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醫師:《成論》「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這句話的「非餘」是指「末那識不會把其它法當作自內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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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在最近《蘇醫師:哪部經說「處處作主的末那是一切染淨法的肇始者」?》一文下面,有兩則留言。

這兩則留言,邏輯錯亂,誹謗經論,誹謗祖師,蘇醫師非常有耐心地指出其錯誤。

本文在蘇醫師的留言後面詳細舉證,説明《成唯識論》明確說第七識在見道之前「唯緣第八識見分」,不是蕭平實説的意根可以「了別一切法,了別之後還可以做決定」。

爲什麽要詳細説明意根的所緣?

《成唯識論》說意根在見道之前「唯緣第八識見分」,意根既然無法了別一切法,當然也無法「做決定」讓阿賴耶識去執行,蕭平實「證悟」的「第八識如來藏」失去做決定的意根,是不是馬上癱瘓停擺沒,不知道該做什麽?

《成唯識論》說第七識在見道之前「唯緣第八識見分」,護法菩薩的正理證明蕭平實高價販賣的「開悟密意」是一個無知凡夫的宗教妄想。

 

先看兩則留言:

#23

末那識只緣第八識見分:也就是説,它了別的對象只有第八識的見分一個;蕭平實扭曲《楞嚴經》的「意默容一切法」,說這句經文的意思是「意根可以用其微劣的慧心所了別一切法」,還説「如果意識現起的時候,意根還可以借用意識明利的了別力去了別一切法」云云,《楞嚴經》的「意默容一切法」不是指「意根遍緣一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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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成先生的这段文的意思,跟宗鏡錄的解釋只差几個字。

但差這几個字,就差了十万八干里。

宗鏡錄上說 笫七識唯執第八識見分為「自内我」(以此為我見),非以執其它法為「自內我」(按 其實,其它識也不能執第八識見分,故也是非餘,非其它識也能執第八識見分故)

但是到了张志成嘴里,就改為了:「末那識只緣第八識見分:也就是説,它了別的對象只有第八識的見分一個」。末那識只緣第八識見分:也就是説,它了別的對象只有第八識的見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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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斷章取義的功夫,也算是天才。

成論:「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恆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 ...... 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

所謂「應知」,就是説此末那識所俱的我見,是緣於藏識見分,把藏識見分當成我,所以「非餘」是指「何容別執有我我所」,也就是末那識只緣藏識見分為我,不會把其它當作「自內我」,故言「非餘」。

但張先生卻斷章取義「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而解成「末那識只緣第八識見分:也就是説,它了別的對象只有第八識的見分一個」。

如若張先生所言為是,那永明禪師就講錯了唷?

因為宗鏡錄云:「第七名意,緣藏識等。」

何謂「緣藏識等」?

所以當然是張先生斷章取義完全解錯。

 

【蘇醫師的回應:】

[一]. 個人已經多次PO文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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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卷四》在提及「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這一小段之後,

緊接著的下一段,提到了(1)"「未轉依位(眾生)」的第七識"與(2)「既轉依已(佛果)」的第七識",這兩者的差別,原文是:

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請大家自行參照、判斷。

*~~~~~~~~~~~~~~~*

[1].《論》中提及「非餘」,是承接文本前段諸多討論的觀點與文氣,而說:這第七識只認取『第八識「的見分」』,而不認取『其他的什麼「相分」、「其他三分」、「種子」、「心所」等等』。

[2]. 「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

⇒⇒這句話是關鍵!

⇒⇒第七識在凡夫『尚未「轉捨煩惱、依止清淨」』的位階,『只』緣『第八識「的見分」』;

⇒⇒但若到了『既已「轉捨煩惱、依止清淨」』的位階,將差別的第七末那,轉成平等性智之後,就也能緣「真如」與其他一切法。

[二]. 《成唯識論‧卷五》:「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恆審思量為我「等」故。」

[1].《論》中所說的「等」,顯示『「因中有漏」第七末那』,固然唯緣「我」境,但是到了「無漏位」時,『第七「清淨」末那』,不但可以緣第八,且亦可緣「真如」.

