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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本文重點:

1. 介紹《阿梨吒經》/《蛇喻經》的內容。

2. 討論經中「六見處」和「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的正確意涵。

3. 說明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導師,如何誤讀《阿梨吒經》,將第六見處的「梵我」理解為一個常住法(如來藏)。 他對「因內有恐怖,因內無恐怖」、「因外有恐怖,因外無恐怖」的解釋,與佛陀的教導恰恰相反。

 

02. 序言

在《正覺法義辨正:「法住」和「法住智」》一文裡面,筆者詳細說明正覺同修會蕭導師如何誤讀《須深經》,錯解 世尊對「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教導。

《須深經》裡面的「法住」一詞,指的是「法住智」,不是暗指一個「常住法」。 「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說的是取證涅槃解脫,必須首先正確、透徹理解緣起法,獲得「法住智」。 不是暗示取證涅槃的人,必須先知道有一個「常住法」存在。

在《涅槃》一書中的同一章節中,蕭導師同時舉出阿含經裡面「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的句子,表示一個不知道有「常住法」存在的人,修行解脫道連初果都無法實證。

因內有恐怖,因外有恐怖」這一句經文,出自北傳《中阿含經》的《阿梨吒經》,相對的是南傳《中部》的《蛇喻經》。

《阿梨吒經》/《蛇喻經》是北傳四阿含和南傳尼柯耶裡面非常著名的一部經。 這部經內容完整,善用譬喻,涵蓋了修學二乘佛法必備的正確知見,非常值得學佛人讀誦理解。

此經裡面有兩個譬喻:蛇喻和筏喻。

「蛇喻」的教訓:聞思佛法時,切忌用自意推理,斷章取義,必須對法有正確、完整、透徹的理解,否則難免誤解佛意,修行無果,甚至有反效果,就像一個不懂捉蛇的人反被蛇咬。 如果有不懂的地方,應當請示 世尊或是有智慧的比丘。

「筏喻」的教訓:正見是渡河之筏,沒有正見,無法渡河解脫。 渡河之後,捨棄此筏,因為即使是正法,也不是我們應該執取的物件。

講完這兩個比喻之後,佛陀宣說「六見處」的道理:五蘊中沒有恆常不變的「我」,在五蘊之內或之外所虛構幻想的「梵我」也不存在。

「因外有恐怖」和「因內有恐怖」的「內、外」,指的是在五蘊之內或五蘊之外,所虛構幻想的梵我、神我、或是任何形式的常住不變本體。

執著有任何形式的常住不變「我」的人,聽聞 佛陀教導涅槃寂靜,必然感到自己執著的「我」終會消失斷滅,因此感到焦慮、恐怖、不安。

本文綜合北傳《中阿含》、以及通妙和荘春江翻譯的南傳《中部》譯文,說明這部經的重點。 比對南北傳經文,南傳的敘述更有條理,內容更完整,讀者可以自己交叉閱讀。

由於《阿梨吒經》/《蛇喻經》內容豐富,為了讓讀者掌握經文意涵的細節和全貌,這篇文章,會分開幾個部分發表。

 

03.《阿梨吒經》/《蛇喻經》綱要

北傳《中阿含經》第200經《阿梨吒經》,對照的是南傳《中部》第22經《蛇喻經》。

阿梨吒比丘,誤解 世尊的教導,以自己對 世尊言教的片面理解和推論,說「行欲」不障礙解脫:「我知世尊如是說法,行欲(享樂)者無障礙。」諸比丘知道後,訶責阿梨吒,要他不要誣謗世尊,趕快捨棄這個錯誤的見解。

阿梨吒不聽從,堅持己見,諸比丘於是稟報佛陀。 佛陀召見阿梨吒,問明此事後,表明佛說的是「欲有障礙」並非「行欲者無障礙」,並呵責阿梨吒:是「愚癡之人,顛倒受解義及文也,彼因自顛倒受解故,誣謗于我。

