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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知障是沒有種子?

「所知障是沒有種子」是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導師對《成唯識論》和唯識經論重大錯解。

蕭平實導師的《正法眼藏—護法集》【HTTP://www. a202.idv.tw/a202-gb/BOOK1004/book1004-4.htm

阿賴耶識中從來不曾有無始無明種子:從無始劫以來,阿賴耶識中只有八識心王煩惱障種子,是第八識中本有及熏習有漏種子。 所謂無始無明不是庵摩羅識而是所知障,乃是眾生的意識與末那識因不明真如、異熟識(庵摩羅識)阿賴耶識之實相,由此所知障而蒙蔽了智慧,以致煩惱永續不斷,不停造業、不停熏習而使本有煩惱種子大量增長,因而永沉生死。 

阿賴耶識中只有煩惱種子,沒有無始無明種子。 無始無明就是所知障,只是一個名詞,我們找到了阿賴耶識,證知祂的真與非真的實相時,就是破無始無明破所知障,但是不究竟,要修到佛地才究竟斷盡。 所以無始無明是不明白生命本體的實相,是所知障,是一個名詞說明,阿賴耶識中只有八識心王的一切煩惱識種,不可說是無始無明種子。 故《成唯識論》卷五雲:「如契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現非種。 」故知沒有無始無明種子。

 

《三乘菩提概說103集:無始無明》【HTTPs://video.enlighten.org.tw/zh-TW/a/a06/1782-a06_103陳正源老師:

那我們前面所引的《勝鬘經》的經文中,勝鬘夫人還講了一句話,我們還沒有說明的,就是:「世尊! 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種。 」意思是說,四住地一念無明的力量,就是一切無始無明上煩惱所依的種子。 因為,一念無明煩惱障,是阿賴耶識中蘊集的無量無數四住地煩惱的善惡業種子而生起的無明,我們已經在前一集中為大家闡述過了;但是,無始無明所知障是「現」非「 種」,它所攝的上煩惱也不是種子,不具有三界諸法的功能,就是存在著一種對於法界實相不如實知的狀態;但是,這樣的狀態如果沒有一念無明四住地煩惱來説明,也都不可能顯現出來,更何況能夠打破呢?

 

熟悉蕭導師說法的正覺學員(參見上面陳正源老師的說法),都知道他的這個認知來自《成唯識論》卷5的這一句:

八地以上一切菩薩,所有我執皆永不行,或已永斷或永伏故。 法空智果不現前時,猶起法執,不相違故。 如契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現非種,不爾,煩惱亦應在故。

 

2. 經論中「所知障有種子」的證明:

《成唯識論》和其他唯識經論,沒有一部有「所知障沒有種子」這種說法。 「所知障種」和「二障種」這些名詞,在唯識經論裡面隨處可見,《成唯識論》裡面也有很多。

蕭導師如何可以根據一句他沒有讀懂的「此所知障是現非種」,否定這些內容?

 

《瑜伽師地論》卷52:「若有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 非煩惱障種子者。 于彼一分建立聲聞種性補特伽羅。

《成唯識論》卷2:「如《瑜伽》說:于真如境若有畢竟二障種者,立為不般涅盤法性。 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為聲聞種性、一分立為獨覺種性。 若無畢竟二障種者,即立彼為如來種性。 故知本來種性差別,依障建立非無漏種。 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可生,非已有體。

《成唯識論》卷10:「二障種漸頓雲何? 第七識俱煩惱障種,三乘將得無學果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將成佛時,一剎那中一切頓斷,任運內起無麁細故。 余六識俱煩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見位真見道中一切頓斷;修所斷者,隨其所應一類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漸次九品別斷,一類二乘三界九地合為一聚九品別斷,菩薩要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三界頓斷。 所知障種,初地初心頓斷一切見所斷者,修所斷者後於十地修道位中漸次而斷,乃至正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方皆斷盡,通緣內外麁細境生品類差別有眾多故。

《成唯識論》卷2:「謂若全無無漏種者,彼二障種永不可害,即立彼為非涅盤法。 若唯有二乘無漏種者,彼所知障種永不可害,一分立為聲聞種姓、一分立為獨覺種姓。 若亦有佛無漏種者,彼二障種俱可永害,即立彼為如來種姓。

《成唯識論》卷9:「取習氣名彼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或隨增過故名隨眠,即是所知、煩惱障種

