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菩提路》(五之三十五):張志成——蕭平實對《楞嚴經》「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的錯解
01. 前文總結
【琅琊閣】:前面幾篇文章將中國佛教最重視的幾部心性如來藏經論做了一個綱要性綜述,這裏再次總結重點:
1. 如來藏經論的「如來藏藏識、藏識、阿賴耶識」代表的是凡夫「迷」的狀態,所以是要被轉變、被清淨的對象,不是證悟的目標;
2. 如來藏經論的「如來藏藏識、藏識、阿賴耶識」不是入地前的菩薩能夠觀察的對象:
《楞伽經》:〔魏譯〕大慧。如是微細阿黎耶識行。【惟除佛如來入地諸菩薩摩訶薩】。諸餘聲聞辟支佛外道脩行者不能知故。入三昧智力亦不能覺。
3. 如來藏經論的修行原理:去除「客塵煩惱、無明、虛僞習氣、妄念、惡慧」,如來法身顯現。
4. 修行所觀察的對象:對象是一切法,不是某一法,也不是幻想一切法都是某一法所生
5. 修證的目標:二無我、法無我、覺、如來法身、真如、如來藏、如來藏心、第一義諦、圓成實性。。。
6. 修證階位:《大方等如來藏經》的如來法身是 佛地才顯現,《楞伽經》、《起信論》與《成唯識論》一樣,菩薩於初地證法無我、無分別智、真如;也就是説,沒有正覺同修會的「七住明心、十住見性」的説法。
《楞伽經》:
〔宋譯〕: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分別【一切法無我】。善法無我菩薩摩訶薩。不久當得【初地】。菩薩無所有觀地相。觀察開覺歡喜。次第漸進超九地相。得法雲地。
〔魏譯〕大慧。菩薩善知【諸法無我】已。觀察真如修寂靜行。不久當得【初歡喜地】。善能觀察歡喜地已。如是諸地次第轉明。乃至得證法雲之地。
《大乘起信論》卷2:「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實證中無境界相。此菩薩以無分別智,證離言說真如法身故,能於一念遍往十方一切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眾生而作利益,不求聽受美妙音詞。。。」(CBETA 2021.Q2, T32, no. 1667, p. 589c13-18)
《大乘起信論》中以無分別智證離言說的「真如」的菩薩「於一念遍往十方一切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
反復强調以上重點,只有一個原因:心性如來藏經論結合唯識經論的「阿賴耶識」與如來藏經論的「如來藏」,所以經常被正覺同修會用來引用佐證其「第八識 = 如來藏 = 真如」説法。以上重點是分辨正覺「第八識如來藏梵我見」與如來藏經論正理的關鍵。
02.《楞嚴經》中「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的正確意涵
【琅琊閣】:中國佛教另一部非常重要的心性如來藏系經論是《楞嚴經》,《楞嚴經》内容豐富、論理詳盡,開卷論述 佛為阿難尊者「七處徵心」,破妄顯真。《楞嚴經》與前面討論過的心性如來藏經論的理論架構並無不同,這篇文章只針對《楞嚴經》被正覺誤讀的一句頌做辨析。
前面的文章提到正覺同修會將唯識系《解深密經》的「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解讀為阿陀那識就是大乘佛法的「密意」,是菩薩在七住位開悟見道所證。
《解深密經》的這句頌,其實也出現在《楞嚴經》裏面:「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1]
正覺同樣是將經文中的「阿陀那識」,也是就凡夫的第八識,誤解為如來藏、真心。
前面的文章,我們引用過幾位古德對如來藏經論的注解,包括唐朝的永明延壽禪師和法藏大師、明朝四大高僧之一的憨山德清。另外就是近代的太虛大師。
這一篇文章我們用永明延壽禪師對《楞嚴經》的注解,看看古德的詮釋與正覺同修會有什麽不一樣。
這裏先介紹一下永明延壽禪師的背景。永明延壽是中國佛教史上首位提倡「禪淨雙修」法門的人,主張「禪教一體」,他從天台山德韶禪師處悟得玄旨,是為法眼宗第三代祖師,同時因爲弘修淨土法門,是爲淨土宗第六代祖師。
