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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結尾,附上了一篇有關辨識靈修陷阱的文章。

附上這篇文章有兩個目的:

  • 被正覺同修會大力討伐強烈貶低的學界教界人士,是否真的一無可取? 他們的見識、智慧、和洞察力,是否真的遠遠不如正覺同修會的蕭平實導師和「大菩薩」?
  • 金錢、權力、性,這三者是宗教/靈修團體內部腐敗的明確「病症」。 只要看到其中一個,請勇於切割;切忌感情用事,為團體和領導找藉口,或是因為個別人的善良漠視體制本身的邪惡,浪費自己的時間金錢。

 

上一篇的靈修文章中,釋昭慧和釋性廣法師指出,性侵只是宗教傷害的一種。 宗教傷害能夠被長期掩蓋,迷信權威和權力兩極化是主因。

本文再附上釋昭慧法師的另一篇文章。內容主要分析佛門中的性侵事件,植根于「結構性罪惡」:權力的不對等。

尊卑意識造成權力差距。 權力兩極化不但腐蝕人性中的善,而且培植「魔性」,令有權力的一方,傲慢狂妄,自我膨脹。

即使是一個看似有學問、有修養的修行人,被權力腐化後,也會不自覺地失去對沒有權力一方的尊重,將對方「物化」,視為俯首稱臣、為己所用的工具。

此外,釋昭慧也說明了佛門之中處理醜聞的「三部曲」,以及點出問題的根源,正是佛弟子罔顧 佛陀針對平等的教誡。

 


痛定思痛:解析佛門中的「結構性罪惡」

2018年08月07日 07:00:21來源:鳳凰網佛教 作者:釋昭慧fo.ifeng.com

宗教醜聞如何產生的? 應如何面對和處理? 鳳凰網佛教禮請臺灣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昭慧法師撰文,回應上述議題。

編者按:宗教醜聞是如何產生的? 應如何面對和處理? 鳳凰網佛教禮請臺灣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昭慧法師撰文,回應上述議題。

無論何時,信仰的超越性與宗教行為的世俗性都是相互依存的。 從慈悲救世到宗教醜聞再到宗教極端分子的恐怖活動,宗教和信仰可以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也可以化身魔鬼毀滅人間。

——徐李穎(新加坡學者)

 

每當佛門發生負面醜聞時,我總不免被媒體訪談,或是受佛門同道要求,希望我能發聲。 這兩天,媒體瘋傳中國佛教界的重大性醜聞,我當然也不例外地面對了同樣的課題。

在主觀情感上,我十分期盼:這只是一起對A僧予以人格構陷的惡鬥。 因為我對A僧所主持的B寺中,那群溫文儒雅、學養甚佳的優秀僧人,極具好感。 過往無論是在哪個傳承體系,我都很少看到男性僧人,會如此地「以法為尊」──沒有任何虛矯身段,面對一個在中國佛教界被謔稱為「魔頭」的區區在下,竟然在兩次來台參訪時造訪于我,並且真誠請教。

他們的問題非常深刻,並且往往問到非常核心的關鍵處,顯然他們不只是擁有「清華博士」之類世俗的亮麗文憑,而是在進入佛門後,擁有高品質的修學環境,讓他們能在佛法與戒律方面,獲得長足的進步。 見弟子之素質如此,可以想見其師長之水準,以及這位師長「厚植佛門人才」的高瞻遠矚。 因此雖不曾與A僧碰面,但對他自然會有某種程度的敬重,這也是理所當然。

因此,我不想針對這起還在「調查階段」的事件,作任何對當事人的「人格品評」或「言行品評」,而想來談談佛門中的「結構性罪惡」。

 

醜聞處理三部曲:共構「結構性問題」

面對性醜聞,所有宗教機構的處理態度非常一致,往往導向如下三部曲:

第一部曲:集體禁言。 用意在「顧全大局」,以減除該宗教的傷害。

第二部曲:局部地「劃清界線」。 若已無法集體禁言,則退而求其次,就是將事件導向「個案問題」。 亦即:該宗教是沒有問題的;千錯萬錯,都是個案當事人的錯。 個案性格乖謬、觀念偏差,以致無法領略該宗教之善之美,而受魔力支配,成為歧途亡羊。

第三部曲:「杜絕言路」。 倘有哪個不長眼的晚輩或信徒,膽敢提出詢問或質疑,在佛門,必將端出「僧事僧決」、「白衣無權干預」之類,極度拉高僧權的姿態,用以杜絕悠悠之口。 其他宗教也有類似手法,在此不贅。

這三部曲,共構了各宗教當局的「結構性問題」。 吾人必須從根源處,勘破它所導致的迷思,否則有心人即便再熱情護教,也往往只是在「挖肉補瘡」,無濟於事!