《成唯識論》卷9:「二真見道現在前時,彼二障種必不成就,猶明與闇定不俱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

《顯揚聖教論》卷3:「由此行故,而諸菩薩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種子

《大乘莊嚴經論》卷3〈10 菩提品〉:「二障種恒隨, 彼滅極廣斷,白法圓滿故, 依轉二道成。釋曰:此偈顯示轉依有離有得。 二障種恒隨彼滅極廣斷者,此明所治遠離,謂煩惱障、智障二種種子,無始已來恒時隨逐,今得永滅。

《六門教授習定論》:「惑種即是煩惱障自性,一切種即是所知障自性。 又一切種者,即是二障種子,能縛二人,煩惱障種子能縛聲聞、一切種子能縛菩薩,由與聲聞、菩薩為系縛故。

 

3. 《成唯識論》裡面「此所知障是現非種」的正解

上面的內容,已經足夠證明蕭導師錯解《成論》,自創佛法。 這裡討論一下「此所知障是現非種」的意涵。

《成唯識論》卷5:

二乘有學聖道滅定現在前時、頓悟菩薩於修道位、有學漸悟生空智果現在前時,皆唯起法執,我執已伏故。 二乘無學及此漸悟法空智果不現前時,亦唯起法執,我執已斷故。 八地以上一切菩薩,所有我執皆永不行,或已永斷或永伏故。 法空智果不現前時,猶起法執,不相違故。 如契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 此所知障是現非種,不爾煩惱亦應在故。

如契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現非種,不爾煩惱亦應在故」此段的意思,配合前後文的說法,整體意思是:

八地以上,一切煩惱障(我執)的現行永不復起,唯有所知障(法執)還在。 那麼,此處所說的「所知障」,是指「唯有所知障種子存在,現行已經永伏不起」,還是指「還有所知障的現行會出現(若有現行,表示必有種子)」?

論主答覆說:經上的意思是「八地有所知障在,是仍有現行會出現,不是只有種子存在而現行已伏。 」為何如此呢? 因為如果八地的所知障不再現行,只有所知障種子還在,那麼,經應該會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障以及所知障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種子與煩惱障種子在」。

 

詳細解說:


按「此所知障是現非種」這一句的前後文脈,這一段是在討論第七識的三位——三種狀態:1. 生我見(我執)相應位,2. 法我見(法執)相應位,3. 平等智相應位——中的第二位。

《成唯識論》卷5:

此意【即第七識】差別略有三種: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三、平等性智相應。

 

《成唯識論述記》卷5對「此所知障至亦應在故」的解釋:

「論:此所知障至亦應在故(此所知障是現非種,不爾,煩惱亦應在故)。

述曰:八地已去所有法執【即所知障】,是現行非種子,此非第六識中法執現種【 即所知障的現行與種子】,說彼地地皆能斷故。 若謂彼說第七惑余識中法執種子,非有現行,現行所知障此位無故者,即煩惱種子亦應言在。
十地之中未斷第七及余修道煩惱種故,應言此位煩惱、所知二障俱在,何故唯言所知障在? 若言第六識可起現行法執故,言法為依者,此與何法為所依也? 第六非所依,第七是所依。 又若許第六起此染心,何故不起煩惱人執? 何法為障令不生耶? 不見余時第六意識唯有法執,經于一切時都無人執故。 然上重諍初. 及第二位,不言平等性等位者,彼易了故。 」

 

此段話的文言非常簡潔所以不易理解。

上面《成唯識論》卷五和《成唯識論述記》中【論:此所知障至亦應在故 】的白話解釋,可以參考演培法師 《成唯識論講記(三)》(頁48-51)【】內是筆者注解 :

上已重明人執位,現再重明法執位。 前面說過,法執的範圍寬,有我執的時候,必然具有法執,毋須再為重說。

異生位上,不論是那個有情,都有我執的存在,這是誰都知道的,自亦無須再說。  

至於定性「二乘有學」生起「聖道」,或是住「滅定」中,當此二位「現在前時」,法執雖然生起,但是我執已伏;還有有學「頓悟菩薩【指一開始即直入修學菩薩道之學人】 于修道位」中,「有學漸悟」菩薩 【指二乘回小向大之學人】「生空智果現在前時,皆唯」生「起法執」,我執是不起的,因為那時「 我執已伏」,要到金剛心時方能斷除,所以唯有法執。  