[2].《論》中所說的「等」,包括下述各種情況:

(1)在「因位」(未成佛時),「有漏」的第七識只緣「第八識」.

(2)「無漏」的第七識,能緣「第八識」和「真如」。

(3)在「果位」(成佛後), 第七識緣一切法。

 

【編者補充:

上面兩個留言表達的觀點:

  1. 認爲《成唯識論》裏面,「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這句話的意思是「末那識只緣藏識見分為我,不會把其它當作「自內我」,故言「非餘」。
  2. 用永明延壽禪師在《宗鏡錄》裏面的「第七名意,緣藏識等」這個句子支持自己的論點。
  3. 認爲永明延壽在《宗鏡錄》裏面有說「第七識唯執第八識見分為『自内我』(以此為我見),非以執其它法為『自內我』(按 其實,其它識也不能執第八識見分,故也是非餘,非其它識也能執第八識見分故)。

以上説法有三大錯誤。

錯誤一:誹謗《成唯識論》——留言者無中生有,捏造杜撰《成唯識論》從來裏面沒有的話。

先看「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這句話在《成唯識論》裏面的整體語境:

《成唯識論》卷4:「如是已說此識所依。所緣云何?謂即緣彼,彼謂即前此所依識,聖說此識緣藏識故。

有義此意緣彼識體及相應法,論說末那我我所執恒相應故。謂緣彼體及相應法,如次執為我及我所。然諸心所不離識故,如唯識言無違教失。有義彼說理不應然,曾無處言緣觸等故。應言此意但緣彼識見及相分,如次執為我及我所。相見俱以識為體故,不違聖說。有義此說亦不應理,五色根境非識蘊故。應同五識亦緣外故,應如意識緣共境故,應生無色者不執我所故,厭色生彼不變色故,應說此意但緣藏識及彼種子,如次執為我及我所。以種即是彼識功能,非實有物,不違聖教。有義前說皆不應理,色等種子非識蘊故。論說種子是實有故。假應如無非因緣故。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無一心中有斷常等二境別執俱轉義故。亦不應說二執前後。此無始來一味轉故。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恒與諸法為所依故。此唯執彼為自內我。乘語勢故說我所言。或此執彼是我之我。故於一見義說二言。若作是說善順教理。多處唯言有我見故。我我所執不俱起故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知諸有情勝解差別示現種種佛影像故。此中且說未轉依時。故但說此緣彼藏識。悟迷通局理應爾故。無我我境遍不遍故。」(CBETA 2021.Q4, T31, no. 1585, pp. 21c18-22a3)

很明顯,《成唯識論》「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這句話的語境,是在討論第七識的所緣——也就是第七識能夠分別哪些法。

整段話一開始,就提問說第七識緣的(了別的對象)是什麽,然後敲定一個事實:彼謂即前此所依識,聖說此識緣藏識故。

聖言量說,第七識所緣的就是藏識,也就是第七識的「所依識」,然後在這個前提之下,討論第七識緣(分別)的是藏識的局部還是整體。

注意,這裏討論的是第七識在有漏位的情況(初地見道之前),不是見道之後無漏位和佛地的情況——「此中且說未轉依時。故但說此緣彼藏識。」

四家論師對第七識緣(分別)藏識的具體細節,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上面這段文字裏面有四個「有義」,爭議的焦點,是第七識在因地到底緣的是阿賴耶識的哪一部分,是全部還是局部。

四家論師對此的爭議,不是留言者所説的「第七識是否執其他法為自内我」或者「其它識能不能執第八識見分」,而是第七識在見道之前,緣的是1. 第八識自體、2. 第八識的自體和其相應法(心所)見分和相分,3. 第八現識及種子,還是 4. 只緣第八識見分。

對此,窺基大師在《瑜伽師地論略纂》總結如下:

窺基大師《瑜伽師地論略纂》卷1:「第七緣境。 唯識第四有四說。 一云。 緣第八識體。 及相應法。 二云。 但緣第八識見相二分。 三云。 但緣第八現識及種。 四云。 唯緣第八識見分。 如彼疏釋緣見之義。  」(CBETA 2021.Q4, T43, no. 1829, p. 7a24-27)

唐 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1:「第七緣境彼有四說。 第四正義。 唯緣第八識見分。 廣釋如彼。」 (CBETA 2021.Q4, T42, no. 1828, p. 318c28-29)

上面窺基大師和遁倫要表達的是,《成唯識論》卷四說,關於第七識的緣第八識起我、我所執,印度唯識十大論師的看法共有四家:

一、難陀認為第七識恒緣第八識之體,執之為我,緣與第八識相應的心所,執之為我所。

二、火辯認為第七識緣第八識見分,執之為我,緣第八識相分,執之為我所。

三、安慧認為第七識緣第八識現行,執之為我,緣第八識相分,執之為我所。 此識只起我執,不起法執。

四、護法認為第七識緣第八識見分執之為(身內)我,亦為我所,非離我別有一我所。護法菩薩的理由是:「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恒與諸法為所依故。此唯執彼為自內我。」

玄奘大師尊護法菩薩的説法為「正義」:第七識「唯」緣第八識見分,不緣其他法,「非餘」否定的是護法菩薩以外的其他三家論師的説法。

窺基大師在《成唯識論述記》對「非餘」二字,有明確説明——「餘」指的是第八識的相分、種子、心所:

《成唯識論述記》卷5:「述曰:下申正義。但緣見分,非餘相分、種子、心所。所以者何?唯識見分無始時來麁細一類,似常似一不斷故似常。簡彼境界,彼色等法皆間斷故。種子亦然,或被損伏,或時永斷故。由此亦遮計餘識為我。似一故,簡心所,心所多法故。何故不緣餘分?夫言我者,有作用相,見分受境作用相顯似於我,故不緣餘分;自證等用,細難知故。問:何故不俱緣一受等為我?亦常一故。為答此問:」(CBETA, T43, no. 1830, p. 393, b21-c3)

錯誤二:邏輯錯誤。

從邏輯上來説,留言者用「第七名意,緣藏識等」證明自己的論點,可是永明禪師這句話本身根本無法證明其論點——末那識只緣藏識見分為我,不會把其它當作「自內我」。

「第七名意,緣藏識等」這句話,只説明「第七識可以緣阿賴耶識見分以外的法」,跟可以執著其他法「自内我」沒有絲毫關係。

有趣的是,「第七名意,緣藏識」這個句子,其實出自《成唯識論》卷五,留言者不引用《成唯識論》,反而抓《宗鏡錄》裏面永明禪師引述此論的句子,顯示他從未細讀《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5:「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CBETA, T31, no. 1585, p. 24, c13-14)

《宗鏡錄》卷52:「問。此第七識。云何離眼等識。別有自體。出何經文。

答。論云。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CBETA, T48, no. 2016, p. 721, c21-27)

錯誤三:誹謗永明延壽禪師,把永明禪師沒説的話硬生生塞進他的嘴裏

更可笑的是,永明延壽禪師在《宗鏡錄》(或者任何著作)裏面,從未説過「末那識只緣藏識見分為我,不會把其它當作自內我」這句話。

這是留言者自己的結論,他爲了維護蕭平實的説法,無中生有,捏造杜撰,誹謗永明延壽禪師。

《宗鏡錄》與《成唯識論》卷五的「第七名意,緣藏識等」這句話裏面「等」的意思,如同蘇醫師的留言指出,「等」表達的是《成唯識論》卷五説的第七識「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

永明延壽大師在《宗鏡錄》中,總結唯識經論關於第七識的原文,其説法是對《成唯識論》的總結性論述,注意他的行文裏面有兩個「非餘」,這兩個「非餘」都是指第七識了別的對象(所緣)「不是相分、種子、心所等」,唯是「藏識見分」