永明延壽禪師最有名的著作是一百卷的《宗鏡錄》,《宗鏡錄》綜合禪宗、天台宗、華嚴宗、法相宗等四家學說,總合隋唐佛學,是一部極為重要的佛學著作。在中國禪宗歷史上,永明延壽是少數精研法相宗(也就是唯識教理)的祖師,他對各宗經論的注解採取會通的態度。
【張志成】:《楞嚴經》中「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這句話,永明延壽禪師在《宗鏡錄》卷50這樣解釋:
《宗鏡錄》卷50: 夫此第八識為定是真?是假?答:是真是假,不可定執。
首楞嚴經云:「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釋曰:梵語「阿陀那」者,此云執持識,此識【體】淨,被【無明】熏習,水乳難分,唯佛能了。以不覺妄染故,則為習氣,變起前之七識瀑流波浪,鼓成生死海。若大覺頓了故,則為無漏淨識,執持不斷,盡未來際,作大佛事,能成智慧海。
上面這段,永明延壽禪師所說的「此識體淨」,這個「體」是依據心性如來藏經論的定義:生滅的阿賴耶識、阿陀那識,以不生滅的、清淨的如來藏為「體」。
清淨的「如來藏體」與無明混雜在一起,就像水和乳那樣難以區分切割,這個清淨的「如來藏體」誰可以親證?——唯佛能了!
因地染汙的「阿陀那識」在佛地變成「無漏淨識」,顯現佛地的無漏功德。
《楞嚴經》不是唯識經論,雖然提到「阿陀那識」,但是經中的「體」不是唯識經論所説的「有體、無體」,唯識經論中,八識都各有自體(自性),不是全部以某一法(如來藏)為體。
【琅琊閣】:「唯佛能了」: 如果按照唯識經論,阿賴耶識是「已見道諸菩薩能證解」,不是「唯佛能了」,永明延壽禪師這裏遵循的是如來藏經論的説法,比如《勝鬘經》說:「如來藏者,一切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本所不見,本所不得」,所以說「(以如來藏為體的)阿陀那識唯佛能了」。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卷1:世尊!如來藏智是如來空智。世尊!如來藏者,一切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本所不見,本所不得。[2]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卷1:世尊!如來藏者,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此性清淨如來藏,而客塵煩惱、上煩惱所染,不思議如來境界。何以故?剎那善心非煩惱所染;剎那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惱,云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世尊!然有煩惱,有煩惱染心,【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唯佛世尊!實眼實智,為法根本、為通達法、為正法依,如實知見。】[3]
【張志成】:爲什麽佛說「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永明延壽禪師說:
《宗鏡錄》卷50:「真非真恐迷」者:佛意,我若一向說真,則眾生不復進修,墮增上慢,以不染而染,非無客塵垢故。又外道執此識為我,若言即是佛性真我,則扶其邪執,有濫真修。我若一向說不真,則眾生又於自身撥無,生斷見,故無成佛之期。是以對凡夫二乘前,不定開演,恐生迷倒,不達如來密旨,以此根本識,微細難知故。[4]
《宗鏡錄》這幾段文字的重點:
1. 佛陀不願對凡夫和二乘講阿陀那識(阿賴耶識),因爲他們很容易誤解這個阿陀那識到底是「真」還是「非真」,說真說不真都有過患,說「真」會導致某些人將阿賴耶識視爲一種常見,說「非真」會導致一些人將阿賴耶識解讀為斷見。
2. 至於對佛法沒有正信、正解的外道,他們會執著阿陀那識為我,如果 佛說「阿陀那識是佛性真我」,就會助長外道的「邪執」,令他們無法進入佛道的修行。這其實就是正覺同修會的情況——將阿賴耶識錯解為一種我見,變成主宰、持身、生萬法的第一因梵我。
3. 永明延壽禪師說阿陀那識「微細難知」,這個説法與前面提到的《楞伽經》、《成唯識論》、《華嚴經》、《如來藏經》對阿賴耶識的説法完全一致,唯一不同的是《成唯識論》說地上菩薩有能力「證解」阿賴耶識。
【琅琊閣】:那到底阿賴耶識(阿陀那識)是真還是非真?
