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尊貴的正覺菩薩不可以拜祖先?

上個禮拜發表了第一篇《我的菩提路》採訪,有一位正覺朋友在評論留言說:「那些臺灣宗教現象不叫迷信啦,叫傳統文化,等級和服從也是儒學再三強調的,都很合理。 臺灣保留傳統文化,最美風景是人。 」

被採訪的師兄看到這位正覺朋友的評論,說:「我是一個活在傳統文化裡面的臺灣人,我和還有我的家人,都認為這個團體大迷信,而這個人竟然認為正覺的階級觀念和集權管理是傳統文化! 」

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導師對傳統文化的「態度」,《我的菩提路》採訪裡面沒有觸及。 這個話題其實之前隨筆裡面提過,只是沒有深入分析。

2019年某次聽經,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導師突然說:

世尊透過護法神警告我,會裡許多親教師犯重戒很久了,囑咐我要儘快處理。 已受菩薩戒的各位,是尊貴的菩薩,不得祭拜鬼神,包括祖先,以及家中供奉的關聖帝君、媽祖等神明。 親教師會在上課時跟大家說明。

導師宣佈此事後,有親教師在課堂上說,他無法理解導師的說法,這位親教師還自己在家「擲茭」請示「世尊」,他的答案是祭拜祖先的確犯戒,所以請大家務必遵守,別再祭拜祖先。

許多學員聽到這個說法,都很驚訝,詢問親教師祭拜過程中——包含忌日、三節祭拜、掃墓等——哪些步驟是犯戒。

親教師說:拿香祭拜、焚燒金紙、敬酒、準備牲禮等,統統都犯重戒,必須對眾懺悔。

這只是其中一個班級發生的事情,有些班級為了這個禁止拜祖先的新戒條,花了兩堂課解釋。 因為是犯重戒,很多學員都很恐懼,課後為此分批到佛前對眾懺悔。

看完那位正覺朋友關於「正覺的做法屬於傳統文化」的評論,這位師兄重提這個禁止拜祭祖先的事情。

慎終追遠,焚香祭拜祖先,體現的是中華傳統文化裡面的孝文化,為何是犯戒? 還是犯重戒?

從何時開始,將人劃分等級,要求服從聽話成爲儒家傳統文化的獨有特質?敬拜祖先,體現孝道反而不屬於傳統文化,還要被佛法戒律禁止?

如果連拜祭祖先都是犯重戒,正覺在山西大同孝文化大講堂開課的時候,要如何宣揚中國傳統文化,如何宣揚孝道?

 

02. 蕭導師自創的「禁止拜祖先」戒律錯在哪裡?

錯誤1:菩薩戒的十重戒哪一條禁止祭拜鬼神?

《梵網戒》【第四十揀擇受戒戒】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

這一條是出家人不禮拜世俗人,與在家佛弟子無關。

在家居士只有在一個情況下不應該禮拜鬼神或外道,就是當你的禮拜表示皈依和臣服於其教導。

敬拜祖先,只是表達懷念和尊重的一個儀式,入廟問訊神明, 純粹只是一個問候, 這也犯戒嗎?

《梵網戒》和其他大乘菩薩戒的戒本裡面的「十重戒」,有禁止「祭拜鬼神」這一條嗎? 蕭導師的「護法神」和「佛陀」有沒有讀過菩薩戒本?

 

錯誤 2:敬拜祖先哪裡違反戒律的精神?

佛教戒律的精神,根據佛陀當年制定戒律的方式,總結如下:

長養慈悲:不傷害眾生,大乘菩薩同時也要愛護眾生

隨順解脫:不害他人,解脫於煩惱,內心不會被愧疚不安擾亂,修禪定容易成就

社會考量:清淨人心,增長信力,隨順人情國法,維護僧團免受譏毀

僧團和諧:安住梵行,和合共住

上面《梵網戒》禁止出家法師禮拜出家人,是出家僧依出家人法,對六親鬼神都不做世俗人的禮拜。

如果蕭導師的邏輯是,菩薩僧與出家人同樣是「僧」,所以不能「祭拜鬼神」,那麼蕭導師錯解了戒律的原意。

《梵網戒》戒條只是區分出家與在家,不是說受菩薩戒的人由於身份高貴不拜世俗人。

如果身份尊貴就不可祭拜祖先,是不是正覺的菩薩以後連父母也不可以禮拜?

佛陀在《阿含經》何明文禁止佛弟子祭祀、占卜、持咒,是因為佛陀時代的婆羅門教,通過祭祀、祈求與神明溝通,用供養祭品做利益交換,求神明保佑自身,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和痛苦。

佛陀制戒的本意,是要求佛弟子用理性而不是迷信的方式面對問題。

佛弟子敬拜祖先只是遵循一個傳統習俗,並不是皈依鬼神,也沒有將自家祖先當成鬼神祈求護佑,用供養做任何方式的利益交換,根本不違反菩薩戒戒條,不妨礙修行,也不害他人。

反倒是蕭導師和正覺親教師凡事採用道教的「擲茭」方式請示佛陀,判斷事情,屬於佛陀戒律禁止的迷信行為。

佛教的戒律,是個別人的「世尊」和「護法神」可以裁定的嗎? 是可以通過「擲茭」去確定的嗎? 經教裡面何處有這種教導?

