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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覺同修會堅持無餘涅槃必須有阿賴耶識存在,連不討論第七識、第八識的《中論》、《金剛經》、《般若經》都要用第八識如來藏來解讀,否則就說他人誹謗如來藏。

 

正覺的說法基於以下幾個錯誤的認知:

 

1.正覺把阿賴耶識界定為實相法,還把它定義為出生一切法的第一因,是唯一可以獨存的法。 如果阿賴耶識永滅,無餘涅槃就變成斷滅空。

 

首先,正覺對「斷滅」的定義錯誤。

 

斷滅見是指一個凡夫首先執著有「我」,又認為這個「我」死了就沒有了,所以凡事沒有因果;不是說一切現象滅除後,非要有一個實有法獨立存在。

 

一切現象(有為法)滅了,還有無為法涅槃獨存,不是斷滅。

 

正覺的邏輯,把有為法等於存在,無為法等同于空無。

 

這種說法違背阿含經的說法。 一切法分有為、無為。 兩者都是一種存在。 不是正覺所假設:有為等於存在,無為等於不存在。

把阿賴耶識定義為可以獨存、可以生出其他一切法的第一因,違背佛教「諸法互為因緣而生」的緣起原理。 阿賴耶識也是名言種子所生。 阿賴耶識與七轉識也是互為因緣。

 

2.正覺認為《瑜伽師地論》裡面說「阿賴耶識亦永滅故」,指的是「阿賴耶性」滅,但是阿賴耶識的心體還獨存。

 

經論從來沒有把阿賴耶識分成心體和種子兩個部分來討論,正覺這個二分概念,出自錯誤解讀《成唯識論》裡面所說的「體」。

 

唯識的「體」,指的是從種子所生的依他起的現象,或是真如。

 

阿賴耶識既然是「識」,只要存在,就必然有心所相隨,有了別的功能,沒有那種不了別的「識」。 正覺所說的有一個唯有心體,什麼都不了別的阿賴耶識獨存無餘涅槃,這種說法純屬自創。

 

3.正覺把屬於有為法的阿賴耶識等同于無為法「真如」,界定真如是阿賴耶識所顯的「真實如如性」。 當《成論》界定真如是涅槃的「體」,按正覺的立論,不能與真如切割的阿賴耶識當然必須存在於涅槃中。

 

唯識的經論的說法。

 

《瑜伽師地論》卷9:

 

「于現法中,無明滅故無明觸滅,無明觸滅故無明觸所生受滅,無明觸所生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如前得無生法,由此故說取等惱最為後諸行永滅。 如是于現法中,諸行不轉;由不轉故,于現法中,于有餘依界證得現法涅槃。 彼于爾時,唯余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乃至有識身在恒受離系受,非有系受。 此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量,恒相續住;若壽量盡,便舍識所持身,此命根後所有命根,無餘永滅更不重熟。 又複此識與一切受,任運滅故,所余因緣先已滅故,不復相續,永滅無餘,是名無餘依涅槃界究竟寂靜處;亦名趣求涅槃者,于世尊所,梵行已立,究竟涅槃。 」(CBETA, T30, no. 1579, p. 322, a2-16)

阿羅漢斷盡煩惱障,心識不再與煩惱障相應,只有清淨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壽命盡的時候,捨棄識所持的身。

 

此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量,恒相續住;若壽量盡,便舍識所持身。

 

此「識」指的當然是阿賴耶識。

 

又複此識與一切受,任運滅故,所余因緣先已滅故,不復相續,永滅無餘,是名無餘依涅槃界究竟寂靜處。

 

如前所說,阿賴耶識同樣需要因緣才可以現行,煩惱障滅盡後,其出生的因緣消失,最後「不復相續,永滅無餘」。

 

《瑜伽師地論》卷93有一段與上文非常類似的敘述:

 

「又現法中,無明滅故無明觸滅;由無明觸永得滅故,從無明觸所生受滅;由無明觸所生諸受永得滅故,愛亦隨滅;由愛滅故,如前說名所有取等、乃至損惱以為後邊諸行皆滅,成不生法。 于現法中,如是諸行皆不流轉;不流轉故,于現法中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名為證得現法涅槃。 彼于爾時,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有餘未滅而得說名清淨鮮白;乃至有識身住未滅,彼恒領受離系諸受 ,無有系縛;彼有識身,乃至先業所引壽量,恒相續住。 壽量若盡,能執持識,舍所執身,命根亦舍;從此已後,所有命根無餘永滅都無所有;又彼諸識與一切受,于此位中,任運而滅;先因滅故 ,余更不續,亦無餘滅;由此道理,名無餘依般涅槃界,究竟寂靜常住妙跡。 」(CBETA, T30, no. 1579, p. 828, b21-c8)

