有自然是一是常能生萬法。虛通之理名不可道之常道也。稍與彼同。虛空亦然。別有一法一切有情皆因而有。其我亦然。別有一我能生萬法。前破實有。今破能生。故前後別。宿作因等非一故論言等。
論。常住實有至皆同此破。述曰。以上諸法皆是一物。是實常住法。具諸功能生一切法。與大自在義相似故。合例為破。然以不如數.勝論等。別有熾盛多部類故。不標其名各各別破。然勘瑜伽第六.七卷.顯揚十一.十二.十六.大論中.及廣百論。方知此等外道名計。」(CBETA 2019.Q4, T43, no. 1830, p. 262b28-c21)
「梵我」這個概念有很多形態,但是離不開幾個特點:
- 恆常
- 實有
- 能生萬法,是萬法之因
各種外道,包括數論、勝論外道,都有類似的「梵我」説法,只是理論的細節處有所不同,但是不管哪一種,都必然具備上面這些特徵的其中之一,所以窺基大師說這些邪見不用全部列舉,「各各別破」。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導師的「第八識如來藏」是一個用佛法名詞包裝的外道梵我論,他的「第八識如來藏」恆常、主宰、自在獨存、能生萬法,都是被玄奘和窺基大師破斥的「梵我」才有的特質。蕭導師用阿含經的「本際」一詞證明 佛陀在《阿含經》暗示有「常住法」,這個説法也被窺基大師在《成唯識論述記》中歸類為「梵我」論的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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