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覺法義辨正:張志成——蕭平實錯解《小品般若波羅蜜經》所説的「滅相不滅」、「般若中道」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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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前言

在網路QQ群組的法義辯論中,有一位「我是挺蕭派」師兄說:

【印順法師又說涅槃為什麼不是斷滅呢,因為滅相不滅。估計張志成不敢這麼說滅相不滅。】

我看到以後,先簡單的回覆說:

【我不是挺蕭派,也不是反蕭派,更不是印順派,我是依止佛陀、真理派。誰說的有理,我就引用,不表示我就全盤接受他說的。我若覺得以前的看法有錯誤,就會馬上改正。關於「滅相不滅」,請先弄清楚印順法師的說法,再去辯論。……正覺的問題,主要有幾點:一、於阿含、般若中觀、唯識、如來藏各系法義,都有根本性的錯解。二、混淆各系法義的法相定義以及法義結構,牛頭逗馬嘴。三、預設立場,六經注我,斷章取義,片面解讀經論。……至於「滅相不滅」、「第八識是否不生不滅」這類問題,需要大篇幅論文式的說明。】

最近有幾位同修問到「滅相不滅」的問題,今日就藉此機緣,將這個問題辨正清楚。

正覺同修會蕭導師、親教師及參與辯論的同修常說「印順法師說滅相不滅」,以此理由來批評印順法師錯解「般若中道」義理。其實「滅相不滅」是 佛在《般若經》當中說的,印順法師只是引用 佛說,並正確、詳細地解釋《般若經》中此句話前後語境所要表達的「中道」義理。本文將指出,正覺這種斷章取義、錯解經義的行為,不僅是汙衊印順法師而已,實質上已經是謗《般若經》、謗佛所說。

正覺的說法,可見於蕭導師的《邪見與佛法》:

四、大乘法中有許多人誤解般若經,否定了般若經本義及般若經所說的第八識空性心,而以二乘之無常空、緣起性空解釋般若,如是說即成戲論。為何如此?

譬如印順法師解釋真如之「中道」:「心已滅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有滅相,這滅相卻是不滅的。滅相是不滅的,所以問:『那就是真如那樣的住嗎?』是真如那樣的,卻不是常住的。這一段問答,不正是『非常、非滅』嗎?」像他這樣以滅相不滅而名真如中道,名為戲論,與般若中道無關,與解脫智慧不相干。學佛無非是求得智慧及解脫,和智慧解脫無關的一切說法即是戲論。 【http://www.amitofo3.net/books/b067.html】

 

02. 印順法師的解讀

「滅相不滅」是 佛陀在《小品般若波羅蜜經》所説,上面蕭導師用斷章取義之詭辯所批評的印順引文,出自印順法師在《空之探究》一書。先看印順法師的全文:

無為法是有為法的實相(真相),不是截然不同的對立法。為了要說明,不得不說為二──有為與無為。其實,有為就是無為,不見有為即是無為(非二法合一);「於有為法無為不取相」(這是無為的意趣所在)。那末,不妨從有為法來說「非常非滅」,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中)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心已滅,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心生,是滅相不?世尊!是滅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是滅相法當滅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於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

「須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前心與後心,是不能同時而有的,那末前滅後生,怎麼能相續而善根增長,圓成佛道呢?佛舉如燈燒炷的譬喻,以不即不離的意義來說明,這才引起了這一段的問答。心已滅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有滅相,這滅相卻是不滅的。滅相是不滅的,所以問:那就真如那樣的住嗎? 是真如那樣的,卻不是常住的。這一段問答,不正是「非常、非滅」嗎?一般說諸行無常,但論到前滅後生間,總不免有中斷的過失。如唯識學者,提出了「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的解說,也不免有前後同時的嫌疑。

同時,怎能有前後呢?依《般若經》及龍樹論意:「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行業報,……以是故諸法非無常性」。「若一切法實皆無常,佛云何說世間無常是名邪見!……佛處處說無常,處處說不滅……破常顛倒,故說無常。……諸法實相非常非無常」。 所以,法相是非常非滅,也就是非常非無常的。觀一切法非常非滅,不落常無常二邊,契會中道的空性。