顧全大局的迷思:醜聞曝光,真的是壞事嗎?

任何一起性醜聞一旦曝光,對佛門肯定是有傷害的。 本次佛門中那些呼籲「顧全大局」的種種言論,其實並不意外,這已是各宗教當局在面對醜聞時,相當一致的「制約反應」。

個人以為,宗教性醜聞曝光,真的不是什麼壞事。 為了「顧全大局」,而勸受害者隱忍了事,對勇敢揭發醜聞的受害人或第三者,卻予以強烈撻伐,讓受害者永遠躲在陰暗角落獨自哭泣,讓更多無辜的修道人乃至信眾,因無預警而「前仆後繼」地羊入虎口,這才真正是因果鏈上最可怕的「共犯結構」!

 

個案問題的迷思:佛門中人就請不要掩耳盜鈴

將事件導向「個案問題」,讓所有罪孽全數由當事人背負起來,這種做法,看似縮小了該宗教所受到的打擊面,實則忽略了在根源處的檢討與自清。

以本案為例,A僧已是中國佛教最高領袖,要說這只是他的「個案問題」,把他判為「邪師」、「邪教」,試問其誰能信? 更何況,就我前面所述,由B寺學僧水準以觀A僧,相貌、學養、談吐皆在一般之上,要說那僅是A僧個人的「邪惡言行」,其誰能信?

若真誠希望佛教朝向「光明面」來發展,佛門中人就請不要掩耳盜鈴,而須認真看待「性醜聞」深層,男女性別間在佛門中「權力不對等」的老問題。 而這個問題的核心,正是舉報本次事件的兩位男僧,最大的迷思所在。

例如:他們引用了佛門律典對女性管制較嚴的法規,指控A僧沒有依照該諸法規,讓尼眾受兩年學法之戒,于受戒表格上登載不實。 但他們卻毫不質疑:為何女僧較諸男僧,得加受兩年的式叉摩那戒? 古代是為了「驗孕」而須如此審慎,以現代醫學技術而言,「驗孕」難道還可構成「女性必須推遲兩年出家」的正當理由嗎? 兩位舉報人的其中一位,甚至對於女性出家,必須經由男僧投下「贊同票」,不覺有何不妥,只為「將她們送入虎口」而甚感內疚。 實則他們卻完全沒意會到:

正是這些壓制女性的佛門「法規」,讓女僧人面對男僧人時,往往自慚形穢,理性繳械,主動千方百計地合理化對方的不當言行。 本次事件的女性受害人C,與其師長A僧間前前後後的對白,以及C于事後所做的全面反思,倘若完全屬實,那恰恰證明了:敝人長期呼籲佛門「應予正視」的,如上「性別權力不對等」課題,正是「佛門死穴」。 倘若他們還死守古印度文明中產制「出來的許多非人性」「教條」不放,並且視若「佛說」、「聖旨」,那麼,已曝光的永遠只是「冰山一角」,這種「肯定尼眾理應受到二等待遇」的態度,還會繼續打造出更多「性別權力不對等」下的受害人。

也許有人會說,即便性別平等意識,可以百分百落實于佛門之中,難道就不會有性醜聞發生的空間嗎? 當然還是可能有,但那時,屬於「兩情相悅」的醜聞必將居多,屬於運用男性權柄以脅迫或催眠對方使令就範者,必將大幅減少。

 

「依師」的迷思:「既自卑,又自大」的矛盾綜合體

舉報人一再指稱A僧為「邪師」,A僧所述為「邪教」,然而筆者認為,最大的「邪惡」,莫過於旁觀的第三者,用些諸如「僧事僧決」、「白衣(或尼眾)閉嘴」之類理由,來共同「杜絕言路」。 因為,這只會再一次地複製高高在上的「男權」與「僧權」,讓低「男」一等的女性,低「僧」一等的信眾,習慣性地繼續「依男」、「依僧」。 而這正是本案嚴重錯誤──「依師」觀念──的根源!

本案舉報人檢討B寺情況,認為問題可能出在「僧人的主業變成了做事,而不是修行」。 然而他們「校勘完成的8套32本《南山律典校釋系列》」,這豈不是攸關修行的「正事」? 倘若連這些「正事」都算不得是「修行」,那麼他們本身的「修行」知見就已偏狹。

實則,無論是解脫道還是菩薩道,「修行」都必須依「正見」為導,以「般若」證成。 就菩薩道而言,倘能「慈心」與眾生相應,如實正觀「緣起」,那麼,「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篤信「聖教量」的佛弟子,總不會誤以為《金剛經》的如上金句,是「邪師」在說「邪教」吧?