《楞嚴經》與《楞伽經》、《起信論》是同一種的法義體系架構。凡夫的第八識,「體」是清淨的如來藏真心,這個真心被無明、習氣熏習變成「非真非不真」的阿陀那識。
所以,凡夫的第八識不能說是真心;必須經修行覺悟後,「非真非不真」的阿陀那識才會恢復為無漏淨識——真心(清淨的如來藏)。
在《楞嚴經》裏面,凡夫的第八識不是不生不滅的真心,凡夫的第八識及七轉識都是生滅的妄心,只有到了佛地才轉成如來藏,所以永明延壽說「若大覺頓了故,則為無漏淨識」,點出未覺悟之前,阿陀那識識是有漏、有雜染的識。
【張志成】:未成佛前,八識都是有漏的「妄心」——「三界心及心所」,在《瑜伽師地論》、《辨中邊論》、《成唯識論》的體系中,稱為「虛妄分別」:
《成唯識論》卷7: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5]
《楞嚴經》的「真非真恐迷」要表達的意涵與《解深密經》説的「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完全一樣。
但是兩部經體系有別,唯識經論嚴格區分有爲、無爲法,所以佛地的如來法身由「五法——四個有爲+一個無爲」組成;
《楞嚴經》等心性如來藏經論對「有爲、無爲」的定義與唯識經論有別,不區分「無爲法」與「無漏有爲法」,所以,在佛位的時候,當阿賴耶識轉為如來藏,無垢識與如來藏在心性如來藏經論是等同的概念,都指涉「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的「真心」,這是兩個體系的重大區別,讀者務必注意。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4: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說言,因地覺心欲求常住,要與果位名目相應。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種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6]
如來藏經論説的「常、樂、我、淨」都是指佛地境界。
03. 「真心、妄心」是阿陀那識(阿賴耶識)的兩種不同狀態
【張志成】:由於《楞嚴經》等心性如來藏經論不區分「無爲法」與「無漏有爲法」,所以,永明延壽禪師解讀《楞嚴經》的「二種根本」是「真心與妄心」——「真心與妄心」兩種心是阿陀那識的兩種不同狀態,因地的阿陀那識是妄心、佛地的阿陀那識是真心:
《宗鏡錄》卷3:
《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砂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釋曰:此二種根本,即真、妄二心。
「一者、無始生死根本」者,即根本無明,此是妄心。最初迷一法界,不覺忽起而有其念。忽起即是無始,如睛勞華現,睡熟夢生,本無元起之由,非有定生之處,皆自妄念,非他外緣,從此成微細業識,則起轉識,轉作能心,後起現識,現外境界。一切眾生,同用此業、轉、現等三識,起內外攀緣為心自性,因此生死相續,以為根本。
「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者,此即真心,亦云自性清淨心,亦云清淨本覺。以無起無生,自體不動,不為生死所染,不為涅槃所淨,目為清淨。此清淨體,是八識之精元,本自圓明,以隨染不覺,不守性故,如虛谷任響,隨緣發聲。此亦如然,能生諸法,則立見、相二分,心境互生。但隨染淨之緣,遺此圓常之性,如水隨風,作諸波浪。由此眾,失本逐末,一向沈淪,都不覺知,枉受妄苦。雖受妄苦,真樂恒存,任涉昇沈本覺不動。如水作波,不失濕性。
……故經云:「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以不了不動真心,而隨輪迴妄識;【此識無體,不離真心】。元於無相真原,轉作有情妄想;如風起澄潭之浪,浪雖動而常居不動之源;似瞖生空界之華,華雖現而匪離虛空之性。瞖消空淨,浪息潭清,唯一真心,周遍法界。又此心不從前際生,不居中際住,不向後際滅,昇降不動,性相一如,則從上稟受,以此真心為宗。[7]
上文重點:
一、凡夫的心識(業識、轉識、現識)全體是妄識、妄心,體性是生滅變動的——在唯識經論,凡夫的心識由阿賴耶識含藏的種子所生,在如來藏經論,凡夫的心識由阿賴耶識(妄識)轉出;
二、凡夫的心識是輪迴的妄識,永明延壽禪師說「此識無體,不離真心」,意思是妄識以真心為「體」;
三、「妄心」是由常住、不動、不生不滅的「真心、如來藏(澄潭)」因妄想(風)鼓動——「以隨染不覺,不守性故」——轉變而來,所以說「此(妄)識無體,不離真心」。[8]
四、八識的本體雖然是「本自圓明」的真心,但是真心因爲「隨染不覺、不守自性」轉成凡夫的妄心,妄心「能生諸法,則立見、相二分見、相二分」;反之,真心無生,也沒有見分、相分。正覺同修會所證的「有見分、相分、能生萬法」的凡夫第八識,就算不是幻想,也只能是妄心;