《宗鏡錄》卷52:「夫第二能變識者。識論頌云。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乃至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似一故。恒與諸法為所依故。此唯執彼為自內我。我語勢故。說我所言。或此執彼是我之我。故於一見。義說二義。若作是說。善順教理。多處唯言有我見故。我我所執。不俱起故。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為諸有情。緣解差別。示現種種佛影像故。釋云。此第七識。但緣見分。【非餘】相分種子心所等。唯緣見分者。謂無始時來。微細一類。似常似一。不斷故似常。簡境界。彼色等法。皆間斷故。種子亦然。或被損伏。或時永斷。由此遮計餘識為我。似一故。簡心所。心所多法故。何故不緣餘識。夫言我者。有作用相。見分受境。作用相顯。似於我故。不緣餘識。自證等。用細難知。 (CBETA, T48, no. 2016, p. 720, c8-p. 721, c20)

再看窺基大師對《成論》「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這句話的注解:

《成唯識論述記》卷5:「「第七名意,恒、審思量,為我等故」,因中有漏唯緣我境,無漏緣第八及真如果上許緣一切法故,論言「等」也。」(CBETA, T43, no. 1830, p. 409, a12-15)

明顯,《成唯識論》以及《宗鏡錄》的「緣藏識等」的「等」,表達的是第七識在初地見道可以緣真如,已經在佛地可以緣一切法的情況,不是留言者説的「第七識唯執第八識見分為『自内我』(以此為我見),非以執其它法為『自內我』」。

如同蘇醫師一再指出,閲讀正覺同修會以及任何人的文字,請仔細查證引文,確認某人確實有這樣説過,語境要表達的確實是作者理解的意思,以免有人無中生有,混淆視聽,或是用自己的理解想象粗暴扭曲他人文字的原意。

這裏請注意一點,蕭平實說的「意根可以緣一切法,意根可以做決定」,説的是未成佛之前的意根。蕭平實説所有凡夫的意根,都有兩大功能,而被蕭平實印證「開悟」的人,都可以「現觀」這兩種功能:

  1. 了別一切法的功能(只是了別能力微劣),
  2. 了別一切法之後做決定的功能。

如《成唯識論》所説,第七識在即使在初地見道之後,除了緣(了別)第八識,還可以緣(了別)以及真如。

窺基大師在《述記》說:「果上許緣一切法故。」第七識只有在「果位」,也就是成佛的時候,才能緣(了別)一切法:

《成唯識論述記》卷5:「「第七名意,恒、審思量,為我等故」,因中有漏唯緣我境,無漏緣第八及真如果上許緣一切法故。」(CBETA, T43, no. 1830, p. 409, a12-15)

 

上面兩則留言用毫無邏輯常識的詭辯誤導讀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於要維護蕭平實的「開悟密意」。

蕭平實說凡夫的意根可以緣一切法,還可以做決定,然後阿賴耶識執行其決定,說這是一切證悟者可以「現觀」的事實!

《成唯識論》明確指出第七識在初地見道前只能緣阿賴耶識的見分,蕭平實開口閉口説的「現觀如來藏」、「真妄和合」、「意根先導、意根做決定」云云,被《成唯識論》徹底否定。

蕭平實説他開悟所證的「第八識如來藏」有「第七識」幫「祂」做決定,既然意根無法了別一切法,當然更加無法針對一切法做決定,一個沒有意根做決定的「第八識如來藏」豈不是無法運作、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麽?

蕭平實開口閉口説的「現觀如來藏,現觀意根做決定」,不是現前直接觀察到第八識或者意根,是現前直接地進入宗教幻想模式,幻想意根決定這個那個,如來藏做了這個那個,就是這麽簡單,跟國王明明全身赤裸,一絲不挂,但是硬拗自己穿了華麗新衣一樣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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