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問答:爲什麽《楞伽經》說意識滅,七識亦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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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太虛大師在其《楞伽經義記》裏面對「意識滅,七識亦滅」這句話有一段值得參考的分析。

先介紹一下太虛大師。

太虛大師與印光、虛雲、弘一三位大師並稱為民初四大師,通達經教,著作繁多,一生對中國佛教貢獻卓越。在修證上太虛大師閲讀《大般若經》時有所悟,圓寂後留下300餘顆舍利子,足見生前戒定慧的成就。

《太虛大師年譜》:「自傳(三)云:

『積月餘,大般若經垂盡,身心漸漸凝定。一日,閱經次,忽然失卻身心世界,泯然空寂中,靈光湛湛,無數塵剎煥然炳現,如凌虛影像,明照無邊。座經數小時,如彈指頃;歷好多日,身心猶在輕清安悅中』。

旋取閱《華嚴經》,恍然皆自心中現量境界。伸紙飛筆,隨意舒發,日數十紙,累千萬字。所有禪錄疑團,一概冰釋,心智透脫無滯。所學內學教義,世諦文字,悉能隨心活用(自傳三;我的宗教經驗;告徒眾書;相宗新舊二譯不同論書後)。」( Y 13p32~33 )

有同修問爲什麽《楞伽經》說「意識滅,七識亦滅」,以下摘錄太虛大師對《楞伽經》這段經文的講解。

《太虛大師全書  第七編  法界圓覺學  楞伽經義記》:

『復次、大慧!諸外道有四種涅槃。云何為四?謂性自性非性涅槃,種種相性非性涅槃,自相自性非性覺涅槃,諸陰自共相相續流注斷涅槃;是名諸外道四種涅槃,非我所說法。大慧!我所說者,妄想識滅名為涅槃』。大慧白佛言:『世尊不建立八識耶』?佛言:『建立』。大慧白佛言:『若建立者,云何離意識,非七識』?

佛告大慧:『彼因及彼攀緣故,七識不生。意識者,境界分段計著生,習氣長養藏識,意俱我我所計著,思惟因緣生,不壞身相,藏識因攀緣自心現境界計著心聚生,展轉相因。譬如海浪,自心現境界風吹,若生若滅,亦如是。是故意識滅,七識亦滅』。                                  

外道所計四種涅槃:一、謂諸法自性無性,計先本無後滅無為涅槃。二、謂諸法實有種種法體而絕滅之,計無色界涅槃。三、謂覺心心所悉皆斷滅,計無想定涅槃。四、謂五陰自共滅,三界滅,此小乘之所計。

【編按:太虛大師首先點出上面這兩段《楞伽經》文字的整體語境:此段經文討論的是外道(包含小乘)執著的「四種涅槃」。】

此經專明大乘法門,小乘計亦例同於外道也。小乘及外道,不了唯心,非如來涅槃。佛說涅槃,乃虛妄分別之識滅,此指第六識虛妄境界分別滅,說斷有漏六識曰涅槃也。然遍計所執,通於六、七識,佛立八識,應遍計執之六、七識皆斷,所以大慧問何不言亦斷第七。

【編按:佛説「妄想識滅名為涅槃」。「虛妄分別之識」本來涵蓋第六、七識,但是太虛大師說,這裏是指「第六識虛妄境界分別滅」。但是「遍計所執」通有漏第六、第七識,那麽爲什麽不說連有漏第七識也斷除才是涅槃呢?】

佛答大慧意謂:染第六滅,染第七亦自滅。蓋第七識只執第八異熟為我,第八之異熟識依第六所造善惡業招感,故第八為第七之所緣,而第六又為第八之因;六不造業,第八無所受報,第七亦失所緣,不得生虛妄我執矣。

【編按:佛回答大慧菩薩的意思是:只要有漏意識滅,染污末那識就會滅。染污末那識只執著第八識為我,造業的意識,則是第八異熟識的「因」,如果意識停止造業,就不會感召第八異熟識這個「果報識」,沒有第八識,染汙的第七識就會失去所緣,無法生起我執,自然就滅了。

經文和太虛大師所說的「第六識滅、七識滅」,不是說識消失了,用唯識的語言表達,是與識所相應的我執、法執滅除,染汙的有漏識轉爲無漏的「智」。】

所以第六之妄想分別斷,第七亦斷。因第六種種計著熏習長養藏識中之我執種子,第七我執由此相續不斷,執有不壞我相,故第七識又以藏識中我執種為因,而藏識現行又為第七之所緣。八識心聚展轉相生,重要關係,仍在第六。

【編按:意識的「種種計著」長養第八識的「我執」種子,令與第七識相應的「我執」相續不斷,所以第七識一直執第八識爲我。第七識的「因」是第八識裏面的我執種子,它的所緣是現行的第八識。第八識能夠不斷生滅相續,關鍵仍然在於意識。