五、必須經修行息滅妄想——無明、戲論、遍計執、我法執——則「浪息潭清,唯一真心,周遍法界」,全體八識妄心回復成真心。
【琅琊閣】:「唯一真心,周遍法界」這句話,點出真心周遍法界,沒有一處不遍的,從内到外都周遍,證悟時,見一切法都是同一味的真如。
所以六祖與克勤圓悟大師都說:一真一切真。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祖曰:「汝作此偈,未見本性,只到門外,未入門內。如此見解,覓無上菩提,了不可得;無上菩提,須得言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不生不滅;於一切時中,念念自見萬法無滯,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如如之心,即是真實。若如是見,即是無上菩提之自性也。」[9]
《圓悟佛果禪師語錄》卷15:二六時中轉一切事緣,皆成無上妙智,豈假厭喧求靜、棄彼取此。一真一切真,一了一切了。[10]
正覺同修會的「開悟境界」,有虛妄的意識觀察到真實的阿賴耶識,對比「真心真實、妄心虛妄」來斷我見,這個説法完全違背經教和禪宗祖師所説,正覺的開悟見道不是「一真一切真」,是「一真其他一切虛妄」,不脫離凡夫的二元對立境界。
【張志成】:《楞嚴經》的法義結構與《楞伽經》、《起信論》是一致的:「無始生死根本、攀緣心」就是凡夫的阿陀那識顯現出來的狀態——《楞伽經》的業識、轉識。
凡夫全體的八識都是妄心,阿陀那識的體是「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真心,必須去除了阿陀那識中的虛妄習氣,才會回復為周遍法界的唯一真心狀態。
心性如來藏經論的「真心、如來藏、真如心」,相當於唯識經論的「正智與真如合一」的心識境界。心性如來藏經論譬如《起信論》「心真如門」中的「真如、心性、法性」,與般若中觀和唯識經論的「真如、空性、法性、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諸法實相」概念相同,都是「無生無滅、言思路絕、無能所、不思議、無我我所,空無相無願」,不可以名言施設,唯證乃能相應的境界: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78:憍尸迦!若菩薩摩訶薩以應一切智智心,用無所得為方便,觀察真如無我、我所,觀察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無我、我所;觀察真如無相,觀察法界乃至不思議界無相;觀察真如無願,觀察法界乃至不思議界無願;觀察真如寂靜,觀察法界乃至不思議界寂靜;觀察真如遠離,觀察法界乃至不思議界遠離;觀察真如無生無滅,觀察法界乃至不思議界無生無滅;觀察真如無染無淨,觀察法界乃至不思議界無染無淨;觀察真如無作無為,觀察法界乃至不思議界無作無為。憍尸迦!是為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多。[11]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97:又,舍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不可宣說、不可顯示、不可戲論。又,舍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無能宣說、無能顯示、無能戲論。若能如是方便表示,即顯般若波羅蜜多。又,舍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又,舍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不可以過去相說,不可以未來相說,不可以現在相說。又,舍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無相、無說。又,舍利子!我都不見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有如是相,可以此相宣說般若波羅蜜多。又,舍利子!蘊、處、界等三世之相非深般若波羅蜜多,蘊、處、界等三世之相所有真如、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如所有性是深般若波羅蜜多。又,舍利子!蘊、處、界等三世之相所有真如、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如所有性,不可施設、不可顯示、不可戲論,非語業等所能詮表。[12]
《中論》卷3〈18 觀法品〉:「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13]
如何將妄心回復為真心──「會妄歸真」、「明心見性」?
