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法相的學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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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分享本文是因爲作者用了幾個很具體的例子,指出讀經論望文生義、隨便斷句造成的誤讀。]

 

談方法,往往沒有太大意思。 一個人知道的方法,基本上別人也知道。 假如你知道一些方法,別人又不太知道,那說明這些方法對別人沒什麼用。 談得讓別人覺得似乎有用,往往倒是誤導。 視頻號上有人教炒菜,一口東北腔,菜挺好看,一邊炒一邊請觀眾給個讚,往往十萬加讚,但你就是關注了,也不會那樣炒菜,因為太麻煩,比如蘋果裡面燉雞蛋,就是學會了,日常也用不著,生活不允許普通人有那麼多閑工夫去這樣一日三餐。 真做了出來,味道也不一定好。 但對拍視頻號來說,好看比好吃重要得多。 這種方法,也許最大的效果不是自己做飯而是拍短視頻。 人們日常吃的,主要還是番茄炒蛋、辣椒炒肉這些。

學習法相,而把所瞭解的方法介紹給大家,也難免有近乎美食博主的嫌疑。但還是想偶爾聊聊方法論,因為談具體的晦澀問題更加對讀者沒説明,談方法,至少看上去可能會有一點説明。方法,首先是教訓的總結,其次才是經驗的總結。人們學一樣東西,如果能避開坑,就不用談別的經驗了。 方法論的文章也許還有個潛在效果,能讓對該話題興趣不大的人也有觸類旁通的啟發。

法相,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 我不覺得它比高中程度的數學、物理難多少。 數學、物理學得很好的人多的是,法相學得很好的人寥寥。阿毗曇傳入中國,連慧遠大師這樣聰明的人,都會在最基本的問題上出現誤解。 這絕不是慧遠大師的問題,而是學術資源的問題。 經過真諦三藏,尤其是到玄奘大師系統傳來法相典籍後,學術資源的制約可以說大體解除了。然而,法相學在中國還是很快衰落。 我想,是環境和學科本身的問題。

學法相和學語言有點像。小孩出生在一個地方,或者很小的時候移居過去,很容易精通當地方言,成年之後再學,就事倍功半。

法相難,並不是其中道理多麼複雜晦澀,而是難在它和日常通用語言體系的混雜,這就難免導致許多誤解與附會。我們學數學、物理,到一定程度后,很快需要藉助方程、公式,而不是用純文字來描述。文字雖然必要,但它是輔助性的,另有符號、變數、規則等,構成學科的基礎。試想,如果高中物理課本上不出現任何字母,就連數位也是「一二三」的方塊字,能把高中物理學透就太難了。

法相的難,關鍵就在這裡。 我們看高考試卷,不需要看具體題目,掃一眼,見苯環就知道是化學,見小木塊受力分析圖就知道是物理,見橢圓座標軸就知道是數學,但《大毗婆沙論》《瑜伽師地論》和《般若經》《壇經》,無論內容差別多大,都是純文字構成。法相學沒有專屬的符號體系,是妨礙讀者理解的最大原因。

想學好數學並不難,但假如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想學好就難了。 因為體育老師會帶來一些理解數學的誤導。 一句話,看不懂,並不怕;怕的是由於跟我們在別的地方懂了的內容相似,就以為自己懂了,開頭就造成誤解,後面就難以次第深入。就像打籃球,零基礎開始沒問題,但已經習慣很多錯誤姿勢,就很難辦了。

舉例子說,我們看阿毗達磨,看到「眼識無分別」,理解為「眼識不能分別」「不能分辨對象」,這就錯了。 眼識能不能分別? 能。 說"眼識無分別",是說眼識沒有「計度分別」,自性分別是有的。 所以,不能拿日常對「分別」的理解去套法相。 需要先知道分別的三類:自性分別、計度分別、隨念分別,然後才能知道這裡的「無分別」是指「無計度分別」。

