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箭囈語》破斥藏密外道多識仁波切《破魔金剛箭雨論》之邪說——陸正元著
第三節 諸行無常、苦法印
第一目 諸行無常、苦法印之正理第一目 諸行無常、苦法印之正理
【正覺電子報 72期, p. 43-44】
諸「行」即指五蘊中的行蘊,包含身行、口行及意行。 身行,包括行住坐臥乃至參禪中色身毫無動搖,仍屬身的行蘊,因仍有呼吸、脈搏、新陳代謝等存在。 口行蘊則包含語言、文字、思慮等表義名言;甚至無語言思慮時,以對外境六塵了了分明之覺觀,仍屬顯境名言,故亦屬於口行所攝。 甚至於四空定中之非想非非想定,因仍有意識心的極微細了知存在,仍屬於顯境名言所攝境界,亦屬口行蘊 。
意行蘊之粗者如緣於五塵、貪瞋之意識(如藏傳佛教雙身修法,覺知心因成就第四喜大樂而起貪愛,希望永住此大樂之中,此乃欲界低劣粗糙的貪瞋覺受境界,是極粗的意行蘊);細者則如欲界定緣於六塵覺觀之意識, 或如初禪緣於四塵覺觀之意識,乃至無想定、滅盡定中已無意識,但仍有意根存在之意行。
因此,只要尚有六識及意根的存在,即是意行境界;只要還有呼吸、心跳,即是不外於身行境界;只要還有覺觀,即是不離口行境界。 只有入無餘涅槃、出離三界生死,方能說已滅 除所有的身行、口行、意行。例如《大般涅槃經》卷 25:【涅槃 即是常樂我淨,涅槃雖樂,非是受樂,乃是上妙寂滅之樂。】
蕭平實導師的《識蘊真義》:
行蘊者,謂身根之種種行為,所謂表色及無表色,皆是行蘊;亦謂識蘊之種種心行,皆是行蘊。 人類皆有身根,不壞之身根即名有根身;有根身在人間之存在,必有行來去止、坐臥睡眠及飲食、大小便利...... 等事,由此顯示種種表色,皆是行蘊;乃至由表色而顯示出來的氣質、神韻...... 等無表色,亦皆屬於身根之行蘊所攝;身根之行蘊即是肢體動作等色蘊所顯示之法,故行蘊中有一部分是由色蘊之行為所顯現,即是色蘊之行來去止肢體動作等事相上之功能差別,亦是眾生所最執著之自性,攝屬行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