 

0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中「是滅相法當滅不?不也,世尊。」的語境和整體意涵

「須菩提!於意云何?是滅相法當滅不?不也,世尊」。

印順的「滅相不滅」出自上面這句經文。《小品般若波羅蜜經》這一段 佛和須菩提的對話,這段對話是在論述無法用語言形容、沒有二元對立、不落「生滅、斷常、有無」兩邊的「勝義諦」──也就是「般若中道」。

在這段對話中,佛指出一個法,譬如「心」,滅了,顯示出「滅相」,不是成為「實滅、實無、斷滅空」,所以說有一個「滅相」是「不滅」的。

「須菩提!於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

佛接著問,這個「滅相」就「如是住,如是如是而住」嗎?答案是:「確實是這樣而住」的。這句的如是、如如,不是蕭平實所説的「真如」,是「確實如是、真的如是」之意涵!

「須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但是這個「住」是「常(住)」嗎?答案是:「不是常(住)」。

總結 佛的論述:心的「滅相」雖是「不滅」,也就是「不斷」的,但是這個「滅相」同時也是「不常」的——所以是非斷非常

蕭平實讀書解經一向依文解義、六經注我。上斷經文中有「亦如是住,如如住不」,印順法師解為「真(的是)如那樣的住嗎」,這是經文的原意,並沒有「真如」的意思;可是蕭導師一看到「如」字,就反射性地解讀為「真如」,然後引申為「真如中道」!

也就是說,蕭平實不理解經文本意,想象出經文根本沒有的「真如」,然後自己栽贓印順:「像他這樣以滅相不滅而名真如中道,名為戲論,與般若中道無關,與解脫智慧不相干。」

回到經文,整段經文是在說,顯示出有「生、住、滅」這些有為法「相」貌的「心」,是無自性的,所以不能用一般凡夫以為實有自性的「生、住、滅」、「常、斷」、「有、無」──這些落於兩邊的方式來形容,而應該用「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有、非無」、「非常、非無常」──遮遣、離兩邊的雙邊否定方式形容。

換句話說,因爲「心」實際上沒有凡夫以爲實有的「本質」(佛法稱爲自性),所以,無論用什麽方式形容都是不正確的——不能說有生、不能說有滅、不能説有常、不能説有斷。。。。根本無法用言語形容描述。這就是龍樹菩薩在《中論》中所要闡釋的「八不中道」。「八不中道」不是形容第八識如來藏的特質,是形容一切法的真實相狀!

印順法師的解讀,完全符合 佛在經文所說的意思,他的解釋是「般若中道」的正義。

總結的說,「滅相不滅」這幾個字不能斷章取義的解讀,整體意涵是指有為生滅心的「滅相不滅、不常」、「滅相不斷、不常」。

而且,不只「心」是如此,一切有為法亦是如此;理解了一切法「不滅、不常」、「不斷、不常」,也會理解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非有非無……」。

 

04. 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導師錯解「二諦」以及「不生不滅」的意涵

蕭平實對於「滅相不滅」的錯解,反映出的是他完全不理解整體般若中觀的義理,將本是離兩邊、遮遣、否定式表達的「八不中道」,說成是肯定式表達的「第八識如來藏中道」。而且他説,第八識如來藏是「實相法」,與「虛妄法」七轉識對立,這是落入兩邊的說法。

蕭平實的錯解包含幾個錯誤:

1. 錯解中觀「八不中道」正義

2. 錯誤界定「勝義諦(非安立諦)、世俗(安立諦)」二諦,不知二諦的區別

3. 不知道「不生不滅」在不同情況的語境下,有不同的意涵,才會有對「滅相不滅」整體意涵的離譜解讀

「八不中道」的「不生、不滅等」是雙遣(雙邊否定)的用語,是用在「勝義諦、非安立諦」中,一切法的「真實性、本性、法性」(稱為諸法實相、空性、真如)都是「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常、不斷,非有、非無,……」─無法用任何二元對立、肯定式、描述式的語言形容─這種情況的。