同樣,說「極微不可見」,那極微到底可見不可見呢? 第一,要知道問的是什麼眼,肉眼不可見,天眼不可見,但慧眼可見;第二,要知道想問哪個部派誰的觀點,有人說極微不可見,有人卻說極微可見——既然可見,為什麼我們看不見呢?人家說,可見,但是「不可了」。 「不可了」的「了」,就是識的功能「了別」,說「不可了」,就等於我們日常說的「不可見」。 但是,他建立這樣的差別,有他的目的。 另外,還要知道他問的是單個極微,還是聚集的極微;聚集的極微中,要知道是「和合」還是「和集」——這些用的全是我們熟悉的字,但背後有一套普通人很陌生的定義,由此成了攔路虎。

再舉個更常見的例子,「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幾乎所有談法相的人都這樣說,實際上,現行根本不熏種子。 如果瞭解「能熏」「所熏」的定義,就知道種子不可能成為所熏。所謂「現行熏種子」或者「現行熏種」,是省稱,「種」或「種子」,全稱是「種子識」;不過,生現行的並不是種子識,就是種子。 雖然嚴謹的說法是「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識」,但前面五個字,後面六個字,不對稱,於是自然會有一種文字上、審美上的力量非把它變成「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不可。 如果這個含義用公式、方程來表達,就不至於曲解,但它的載體是文字,有這種變化就太自然了。 這就導致很多人學了多年法相,還以為種子是「所熏」,分不清種子和種子識。

同樣因為文字載體出現的訛誤,比如《無量壽經》的「如來以無蓋大悲矜哀三界」,因為「蓋」「盡」的形近而訛誤成「如來以無盡大悲矜哀三界」。不過,《無量壽經》這種訛誤的影響不大,這裡一個字的變異不太影響本旨。 但在法相學中,認為種子是所熏,就要命了。

那麼,為什麼會有諸多要命的誤解,而且普遍流行呢? 二手文獻,是很重要的原因。

如果我們處在好的學習法相的環境裡,比如直接跟著玄奘大師學,就不會碰到這樣情況。 有歧義和誤解的地方,很容易迅速澄清。 可是,當處在一個周圍人都這樣講,積非成是的環境里,就難以分辨了。

我上大學時,計算機老師把「類庫」讀成「內褲」,好在我的日常中用不到「類庫」這樣的詞,它不會給我造成歧義。但聽到很多人把「卵巢」讀成「暖巢」,到最後,我都搞不清楚到底是「魯俺卵」還是「奴俺暖」了。

二手文獻,本來是説明理解一手文獻的,而一旦二手文獻出現誤解,又很流行的時候,一手文獻的含義就往往被遮掩。

有時候,二手文獻的解釋反而比一手文獻繞。 比如,《成唯識論》說,「共和集位一一極微,各各應舍微圓相故」,如果看《觀所緣緣論》,這句話前後邏輯很容易明白。 但如果看《成唯識論述記》,恐怕會被繞進去。《觀所緣緣論》說,這一句是駁斥對方認為「極微亦有差別形相」,窺基說是駁斥對方認為「但由行位不同遂令見別」,也許窺基是把「形相」看成「行相」了吧。 導致他的解釋更晦澀了。

不過,儘管是晦澀的解釋,也可能對我們理解細節起到説明。假如不是窺基這段,讀者也許容易把「微圓相」的「微」理解成形容詞,其實「微」是名詞,「微圓相」是「極微的圓相」。 如果我們先讀《觀所緣緣論》這樣的一手文獻,再看窺基的解釋,就會順利得多。

因此,對法相的學習來講,要以一手文獻為根本。二手文獻很重要,但最好不要在一手文獻沒有掌握紮實的情況下,過多依賴二手文獻,那就容易建立起迂回甚至錯誤的認知,而且一旦建立很難改變。就像小時候學發音,發錯了,長大想改過來,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假如錯的地方太多,又是系統性的,就是想改也難了。