 

正覺同修會為了證明阿賴耶識在無餘涅槃位不滅,辯論說類似上文的說法指的是阿賴耶識滅除「阿賴耶性」,但是「阿賴耶體」不會滅除。

 

《成唯識論》卷3 說阿羅漢斷盡煩惱障後,他的阿賴耶識「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舍」,非舍一切第八識體」。 但是阿羅漢壽命終結時,沒有識持種,爾時便如無餘涅槃:「然阿羅漢斷此識中煩惱麁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舍」,非舍一切第八識體。 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CBETA, T31, no. 1585, p. 13, c3-7)

 

阿賴耶識的其中一個特質就是被意根執藏為「自內我」。

 

阿羅漢在世證有餘涅槃時,由於阿賴耶識不再被「執藏」,「阿賴耶名」不再適用,因為是喪失了它其中一個重要的特性。 但是阿羅漢壽命未盡,阿賴耶識的體還存在,所以說「非舍一切第八識體」。

 

這裡的「體」指的是阿賴耶識整體,捨棄的是「阿賴耶名」,但是此識讓然存在,依然做為種子識。

 

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意思是,阿羅漢在有餘涅槃位還有第八識體,若不是這樣,阿羅漢沒有識去持種,當下便如無餘涅槃。

 

《成論》在討論阿羅漢的有餘、無餘涅槃時,只將阿賴耶識區分為「名」和「體」,而不是正覺同修會蕭導師的不生滅的「心體」和生滅的「種子」。不但《成論》,任何佛法經論都沒有這種說法。

 

正覺的錯謬,源自對「體」的錯解,以為有「體」等於實有,不知道心、心所、色法這些現象都是「有體」的法。

 

唯識學將一切法區分為「有體法」與「無體法」兩類。

 

「有體法」指的是依他起性之有為法(心、心所、色法) 和圓成實性之無為法 (真如)。由阿賴耶識種子所生的有為法,都是「有體」。 有為法是種子所生的有體法。 阿賴耶識本身是自種所生,也是有體的。

 

真如是本來即有、不須種子生的有體法。 真如是理,不是有相的有為法現象。 唯識學種,真如聖義世俗、安立諦的層面是有體,所以常被形容為「真如理體」。

 

「無體法」即是遍計所執,譬如於五蘊身心體錯誤感知的「實我」、意識想像的龜毛、兔角,這些現實中不存在的東西。

 

「體」是「性」、「實質」的意思,說某一法有「體」,表示它不是想像、虛構之物,而是有其實質的──「離言自性」。

 

如果正覺區分阿賴耶識為不生滅的「心體」和生滅的「種子」,認為捨棄斷除的都是「阿賴耶性」,《成論》卷三卻說聲聞獨覺入無餘涅槃時捨棄的是異熟識體,沒有用舍阿賴耶心性: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舍, 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舍。 無垢識體無有舍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 」(CBETA, T31, no. 1585, p. 13, c25-27)

 

再看《瑜伽師地論》卷十三<本地分中有心無心二地第八第九>。 這一節論述「有心地」和「無心地」的界定區別,明確指出無餘涅槃阿賴耶識永滅: 分位建立者。 謂除六位。 當知所餘名有心地。 何等為六。 謂無心睡眠位。 無心悶絕位。 無想定位。 無想生位。 滅盡定位。 及無餘依涅槃界位。 如是六位。 名無心地。 第一義建立者。 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 是無心地。 何以故。 於此界中。 阿賴耶識亦永滅故。 所餘諸位。 轉識滅故。 名無心地。 阿賴耶識未永滅盡。 於第一義。 非無心地。

 

一開始說除了六個「無心地」之外,其餘都是「有心地」,也就是有心識存在的境界。這六個「無心地」包括:無心睡眠、無心悶絕位、無想定、無想生、滅盡定、和無餘涅槃。但是論中說,若從第一義的角度來說,只有無餘涅槃可以稱為無心地,因為「阿賴耶識亦永滅故」。其他五位被稱為「無心」,是因為前六識滅了,但是阿賴耶識還「未永滅盡」,因此從第一義的角度來說,不可以稱為無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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