不生不滅」是「八不中道」的代表性概念,代表對一切正面的、肯定式描述的否定。

蕭平實混肴「不生不滅」在不同語境的意涵,導致正覺同修會對般若中道有根本性、全面性的錯解。

 

4.1「不生不滅」有下列三種情況的語境,意義皆不相同:

「不生不滅」的第一種語境於勝義諦、非安立諦層面(不可用語言概念表述,必須親證的層面),對一切法的遮遣式形容方式

請特別注意這裡面的「遮遣式」以及「一切法」這兩點。

《般若經》、《中論》都說「切法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有、不無,不一、不異,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這裡的「不生、不滅」是一個雙邊否定的遮遣式形容,不是一個相對於「生滅的、變異的」的「不生不滅的、不變異的」描述性形容詞。

如果要斷句的話,「不生、不滅」中間需加一個頓號,表示它沒有作任何正面、肯定式的說明,只是說「它不是這個、不是那個……」──你對它的任何語言概念的肯定式形容,《般若經》都否定說「」。

而且這個「」常用相對的一組概念譬如「生、滅」、「一、異」、「垢、淨」、「苦、樂」、「美、醜」……二元對立(兩邊)的方式表達,所以《中論》會被說為「八不中道」,意思是一切法空、無自性,不能用任何肯定式的語言概念來形容諸法的真相──諸法實相。

另外要注意的一點是,這裡的「不生、不滅等八不」是適用於「一切法」──包括第八識、七轉識、五蘊、十二處……等。所以《解深密經》說:「世尊復(於《般若經》中)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正覺對般若中觀義理最根本的錯誤,就是以為在勝義諦、非安立諦中,「不生、不滅等八不」只適用於第八識。事實上,在勝義諦、非安立諦中,第八識「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有、非無,……」,七轉識「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有、非無,……」,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有、非無,……」,所有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有、非無,……

「不生不滅」的第二種語境:在世俗諦、安立諦層面(語言概念表述的層面),「不生不滅」是正面描述「真如」、「涅槃」、「無為法」性質的形容詞。

在此層面,有為法性貭是「生滅的、變異的」,真如、涅槃、無為法是「不生不滅的、不變異的」。「不生不滅的」是相對於「生滅的」形容詞,是正面肯定的形容某法性質的形容詞,它是形容真如、無為法是不變異的、沒有生滅變化的

第一種語境的「不生、不滅」不是相對於「生滅的」形容詞,它只是在說「沒有生、沒有滅」。

第二種語境的「不生不滅」只能用於真如、無為法,不能用於有為法──包括第八識。

世俗諦、安立諦層面,本來不可分割的「一真法界」、「一心」、「一切法」,我們人為的以語言概念安立成不同的法,安立的方式不同,就有各種不同的分類,譬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唯識系以五位百法作分類,第八識屬於第一位的「心法」,是有為法,所以體性必然是生滅、變異的,不可能是「不生不滅」的。

真如才是與「生滅的」有為法相對的「不生不滅的」無為法、圓成實性。

「不生不滅」的第三種語境:是在《楞伽經》、《密嚴經》中是形容如來藏的語境。

在這個語境的「不生不滅」意義不同於上述兩類的「不生不滅」,不能隨意混同討論,細節請參考《正覺法義辨正:張志成——蕭導師錯解如來藏、第八識、真如》一文。[1]由於其中的內容相當複雜,將另闢專文討論。

 

05. 第八識是識蘊所攝的「生滅的有為法」,不是「不生不滅的般若中道心

第八識是識蘊所攝的「生滅的」有為法,見以下唯識諸論: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1 三法品〉:

云何建立識蘊?謂心、意、識差別。何等為心?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2]

世親菩薩《大乘五蘊論》卷1:

云何識蘊?謂於所緣境了別為性,亦名心、意,由採集故、意所攝故。最勝心者,謂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中諸行種子皆採集故。又此行緣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隨轉。又由此故,從滅盡等至、無想等至、無想所有起者,了別境名轉識還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復轉故、又令生死流轉旋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故,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即此亦名阿陀那識,能執持身故。[3]

《顯揚聖教論》卷5〈2 攝淨義品〉:

識蘊建立有三種:一、種類差別,二、依差別,三、雜染清淨差別。種類差別者有二種:一、阿賴耶識,二、轉識。依差別者,謂六識身。問:阿賴耶識於六識中何識所攝?答:通六識所攝,藏彼種故。由此識密記攝故,薄伽梵不為一切說。若善巧者,即由此隨解。[4]

第八識很明顯是屬於識蘊的有為法,是「生滅的依他起性」,卻被正覺錯誤解讀為「不生不滅的圓成實性」。然後再依此錯誤解讀,以為第八識是「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的中道心」,導致整體錯解「般若中道」義理,譬如正覺親教師解釋「中道」的內容:

有所生的世間一切法與能生一切法的法界實相心如來藏,如此才是中道。第八識如來藏不是於三界中「有」的法;也就是說,三界有的法的內容,並不含攝這個非世間心的真實心如來藏。這個真實心不但說祂不是世間心,而且祂還是出生三界有的實相心,所以祂的境界就是實相境界,名為實相法界。……如來藏非三界有,但既是真實存在、有出生萬法的作用,且可以領受體驗,所以又是非無;因為非有非無,所以成就了中道的真實義。【三乘菩提之常見外道法——廣論(二)第79集 「悟入真實中道」,正墩老師】[5]

上面的説法,明顯 違背般若經和唯識經論。

 

06. 總結

總結以上,正覺常說的「第八識是不生不滅法,七轉識、五蘊是生滅法」是錯誤的說法。

正確的說法是:

  • 在勝義諦(非安立諦)層面,一切法包括第八識、前七識、心所法、色法……皆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
  • 在世俗諦、安立諦層面,所有八識皆是生滅的有為法

正覺常說的「第八識是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的般若中道心、空性」是錯誤的說法。

正確的說法是:

  • 在勝義諦、非安立諦層面,一切法是不生、不滅,非有、非無,非常、非斷……

佛在《小品般若波羅蜜經》提到的「滅相不滅」,整體意涵是指有為生滅心的「滅相不滅、不常」、「滅相不斷、不常」──「一切法是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有、非無……」。

正覺蕭導師及親教師斷章取義的錯解「滅相不滅」前後語境的整體意涵,反而以錯誤的見解毀謗印順法師的正確詮釋,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是謗《般若經》、誹謗於佛了!

 

[1] 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6409651-%E6%AD%A3%E8%A6%BA%E6%B3%95%E7%BE%A9%E8%BE%A8%E6%AD%A3%EF%BC%9A%E5%BC%B5%E5%BF%97%E6%88%90%E2%80%94%E2%80%94%E8%95%AD%E5%B0%8E%E5%B8%AB%E9%8C%AF%E8%A7%A3%E5%A6%82%E4%BE%86%E8%97%8Fhttps://langyage.pixnet.net/blog/post/16410059-%E6%AD%A3%E8%A6%BA%E6%B3%95%E7%BE%A9%E8%BE%A8%E6%AD%A3%EF%BC%9A%E5%BC%B5%E5%BF%97%E6%88%90%E2%80%94%E2%80%94%E8%95%AD%E5%B0%8E%E5%B8%AB%E9%8C%AF%E8%A7%A3%E5%A6%82%E4%BE%86%E8%97%8F

 

[2] (CBETA, T31, no. 1605, p. 666, a3-5)

[3] (CBETA, T31, no. 1612, p. 849, c27-p. 850, a7)

[4] (CBETA, T31, no. 1602, p. 505, b18-24)

[5] https://video.enlighten.org.tw/zh-tw/a/a17/3923-a17_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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