一手文獻和二手文獻是相對的。 比如《俱舍論》,它最早成立的時候,是二手文獻。「迦濕彌羅義理成,我多依彼釋對法」,這當然是二手文獻。 但這二手文獻太好了,起到了一手文獻不可替代的作用,慢慢也成了一手文獻。 因為《俱舍論》,《心論》《雜心論》黯淡下去了。 但如果我們想很好地理解《俱舍論》,還要回歸到一手文獻《大毗婆沙論》上來。 假如沒有《俱舍論》,上來直接學習《大毗婆沙論》,會死掉的,簡直是入海算沙。 有了《俱舍論》,再學習《大毗婆沙論》,就綱舉目張了。 實際上,《大毗婆沙論》最初成立時,也是二手文獻,它網羅的很多一手文獻,現在都找不到了。 好的二手文獻,甚至會對一手文獻的流傳有抑製作用。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玄奘大師一開始想節譯《大般若經》,最後還是決定不那麼做。

《俱舍論》作為一手文獻,普光的《俱舍論記》,法寶的《俱舍論疏》,就是它的二手文獻。 因為一手文獻直接理解起來不容易,二手文獻就非常必要。 但也正是因為一手文獻直接理解起來不容易,二手文獻的訛誤也難以被察覺。 在光記、寶疏后,快道林常的《俱舍論法義》,是非常好的二手文獻。 後面的人也是有好處的,當他資料掌握足夠多,又足夠理智公正,就可以糾正不少前人的疏失。 普光、法寶離玄奘那麼近,他們的很多疏失倒是被快道林常指出了。 歷史的當局者難以理解的東西,有時候後人反而容易看明白。 像這樣的二手文獻,好就好在以「述」為主旨。

也有些文獻,一開始出來的時候,難以說它是二手還是一手。 比如熊十力的《新唯識論》,牟宗三的《佛性與般若》。 這和傳統上「述而不作」的觀念相反。 熊十力、牟宗三這種性格的人,上來就沒打算干「述」的活兒,上來就要和古人比肩甚至超過古人。 康有為不也是這樣嗎。 也有人喜歡這類著述。 對我來說,這類著述的意義沒有二手文獻大。

好的著述,應該是由二手文獻而成為一手文獻。 是在「述而不作」的本旨下不得不「作」,孔子都說,「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 為什麼「述而不作」? 因為述比作重要,沒有任何有價值的作是憑空而來的。

在好的述當中,必然有作;作當中卻不一定有作,倒容易有不少胡來。在時代環境的變化中,漸漸摸清一些規律,這規律是不因為個體的審美偏好、性格趣味而變化的。 編一本數理化教科書,不可能「作而不述」,不述,就一點價值也沒有了。 在述的前提下,如何述得準確、美觀,這就是作了。

而且,在述中,後人會發現一些過去學說的問題,如何不斷地去完善它,這就是述的意義。 像世親菩薩造《俱舍論》,不得不「少有貶量」,這是述中的不得已,因為不得已,而不能不「作」,就令後來的人離真理更近了。

我們今天闡述法相舊說,也會碰到新的問題。 比如說,在顯微鏡的説明下,我們可以看到微生物。 這些微生物,是五眼中的什麼眼所見? 肉眼? 天眼? 慧眼? 法眼? 還是佛眼?

善學法相的人,應思考這類問題,嘗試回答這類問題。 嘗試在遵循舊說的框架下,而給予這類問題完美的解釋。 通過射電望遠鏡看見太空深處的脈衝星,這自然不是法眼、佛眼的功能。 因為科學家們不必「斷三結」。 這也不會是肉眼的功能。 那麼,是天眼還是慧眼?

應該說慧眼更貼切。天眼可見的範圍,是要比慧眼窄得多的。而且,我們「看見」這些,經由了「比量」。

【編按:天眼可見肉眼所不能见的事物,不受對象大小、距離、明暗、遮隔的限制,但是具體的功能範圍有待查證。】

古老的理論在面臨新的問題時,也是它的深度經受檢驗的時候。一種學說,底層架構好不好,在面臨衝擊面對新問題的時候能夠表現出來。能否依照舊的學說解釋新問題,絕不僅僅關乎述者的能力,更在於學說本身的深度。經由這種冶鍊,一種學說到底能走多遠,研究它的人就慢慢明瞭了。 當然,也有很多人是出於感情,就像干一行愛一行,恰好因為自己學一樣理論,就認為它很高,別的都不足以和它相提並論——也許是因為自己別的什麼都不會吧。 這實在是不算明智的。

編輯於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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