為什麼此中除去頓悟菩薩與漸悟菩薩見道法空智及果不談? 原因這個時候法執亦不起,所以除去不談,而實亦無可談。  

再說定性「二乘無學」阿羅漢果「及」由「此」無學回向大乘的「漸悟」菩薩所有一切位中,不論是住在有漏定心,不論是安住在有漏散心,甚至於安住在無漏心,在「法空智果」還沒有「現前」的「 時」候,「亦唯」生「 起法執」,我執是不起的,因為他們的「我執已斷」。  

不過在見道及修道中,卻果法空智及果現在前,此時,不但我執不起,法執亦定不行,因為法空智果,違于法執,令其無法生起活動的。  

七地以前的有學菩薩,不論是頓悟的,不論是漸悟的,我法二執還可容許間或生起,但是到了「八地以上」的「一切菩薩,所有我執」,絕對「皆永不行」,因為他們的我執,「或」是「已」經「永斷 ,或是已經「永伏」,不可能再生起活動的,

但是法執就不同了,有的時候在活動,有的時候不活動。  

如法空智果相續現前,法執沒有生起的餘地,當就不發生活動作用;如「法空智果不現前」
 
  而唯人空觀相續現前「時」,就「猶」生「起法執」,因為人空觀與法執是「不相違」背的。  

所謂不相違背,就是細障不會障礙粗觀的生起。  
 
這裡所說的粗觀是人空觀,這裡所說的細障是所知障。  

假定不承認細障有時還可生起的話,八地以上的三地菩薩【八、九、十地】,就應法空觀恒時相續,因為沒有有漏為之間隔的,怎容細障的生起?  

可是事實上,八地以上的三地菩薩,法空觀是不能恒時相續的,所以當法空智果不現前時,第七識的法執還繼續的現行。  

為證此說,特引經證。  「如有經說八地以上」的菩薩,「一切煩惱不復」再「現行,唯有所依」的「所知障」,還依然存「在」。  

經說,是指的那部經,雖未指出,但解深密經地波羅蜜多品說到三波羅密時,曾有這樣的話:『複于無量時修行施等,轉複增上成就善法,一切煩惱皆不現行,謂從八地已上,是名大波羅密多』。  

可說與此所說完全是一致的。  

論說:『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智周演秘有兩種解說:一說所知障是所依,煩惱障是能依,能依的煩惱雖然沒有,但所依的所知障還在。 一說第七識是第六識所依根,第六識是能依,能依的第六識雖不起活動,所依的第七識中所知障還在。 兩種說法都可通。  
 
唯「此」還存在的「所知障」,「是」指法執的「現」行,「非」是指法執「種」子。 「不爾」,假定是指種子,到了八地以上,不但所知障的種子在,就是「煩惱」障的種子「亦應在故」。  
 
為什麼? 要知八地以上的菩薩,雖不執賴耶為我,猶有異熟微細我執在,並沒有斷除一切我。  

同要知道的,就是此中所說的法執現(行)種(子),專指第七識擁有者而言,非約第六識擁有者而言,因為第六識所有的法執,在地地中逐漸斷除,不可說有所知障在的。

 

其他資料:

《成唯識論俗詮》對此的注疏:

如有下。 引證前義。 唯有所依所知障在者。 以煩惱障。 依所知障起。 故斷煩惱。 所知猶在。 是現非種者。 證前猶起法執現行。 非是種子。 不爾者。 謂若非我執永斷永伏。 彼所依所知障在。 煩惱亦應在故。


《成唯識論音響補遺》:

如有經說八地以上(至)不爾煩惱亦應在故。
音義 先引文。 此所下次釋意。 所知障即法執。 以煩惱障。 依所知障起煩惱。 雖不現行所知猶在。 故雲唯有所知障在。 然是現非種。 此證八地已上所起法執。 是現行非種子。 不爾者。 設謂深位菩薩。 是種非現。 則煩惱障。 亦應說在。 何也。 以煩惱種。 亦未斷故。

 

參考資料:

演培法師《成唯識論講記》煩惱障、所知障的地斷表:

演培法师_烦恼习气.jpg

金剛無間道::十地進入成佛第一剎那斷煩惱時,又稱金剛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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