佛陀訶責阿梨吒後,以捉蛇為譬喻,對諸比丘說:如果于佛所說的法,能窮盡具足瞭解其中義理,則應當如是受持;如果于佛所說的法,不能窮盡具足瞭解其中義理,便應當請教 佛陀或是有智慧的修行人。

一個愚癡的人,聽聞佛所說的法,會將其中的道理及文句顛倒理解,因此修行只會徒勞無功而受苦,如同人不善解捉蛇法,捉蛇時捉蛇腰身,反被蛇咬。 反之,善解捉蛇法的人,捉蛇時以杖壓蛇頭而捉,則不會被蛇咬。 這就是南傳《中部》中,此經以《蛇喻經》為名的緣故。

這裡佛陀說了一段話,值得佛弟子深思:「諸比丘! 於是或愚癡人以學法,即:經、應頌、解說、諷頌、感興語、如是語、本生、未曾有法、有明(方廣)。 彼等雖學彼法,然未能以自智體證之。 故彼等不得明瞭此等,未能以自智體證之法,彼等為論詰之快味、為饒舌之快味,以學法。

意思是:一個愚癡的人學法,無法以自己的智慧檢視其中的道理,只是為了獲得批評他人,以及與他人辯論獲勝的快感。 這樣去修行,有害無利。

接著,佛陀開示「筏喻」:正確、不顛倒地理解正法後,應該捨棄錯誤的教導,依循正法修行。 但同時應該知道,即使正確的教導,也不過是「渡江之筏」,渡江至彼岸時,也應當棄舍,不應執取不放,否則無法上岸。 換句話說:即使是「正法」,也不應執取,倘若是「非法」,那就更應捨棄。

接著佛陀指出什麼是「非法」:「非法」就是不正確的知見,即是對於「六見處」產生我見、我所見。 「見處」的意思是產生見解的所在。

在《阿含經》,佛常開示不要對「色、受、想、行、識」五蘊產生「我、我所見」。

對五蘊的「我、我所見」可以說是「五見處」。 《雜阿含經》常見的句型是:「愚癡無聞凡夫見色(、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受、想、行、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

「是我、異我、相在」的否定句型是:「非(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

請注意,這個句型不是表達有一個與五蘊「不離不即」的「常住我」。 此句型的詳細解釋,請看連結:HTTPs://zhuanlan.zhihu.com/p/79415387

《雜阿含經》的「色(、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在南傳巴厘藏《尼科耶》有兩種翻譯:

1.「此(色、受、想、行、識)是予之物,此是予也,此是予之我」,

2.「這是我的this is mine,我是這個this I am,這是我的真我this is my self)」。【1】

這裡應注意:南傳表述的「予之我」裡面,「予」是指身心相聚的聚合體,即世俗人用來溝通區分不同聚合體的「假名我」。 「予之我」的「我」是佛所要否定的常恒、獨立、自在的自體或自性。 「予之我」意思是「我們這個五蘊和合體(予)中的常恒、獨立、自在的梵我、神我(我)等」。

換句話說,佛的意思是,認為「予」裡面有一個「我」存在,是凡夫的根本邪見──我見、身見、薩迦耶見。

 

 

【1】「這是我的」(eta  mam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這是我的」(this is mine)。 「我是這個」(esohamasm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我是這個」(this I am)。 「我的真我」(attā me),智髻比丘長老英譯為「對我來說的真我」(for me a self, MN),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我的自我」(my self, SN)。 「這是我的真我」(meso at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這是我的自我」(this is my self)。 (參考莊春江工作站HTTPs://agama.buddhason.org/MA/MA200.htm  

[2]  「彼一切非我有(MA);彼非我有(MA/DA/AA);彼不我有(AA)」,南傳作「這不是我的」( neta  mam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這不是我的」(this is not mine)。 「我非彼有(MA/DA/AA)」,南傳作「我不是這個」(nesohamasm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我不是這個」(this I am not)。 「亦非神(MA)」,南傳作「這不是我的真我」(na meso at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這不是我的自我」(this is not my self)。 (參考莊春江工作站HTTPs://agama.buddhason.org/MA/MA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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