第七識的性質是「無記」,沒有造作善惡業的能力,所以不是第八異熟識相續的「因」。意識在修行過程中斷除第八識裏面的我執、法執種子,這些種子消失,與我執、法執相應的第七識無法生起。】

初地後,六、七同轉,藏識內習氣漸漸除滅,入於如來智境。下以喻顯,海流喻染第八,浪喻染前七識;言諸境皆由自心現,不了知即是無明,喻為境界風吹起種種識浪。無明者,即第六不明一切境界皆自心現,第六如悟境唯心現,所以浪滅海平。故染第六識滅,染識盡滅。然則妄想識滅即涅槃,可明矣!」(太虛大師全書 13p1341~1343)

【編按:初地真見道時,第六識的慧心所轉為「根本無分別智」,分別我執、法執種子永斷,見道當下,第六識轉為下品妙觀察智,第七識轉為下品平等性智,見道後進入修道位,第八識裏面的染汙種子也會逐漸消滅。只要意識的無明斷除,認清萬法唯心所現,染汙的第六識滅,其他有漏的識都會隨之滅盡。

所以,修行的關鍵在於觀察、斷除因意識而起的無明,與無法被觀察的第七識、第八識無關!】

 

02.

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說「只要是識,就是無我」,在六識以外沒有另外一個識可以被認作「我」,所以沒有「第七識識我」:

《大智度論》卷12:「問曰:云何我不可得?

答曰:如上我聞一時中已說,今當更說。佛說六識:眼識及眼識相應法,共緣色,不緣屋舍、城郭種種諸名。耳、鼻、舌、身識,亦如是。意識及意識相應法,知眼、知色、知眼識,乃至知意、知法、知意識。是識所緣法,皆空無我。生滅故,不自在故。無為法中亦不計我,苦樂不受故。是中若彊有我法,應當有第七識識我;而今不爾,以是故知無我。

上文中,龍樹菩薩解釋的是「云何我不可得」——「爲什麽不可能有一個『我』」?

龍樹菩薩說,佛說六識,六識所緣的對象性質都是「空、無我」,因爲它們都是生滅的緣起現象,不能獨立存在,不是自在的法。

有爲的「識」是「空、無我」,但是即使是無爲法也不能被計著是「我」,因爲無爲法不受苦樂。

如果非要說識裏面有一個我,那應該有一個六識以外的「第七識識我」,但是明明沒有一個六識以外的「第七識、第八識、第九識……」,所以這個説法不成立。

那爲什麽唯識說有七、八識?

唯識的第七、第八識其實都可以攝歸六識。最勝子等菩薩造,玄奘譯的《瑜伽師地論釋》說:

「言意地者,六、七、八識,同依意根。略去識身相應三語,故但言意。又實義門雖有八識,然隨機門但有六識。六七八識同第六攝,就所依名故但言意。」(CBETA 2021.Q2, T30, no. 1580, p. 885c21-24)

佛在唯識經論將歸屬第六識的七、八識分拆出來,建立八識,不是因爲需要觀察七、八識才能斷我執、法執,而是為了初地見道位以上的菩薩,圓滿說明現象生起的機制。

阿含經、般若中觀經論不將七、八識拉出來論述,因爲破我執、法執,觀察六個識已經足夠,觀行的關鍵還是在於意識,這就是爲什麽《楞伽經》說「意識滅、七識亦滅」——意識斷除無明妄想,七、八識以及前五識自然轉染成净,所以即使不知道七、八識的存在也能見道成佛。如果必須觀察第七、八識才能得阿羅漢果、才能成佛,不論阿含經、般若經、還是龍樹菩薩造的《大智度論》都必然反復論述觀察第七、八識的方法。

龍樹菩薩是「證得歡喜地」的初地菩薩,龍樹菩薩教導的是「一切法空」的破執教理,從未說要觀察第七、第八識才可入地成佛!

《入楞伽經》卷9:「於南大國中, 有大德比丘;名龍樹菩薩, 能破有無見。為人說我法, 大乘無上法;證得歡喜地, 往生安樂國。」(CBETA 2021.Q2, T16, no. 671, p. 569a24-27)

另,念念生滅的第八識與其他七識一樣,都是「四緣」所生的有爲法,有生滅,所以必然是「空、無我」,不能説第八識是一個不生不滅的「真我」、「真心」、或者有「無爲本體」。

第八識的「俱有依」是第七識,沒有第七識,第八識無法生起。

如果第八識是「不生不滅的常住法」,那第七識也必然是常住法!

如果有人説無餘涅槃有一個常住、無爲的第八識「本體」存在,無餘涅槃必然也要有一個第七識作爲這個本體的「俱有依」!

【此節的經証與分析,感謝白白師兄在某QQ群組中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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