因此,個案問題倘若屬實,那是在「知見」上就先出錯。 而且,不只是「男女雙修」觀念有錯,也不僅是「依師」而不「依法」的觀念有錯,更重要的是,依「性別、僧俗、職級」而樹立威權,強化尊卑,罔顧佛陀的「平等」教誡,那是最根源性的錯誤知見。

此一知見只要一日不除,那麼,由「我慢」所延伸出來的種種驕慢或卑慢,必當層出不窮。 我常說:許多佛門中人,出家後往往性格大變,不出家還沒那麼「變態」,原因即在於佛門中「僧尊俗卑」、「男尊女卑」的觀念作祟,誘令僧尼二眾雙輸──成為「既自卑,又自大」的矛盾綜合體。 若在性別、僧俗別之外,再加上了職級尊卑,這就成了日復一日的「魔性訓練」,讓自視尊貴者將卑微的一方予以物化,讓對方成為自己的「池中之物」。

 

反思:痛定思痛,杜絕佛門「尊卑意識」

此時此刻,中國佛教亟須做的事,不是一手遮天,不是指歸個案,不是閉塞言路,而是重拾佛法中「平等」的核心價值,視「尊卑意識」為「魔性訓練」。 至於個案A,即便所揭露之言行屬實,那都只是再一次證明:強化「尊卑意識」的佛門規制,確確實實是容易令人長養魔性的毒藥,使得A僧即使過往秉性純樸,資質優越,依然在「尊卑意識」的長期浸淫之下,不覺「中毒」而魔性大發 ;A僧在嚴格意義下,依然是「魔性訓練」的受害者,「哀矜勿喜」可也。

此時佛門最重要的課題,是痛定思痛,杜絕那些強化「尊卑意識」,且周而復始地透過日常生活與儀軌操作,而建構牢不可拔之「尊卑秩序」(特別是性別秩序)的「魔性訓練」!

 


結語:

看完這一篇文章,不期然與將釋昭慧對釋學誠性侵事件的分析,與正覺同修會的「破密」手法做對比。

「破密」是一個正覺學員幾乎都參與過的義工活動(臺灣地區最近終於停止)。 即使那些不滿意正覺制度的學員,對正覺在「破密」方面的貢獻都深感驕傲。 但是,大家長時間投入,似乎很少反省正覺在分析密宗性侵問題上手法心態是否有偏激過度之處。

筆者不是否定正覺揭發喇嘛性侵事件本身。 讓更多人理解真相,本身是值得讚賞的事。 但是,這麼多年,看了正覺同修會各式各樣的「破密」文章書籍,感覺內容缺乏深度廣度,措辭鄙俗,嘩眾取寵,角度不夠多元,大多數只聚焦于性侵和「雙身法非佛法」兩方面。

宗教性侵犯是一個沒有中間立場的是非問題,所以正覺揭發密宗當然應該。

但是,正覺對待密宗問題已經到了「 因人廢言」的偏激層面:一說起來,就好像所有喇嘛都是性侵者,所有喇嘛都修雙身法,任何密宗出版的著作文章的都碰不得;只要看到是密宗相關團體出版的任何書籍刊物文章網站,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視為骯髒噁心錯謬的東西。 儘管正覺裡面真正有詳細瞭解密宗的人並不多。

在正覺,只要你狠批密宗,不管有沒有充分舉證,有沒有偏離事實的推論猜測,導師其實根本不在乎。 當「破密」已經上升到可以罔顧事實、無所不用其極的時候,它本質上已經淪為被「自我」執著的「團體身份認同」,和一個通過「樹立公敵」的統戰策略。

上一篇隨筆,我用了一個鳥籠的比喻,其實不完全恰當。

接受長期洗腦,被禁止閱讀外界資訊的我們,最後不只是籠中鳥,也是戰鬥鳥。

有些正覺學員,只要觸碰到密宗和印順這類問題,馬上做出條件反射性的激烈反應,按照正覺的方針政策,對蕭導師鎖定的攻擊目標,做出狂熱、非理性謾駡指控,以為這樣會帶來不可思議的護法福德功德。

馬丁路德金曾說:手段代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進行之中的目的,人們無法通過邪惡的手段來達到美善的目的。 因為手段是種子,目的是樹。

正因為「激進」的「破密」心態和手法,大寶法王和釋XX兩宗醜聞,都被外界懷疑是正覺設局(被指控後,正覺為了避免被「密宗」反襲,下令學員在義工活動時,不可以有一男一女單獨出勤的情況)。

這些對正覺的指控,突顯正覺多年來的「破密」手法,雖然揭示了喇嘛性侵問題,但由於心態極端手段不實,因此讓外界質疑正覺的「道德操守」。

「破密」難道就不能採用更理性的方法嗎? 一定要嘩眾取寵才有效嗎?