永明延壽說,「妄元無體,本自全真,何須更會?」,情見妄執之人,只要「引祖佛善巧洞心原之智,搜經論微細窮性海之詮,令頓豁情塵,便成真覺」:
《宗鏡錄》卷85:問:上說真心無生,妄念起滅。如何會妄歸真,入一乘平等之道?
答:妄元無體,本自全真,何須更會?今謂情見妄執之人,引祖佛善巧洞心原之智,搜經論微細窮性海之詮,令頓豁情塵,便成真覺。如《釋摩訶衍論》云:「一心真如體大,通於五人,平等平等,無差別故。云何名為五種假人?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緣覺,四者、菩薩,五者、如來,是名為五。如是五名,人自是五,真自唯一。所以者何?真如自體無有增減,亦無大小,亦無有無,亦無中邊,亦無去來。從本已來,一自成一,同自作同,厭異捨別,唯一真如。是故諸法,真如一相,三昧契經中作如是說,譬如金剛作五趣像,五人平等,亦復如是,於諸人中,無有增減故。」《起信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以心本性,不生不滅相。一切諸法,皆由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境界差別之相。」[14]
意思是,凡夫所現的八識妄心沒有真實體性,是由真心如來藏因「情見妄執」轉變而成,只要「頓豁情塵」——頓悟滅除情見妄執,妄心就會回復為真心、真覺。修行並不是如正覺蕭平實所說:用意識去找一個與七轉識妄心相對的第八識真心。
【琅琊閣】:總結蕭平實關於真心、妄心的錯誤:
1. 錯解凡夫的第八識是「真我」、「真心」;
2. 錯解凡夫的狀態就有「真心」的顯現;
3. 誤以爲阿賴耶識 (阿陀那識)= 如來藏,不知兩者關係乃非一非異,如「蛇繩喻」中的蛇與繩;
4. 誤以為修證的標的是他發明的「第八識真心」,修行見道的方法是「找到持身的第八識」;
5. 真心、真如無生無滅,不是唯識經論中「念念生滅」的第八識,也不是如來藏經論中「有生滅相的阿賴耶識」、「非真非不真的阿陀那識」;
6. 真如非語言所能形容,不是蕭平實的有標準文字答案的「開悟密意」;
6. 證真如時「一真一切真」,沒有一法不真,沒有「能見VS所見」,沒有「真實的第八識VS虛妄七轉識」,不是正覺同修會開悟時以「虛妄的意識心找到(幻想)真實的第八識如來藏」。
[1]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5:「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CBETA, T19, no. 945, p. 124, c22-24)
[2] (CBETA, T12, no. 353, p. 221, c13-15)
[3] (CBETA, T12, no. 353, p. 222, b22-c1)
[4] (CBETA, T48, no. 2016, p. 708, a7-21)
[5] (CBETA, T31, no. 1585, p. 38, c23-p. 39, a1)
[6] (CBETA 2021.Q2, T19, no. 945, p. 123c13-17)
[7] (CBETA, T48, no. 2016, p. 430, b9-c19)
[8]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2:「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死生,了無所得。」(CBETA, T19, no. 945, p. 114, a19-25)
[9] (CBETA 2021.Q2, T48, no. 2008, p. 348c9-14)
[10] (CBETA 2021.Q2, T47, no. 1997, p. 785c3-5)
[11] (CBETA 2021.Q2, T05, no. 220, p. 437c10-23)
[12] (CBETA, T07, no. 220, p. 1090, c27-p. 1091, a14)
[13] (CBETA, T30, no. 1564, p. 24, a3-9)
[14] (CBETA 2021.Q2, T48, no. 2016, p. 885b13-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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