 

錯誤3:菩薩尊貴所以不能祭拜祖先?

「菩薩身份尊貴不拜鬼神」這個說法,與蕭平實導師之前禁止明心菩薩不可以禮敬出家人是同一種邏輯。 正覺內部還有另一個與此相同的說法:明心菩薩參加喪葬儀式,也不能瞻仰亡者儀容,以免折損亡者福德。

佛教的經論律典裡面,哪裡說有證果的人不能禮拜證量低或是沒有證量的人? 蕭導師的依據是什麼?

佛法禁止禮拜外道,因為禮拜是皈依的一種形式,不是在禁止「尊貴的菩薩」向證量低的人或是世俗人問候、致意、表示尊敬。

蕭導師這個「明心菩薩比未明心的人/鬼神/出家人」尊貴的說法,反應的是他內心深處強烈的階級觀念。

蕭導師隔三岔五,提醒明心菩薩身份尊貴,是「稀有品種」,抬高明心菩薩的地位,讓明心菩薩感覺良好,自恃聖者,培養強烈的傲慢、虛榮、和優越感,讓未明心的學員不自覺的卑躬屈膝,豔羨聖人地位。

《小品般若經》卷六〈大如品〉: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若菩薩欲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云何行?

佛言:於一切眾生;應行等心、慈心、不異心、謙下心、安隱心、不瞋心、不惱心、不戲弄心、父母心、兄弟心、與共語言。

蕭導師的教導,是培養無執和解脫,還是滋長我見和慢心? 是對一切衆生行平等心、謙下心嗎?

若是,爲何在正覺會內,很多明心聖者擺架子、打官腔,蕭導師和一些親教師坦然接受學員跪拜,學員去小參,不知正覺的「禮數」,還會被助教老師要求「跪下」?

如果按照蕭導師的尊卑觀念,正覺的菩薩和開悟聖者如此尊貴,是不是除了蕭導師與正覺親教師,不應禮拜其他任何人? 如果連自家祖先都不可以禮拜,自己的父母長輩可否禮拜? 父母長輩過世,又可否瞻仰遺容?

 

錯誤 4:違背菩薩四攝法

敬拜祖先是中國傳統文化,臺灣尤其重視敬拜祖先,大部分家庭都有祖先牌位,每日上香,定時敬酒燒紙錢,清明還要闔家祭祀。

從攝受眾生來說,如果因為蕭導師的「戒律」,造成學員家庭不睦,甚至產生衝突隔閡,令世間人對學佛人產生負面觀感,難道沒有違背菩薩四攝法廣攝眾生的原則?

受持這種「戒律」的菩薩,如何攝受親友? 對菩薩道的修行到底有何助益?

 

錯誤 5:蕭導師「非律說律」?

蕭導師自創「戒律」,屬於「非律說律」的行為——將不是佛陀制定的戒條、不符合佛教戒律精神的戒,說成是佛教戒律。

佛教歷史上最著名的「非律說律」者是提婆達多。

提婆達多提出五條戒律,被佛陀所否定。 這五條稱為「提婆達多五法」戒律,《大看到了妳人婆沙論》卷116說為:

1. 盡壽著糞掃衣,2. 盡壽常乞食,3. 盡壽唯一坐食,4.盡壽常居回露,5. 盡壽不食一切魚肉血味、鹽、酥、乳等。

提婆達多的「五法」是根據佛陀制定的「四依法」添加的。 佛陀的「四依法」指:(一)盡形壽樹下坐,(二)盡形壽著糞掃衣,(三)盡形壽乞食,(四)盡形壽病時服陳棄之藥。

提婆達多的「五法」表面上與佛陀的「四依法」相似,本質上卻有佛意。 比如,佛弟子日中以後不食,提婆之法則不定時;佛雖然不許食不淨肉,允許吃三淨肉,提婆達多則斷然禁止吃任何肉。

「五法」聽起來更嚴苛、更慈悲,吸引了許多佛弟子支持提婆達多。

事實上,這些戒條來自當時外道——苦行是順世派的修行方式,素食是耆那教奉行的戒條。 受持這些戒條不但無助於破執、解脫,還會造成修行人極大的不便,因此被佛陀否定。 [1]

佛弟子「非律說律」有何過失?《菩提資料論》說,佛門四眾,如果「非律說律」,是為佛教的「惡刺」:

若四眾中或有異人,非法說法、非律說律、非師教說師教,是為佛教內惡刺,應當如法折伏彼等,摧慢破見令法熾然。 此名寂滅諸惡刺。

 

錯誤 6. 以佛之名,壞佛教誡

蕭導師的「禁止祭拜鬼神、禁止拜祖先」事件裡面,最荒唐的是正覺同修會開辦菩薩戒至今起碼10年有多,「世尊」竟然這麼多年後才通知蕭導師正覺的大菩薩一直在犯重戒呢 (又為何需要通過護法神通知蕭導師)?