當我們攻擊他人之惡不設底線時,我們自己是否染上了另一種「惡」?

 

性侵不是一個單單屬於密宗的醜聞,即使在一些沒有雙身修法的宗教,甚至無涉宗教的環境,性侵問題依舊存在。

前些年爆發的天主教教會牧師性侵猥褻小男孩的大量醜聞,還有美國的#我也是(#MeToo)運動,揭示美國各行各業潛藏多年的性侵問題,就是最好的例證。

政教合一、階級分化、男尊女卑、迷信法王,長期洗腦,是雙身修法在解放前的西藏舊社會被合法合理化的主因。 如果沒有這些原因做後盾,單靠「雙身法可以成佛」這個觀念,性侵害真的可以長期存在?

當正覺奮力揭示密宗性侵和雙修非佛法的時候,筆者在正覺內部,看到的是另一種侵害:資訊封鎖、剝奪討論佛法的自由、禁止學員互相來往、掌權者輕蔑基層、用戒律恐嚇學員、吸取學員資源的同時不給予尊重、打壓異己。

筆者在前文中曾經指出:正覺揭發無上瑜伽不是佛法,不等於正覺自己的佛法正確無誤。

同樣,正覺揭發宗教性侵,不等於正覺有能力反省,自身制度上是否出現同樣的「結構性罪惡」。

釋昭慧法師在上文中舉出的佛門「結構性罪惡」,是正覺在揭發密宗問題上,淡化忽略的根本問題。

在一個高舉「尊卑秩序」的體制裡面,擁有權力和職位的人自大狂傲,沒有地位的人深感卑微。 這樣的制度,長養的就是人的「魔性」:「自視尊貴者將卑微的一方予以物化」。

正因為權力兩極化,密宗的一些喇嘛才可以理所當然地把女性當成「修行工具」。

同樣,因為權力兩極化化,正覺才可以把學員,當成不需尊重、予取予求,肆意壓榨的「弘法工具」、「破密武器」、和「護持款來源」。 而且在利用的同時,貶低你的自我價值,培養你的依賴,遇事就將所有責任過失,通通推到你們頭上。

正覺跟密宗,除了無上瑜伽和性侵之外,從體制本身來看,到底有什麼分別?

一樣把人分成等級,一樣剝削基層,一樣獨尊法主,一樣把本宗最好的法留給大金主,一樣強調自己有最好最快的成佛之道,一樣有法主轉世(克勤大師再來? 龍樹菩薩已經投胎? 形式稍微不同而已),一樣有護法神執行私刑,一樣認為自己可以解讀因果,一樣喜歡求「佛」問卜解夢,一樣喜歡恐嚇反對者下地獄。

密宗夾雜了印度教和西藏苯教的宗教元素,正覺承襲臺灣本土的道教公廟「大拜拜」文化。

宗教團體面對醜聞的「三部曲」:集體禁言、劃清界限、杜絕言路。 這三部處理方式,正覺同修會無一倖免,並沒有比其他宗教團體高明。

比如,今年的「舍利子」事件中,蕭導師用模糊地言語,講述了正覺在大陸發生的弘法問題。 其中的兩個肇事者,當然都是蕭導師自己印證的手握大權的明心菩薩。 蕭導師拿「天魔干擾正法」做解釋,不過是因為他不要為這些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的醜聞,承擔自己的那一份重責。

任何深陷「結構性罪惡」的團體,都會走到權力固化、唯我獨尊的一步,然後,拒絕承認錯誤。 就像正覺在揭發密宗的同時,從未反省正覺自己的制度與密宗的制度,何其類似。

正覺即使沒有雙身法,性醜聞也可能發生,而且或許已經爆發,只是被戒律院壓制,不讓浮出水面而已。

即使真的從來都沒有性醜聞,正覺同修會對學員造成的困擾、壓迫和負面影響—精神上、健康上、家庭上、金錢上—歷年來筆者看了不知多少個案。

很多受害人,在正覺鳥籠裡關了太久,失去獨立思考的能力,只知道不斷怪責自己,不斷壓抑忍耐,以為接受不公平對待就是佛教的修行。

如釋昭慧所說,要根除宗教侵害,必須正視「結構性罪惡」:「強化「尊卑意識」的佛門規制,確確實實是容易令人長養魔性的毒藥」。

只有一個秉持平等、透明、公正的團體,才能夠保護學佛人不受自己人的剝削侵害。

只有一個懂得反省自身之「惡」的個人和團體,才能夠與「惡」保持真正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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