蕭導師的意思是,正覺同修會的開悟聖者(包括蕭導師本人? )在2019年之前持戒都不清淨,一直不斷犯重戒?

臺灣佛教道場裡面受菩薩戒又祭拜祖先的人恐怕上百萬,世尊如果制定了新的「重戒」,為何不通告所有佛教法師,警示所有佛門四眾?

當蕭導師用「世尊派護法神通知我」的說法,就可以制定一條菩薩戒本前所未有的戒條,這種做法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他是唯一可以跟佛直接溝通的「佛陀代言人」,意味著蕭導師可以繼續制定佛教歷史裡面從未出現的戒律,宣揚佛教歷史上從未出現的法義。

這是「依法」還是「依人」?

這種行為與密宗的怪力亂神有何區別? 與一神教的先知,古羅馬神廟的祭司,臺灣gong廟裡面的乩童有什麼區別?

如果其他佛教大德用同樣的手法,制定與蕭導師截然相反的說法,學佛人應該如何判斷?

誰的「世尊」,誰的「護法神」才是真的? 蕭導師是不是要搞個比拼神通的「無遮大會」,較量一下誰的「世尊」和「護法神」神通更厲害、能力更強大?

如果蕭導師有這麼強的異能,可以與世尊與護法神溝通,為何當初無法預測全球疫情? 為何疫情爆發不為眾生消災祈福? 為何正覺一再延遲開課,連疫情何時結束都無法預測?

蕭導師偉大的異能,為什麼要浪費在這種對眾生沒有直接影響的拜祖先問題上? 為何不用來做一些對眾生更有利益的事情?

 

結語:

佛弟子如果用皈依的心態和利益交換為出發點拜鬼神,確實犯戒。

如果是皈依,那就是捨棄佛弟子的身份;如果是利益交換,那是違反了佛法理性面對問題的原則,但是也不屬於十重戒。

蕭導師要禁止拜鬼神,應該解釋清楚犯戒的原因。

佛教戒律從未禁止佛弟子按照文化傳統拜祭祖先,對祖先表示追思和敬意。拜祖先也不等於拜鬼神。至於入廟對鬼神純粹表示禮貌也不屬於犯戒。

菩薩的「尊貴」在於「無我」——無我相,人相,衆生相——看待一切衆生更平等、謙虛,對凡夫鬼神表示禮貌和敬意,有何過失?

從制定戒律來説,戒律只有佛陀有資格制定,而佛陀制戒因事、因時、因地制宜,順應不同地域的文化習俗。

中國禪宗祖師曾經因應古代社會文化制定「百丈清規」,如果正覺同修會要制定前所未有的戒律,必須有正當理據。

蕭導師「以佛之名」自創戒律,制定的戒條違背佛教戒律的精神和原則,加上他自封全球唯一正法的「法主」、佛陀唯一的代言人,詆毀貶低所有其他佛教團體與學人,心態作風已經儼然有提婆達多的影子。

受菩薩戒的佛弟子,不但不需要接受這種不合理的戒律,反而應該按照菩薩戒戒條,舉發他的過失,請蕭導師對自己「非律說律」的行爲悔過、懺悔。

 

 

 

附錄:

「調達【提婆達多】後時,到諸年少比丘所,以五法誘之,語諸比丘言:「汝盡形壽受著納衣法、盡形壽受乞食法、盡形壽受一食法、盡形壽受露地坐法、盡形壽受斷肉法。 汝等行是五法,疾得泥洹。 」復語諸長老上座比丘:「佛已老耄年在衰末,自樂閑靜受現法樂,汝所須事我當相與。 」

爾時調達,非法說法、法說非法、非律說律、律說非律、非犯說犯、犯說非犯、輕說重、重說輕、有殘說無殘、無殘說有、常所行法說非常所行法、非常所行法說常所行法、非教說教、教說非教。

時諸比丘,見調達欲破和合僧壞轉法輪已,往詣佛所頭面禮佛足卻坐一面白佛言:「世尊! 是調達今欲破和合僧,受持破僧因緣事,是人非法說法、法說非法、非律說律、律說非律、非犯說犯、犯說非犯、輕說重、重說輕、有殘說無殘、無殘說有殘、常所行法說非常所行法、非常所行法說常所行法、非教說教、教說非教。 」

佛語諸比丘:「汝等當訶調達令捨是破僧因緣事。 」

(CBETA 2020.Q1, T23, no. 1435, p. 259a29-c14) ↑

arrow
arrow

    瑯琊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